七旬漢涉與智障女非法性交致懷孕 一罪表證不成立 兩罪表證成立押後結案陳詞

七旬漢涉與智障女非法性交致懷孕 一罪表證不成立 兩罪表證成立押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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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建青(資料相片)
控方:事主晨運時遭被告帶走

控方早前指,事主 X 生於 1992 年,案發時 30 歲,患輕度弱智、智商為 58,曾於特殊學校接受教育至中六畢業。X 的父親 Y 於元朗經營一店舖,X 會到店舖幫忙,而被告經常光顧。事主 2022 年 7 月在寓所附近晨運時遇到被告,被告把事主帶到家中非法性交。及後事主家人發現她停經,驗孕後確認懷孕報警處理,接受人工流產手術。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 7 月份冇搞過佢,我淨係 2 月份搞過佢,仲問我拎 200 蚊,我以為佢係雞」。

事主錄影會面:同個阿叔發生咗啲性行為

庭上早前播放 X 向警方錄取的錄影會面,X 在會面提到,於 2022 年 7 月 9 日「發生咗啲性行為⋯⋯同個阿叔」,又指「阿叔」,即被告經常光顧其店舖。

事主指,案發時她不想發生性行為,但「佢(被告)成日逼我」,曾推開被告但不果。她形容發生性行為期間,她感到不適,有推開被告,但被告仍「擺條嘢入去⋯⋯個陰道」,事後被告送她乘車回家。X 指曾先後發生約 4 次性行為,過程中均沒有使用安全套。

被告陳建青(現年 71 歲)被控 3 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指他於 2022  年 2 至 3 月,及 7 月期間,與女子 X 非法性交。

DCCC42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