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保安被指於 2022 年 3 月凌晨,疑不堪患精神病、同住的 32 歲女兒襲擊、騷擾,徒手勒斃對方。他否認一項謀殺罪受審,周一(1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庭上播放被告錄影會面,提到女兒打擾他睡覺數月,使他忍無可忍,「因為我都頂唔順,好大壓力」。專家證人、精神科專科醫生譚務成供稱,被告案發時患有中度適應障礙症,指新冠疫情及女兒的身體虐待是壓力來源。他在疫下減少與朋友見面,增加與女兒在家相處的時間,使他遭受更多家庭衝突和虐待。
譚在辯方盤問下指,每人都有一條「紅線」,死者對被告的行為,會導致被告「越線」,「你可以說他非常不幸,有這樣一個女兒」。案件周二續。
被告錄影會面:女兒無理取鬧、遭解僱
控方庭上播放被告陳桂生於 2022 年 3 月 7 日、被捕後的錄影會面。陳指,自己 1971 年來港,80 年代在內地結婚,長子跟長女(即死者陳杏詩)在內地出生,次女則在香港出生,妻兒在 1997 年來港,一家五口於 2000 年入住旺角海富苑。
陳指,事發約 5 年前、杏詩被餐廳解僱,「(公司)話佢成日鬧啲客,返工成日遲到咁樣,畀過 3 封警告信佢,喺樓下返工都遲到」。陳指杏詩無理取鬧,「鬧個細妹、鬧阿哥」,懷疑她患精神病,前妻曾陪對方接受精神科診治,證實她患有自閉症和情緒病。
陳指,2019 年因與妻子「唔啱」而離婚,由於他正申請公屋,長子、次女搬走,剩下他、前妻及杏詩同住。他指,杏詩數年沒有工作,近兩年情況變本加厲,但不願服藥和覆診。
被告錄影會面:遭女兒打
曾向她稱「唔好搞我啦」
他指,杏詩於事發當日早上,因小事與母親爭執,當自己想掃地、拖地時,杏詩也不批准。至中午,杏詩到訪住在同一屋苑長輩的家,「佢話過去坐吓」。後來友人致電陳,說一起飲茶,陳說不去。
陳稱,同為保安的前妻值夜更、不在家,他則於約 9 時睡覺,凌晨 1 時多起床如廁,女兒阻止他小便,又質疑他沒有沖廁,以雨傘打他。陳稱,當時向杏詩說「你唔好打我啦」、「我瞓覺,你唔好搞我啦」,杏詩責罵他逾 1 小時、約 3 時返回房間。
約 1 小時後,陳進入杏詩房間,壓著對方身體,「用手摙住條頸」,杏詩醒來稱「我唔敢啦」,過程中咬他手指和大腿反抗,歷時約 10 分鐘,「佢唔郁就放手」。陳殺害杏詩後坐在客廳,WhatsApp、致電前妻不果。
至清晨 6 時,前妻終接聽,陳稱「我殺死咗阿詩」,對方回覆「做咩咁呀、做咩咁呀」,陳再報警。他指,坐在客廳的兩小時,「有入房望吓佢有冇郁,望一望又行返出嚟,望咗兩至三次」。
被告錄影會面:遭打擾睡覺數月「忍無可忍」
警員問,陳忍受杏詩責罵逾 1 小時?陳稱「係呀,我好忍得」。警員再問,但是殺害女兒一刻忍不到?陳稱「忍咗幾年,鬧我、打我……積積埋埋幾年」。他指,杏詩由 2021 年底開始打擾他睡覺,「忍無可忍」。
警員問,是否杏詩責罵陳一小時,導致要殺死她?陳指「再係咁會精神分裂,要搞掂佢、即係要摙死佢,因為我都頂唔順,好大壓力,佢夜晚唔瞓、日頭瞓,搞唔掂。」警員再指,陳已忍受多年?陳指「呢年幾兩年成日都咁,真係搞唔掂」。
專家證人:被告壓力包括疫情、女兒虐待
精神科專科醫生譚務成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譚供稱,曾赴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與被告見面,指他案發時患有適應障礙症(Adjustment Disorder)。譚解釋,適應障礙患者通常會有一個成因,該成因可能是突然出現,可能是逐漸累積。
譚指,適應障礙症可以找出成因,與憂鬱症、焦慮症不同,後兩者「可能花了兩天時間,還是找不到壓力來源。」他指,焦慮是最常見的適應障礙症狀,有一定程度的憂鬱,缺乏動力、對事物失去興趣等。
他指,被告承受很多壓力,例如新冠疫情、不得不與前妻一起生活,及女兒的身體虐待,即經常用雨傘打他。譚指,如果一個人消除已識別的壓力,適應障礙症狀通常會在 9 個月內消失。
專家證人:疫下增相處
使更多衝突出現
控方問,被告的適應障礙症有多嚴重?譚指,被告仍能工作甚至社交,屬中度適應障礙症,嚴重患者是無法外出。控方再問,假設被告案發時患有適應障礙症,他能否仍然理性思考?譚稱可以。
譚又強調,適應障礙症的主要症狀,通常是焦慮和憂鬱,除非情況非常嚴重,否則不會影響患者行為。至於死者患有強迫症、躁鬱症(Bipolar Disorder)等,譚指強迫症患者必須檢查房子有否鎖好、非常整潔;躁鬱症患者是指情緒波動嚴重。
辯方問,被告的精神狀態在新冠疫情爆發後,是否進一步惡化?譚指,政府防疫措施打亂被告工作、生活方式,這讓他感到焦慮不安,亦增加了他與女兒在家相處時間,使他遭受更多的家庭衝突和虐待。
專家證人同意女兒行為
導致被告「越線」
辯方問,被告家中氣氛已緊張到,死者母親在案發前一天,要求死者搬走的地步?譚指,根據警方紀錄,兩母女確實提過搬出去,甚至談到租金,相信死者母親很想女兒搬走。譚認為從 2018 年起,情況就變得緊張起來。
辯方再問,即案發當日,關係差劣程度達高峰?譚遂指,每個人都有一條紅線,如果越過這條線,他們就無法再堅持下去,「你可以說他非常不幸,有這樣一個女兒」(you can say that he was a very unfortunate gentleman to have a daughter like that)。
譚指,死者不像被告另外兩名子女能上大學,只能任職兼職侍應,還患有各種疾病,這讓被告非常沮喪。而在新冠疫情下,被告與朋友見面機會可能更少。
辯方問,譚是否指死者對被告的行為,即以傘打他、及其暴躁的脾氣,會導致被告「越線」?譚同意,解釋「我只能說事後看來,這似乎是原因」(I can only say retrospectively, Yes, it seems to be the reason)。
法醫郭嘉琪另供稱,死者死於窒息,頸部、臉部及下巴傷痕,同以手指大力掐的動作吻合。控方完成舉證,料周二展開辯方案情。
控方不接納被告認誤殺
被告陳桂生(案發時 70 歲,保安),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於 2022 年 3 月 7 日,在香港謀殺陳杏詩(終年 32 歲)。庭上透露,被告欲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鄭凱聰及高級檢控官李思賢代表;辯方由大律師 Michael Arthur 代表;案件由法官胡雅文及 3 男 4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
HCCC26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