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歲男子承認在親生女兒 6 歲至 11 歲期間,多次於家中、殘廁及酒店強姦她。他周三(23 日)於高院承認 14 項強姦罪,法官潘兆童指將會判處較長的刑期,押後至 11 月 4 日判刑,並下令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被告多次犯案沒有使用安全套,又曾向妻子聲稱帶女兒到主題樂園,實際帶她到酒店,犯案次數之多,令女兒對於與被告性交感麻木。被告亦以教做功課、為遊戲帳戶增值為由,要求女兒就範。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8 歲男子承認在親生女兒 6 歲至 11 歲期間,多次於家中、殘廁及酒店強姦她。他周三(23 日)於高院承認 14 項強姦罪,法官潘兆童指將會判處較長的刑期,押後至 11 月 4 日判刑,並下令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被告多次犯案沒有使用安全套,又曾向妻子聲稱帶女兒到主題樂園,實際帶她到酒店,犯案次數之多,令女兒對於與被告性交感麻木。被告亦以教做功課、為遊戲帳戶增值為由,要求女兒就範。
六旬翁被指在女兒約 3 歲時向她展示色情照片,並在她 11 歲時非禮她,並稱待女兒長大會跟她結婚;女童向補習老師傾訴揭發事件。被告周四(2 日)在區域院院,獲裁「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非禮罪不成立。
區院法官練錦鴻裁決時指,罪名不成立僅代表證據不足以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罪成,「和被告有沒有干犯第一及第三控罪並無直接關係」。他指,基於事主證供前後不符,法庭難判斷哪部分屬實,故不能接納。
被告另承認虐兒罪,涉及用皮帶抽打女兒小腿致流血,押後至 7 月 24 日判罰。被告續准保釋。
58 歲男子涉在女兒 5 歲至 11 歲期間,在住所向她掃胸、撫摸下體,又要求女兒幫自己拉褲鏈。男子否認非禮、煽惑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等 4 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周四(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囚 3 年 2 個月。
暫委法官徐綺薇提及,被告堅稱自己無辜,認為事件是女兒幻想;事主母親則認為,事件僅玩耍時不慎身體接觸,傾向相信丈夫,無意離婚。官指,事件嚴重破壞家庭倫理,斥被告行為嘔心、可恥。她又讚賞事主即使孤立無援,仍願站出來指出事件,勇氣難能可貴。
61 歲男子被控在 2015 年 5 月至 2022 年 3 月期間,6 度強姦及 3 度非禮親女,首次強姦時女兒僅 11 歲。被告周四(16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法官杜麗冰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18 日判刑,為事主索取創傷、精神科報告,並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案情指,被告長居香港,事主 2003 年出生後則一直居於內地。事主 11 歲時,被告曾在海豐縣事主家中,強姦及兩次非禮事主,並警告事主不要將事情告知他人,又給事主共 300 元人民幣。
案情續指,事主 2021 年到港,其後一直與兄長居住在一間劏房,被告曾 5 次在單位內強姦事主,又在其中一次事後,拍下事主陰部,再向她展示照片。事主曾告訴母親,遭被告強姦一事,母親要求事主為自己聲譽著想,不要報警。事主曾嘗試自殺,獲救後把事件告知警方,警方在被告探病時將他拘捕。
死因庭今年 7 月裁定的士司機陳輝旺「非法被殺」,陪審團向警方建議在警車安裝可收音的錄像鏡頭,保障被捕人的安全。陳輝旺的女兒回覆《法庭線》指,建議「非常具體及明確」,促請當局認真回應及考慮。
女兒提及,爸爸因警員箍頸致全身癱瘓,幸好西隧的錄影鏡頭拍攝了當刻情況,否則箍頸致癱的原因只會石沉大海,但爸爸身上亦有 20 多處非致命的瘀傷,他生前指遭警員用警棍毆打,但可惜警車上沒有錄影鏡頭,「我爸滿身瘀傷的原因依然成謎」。
女兒續問,「到底我爸雙手被反鎖、被箍上警車後,在那狹小空間的 20 分鐘裡,發生甚麼事?若果當年警車有錄影鏡頭,這 20 分鐘所發生的事情可否水落石出?」
她又指,作為市民亦非常關注錄影鏡頭衍生的私隱問題,爸爸曾申請西隧片段被拒絕,最後經由死因庭申請才能查看當晚片段,反映只要設立嚴謹程序就能保障私隱,同時有助社會維護公義與揭露真相。
一名 33 歲女子被指於 2023 年,因女兒與異性同學關係親密,掌摑及拉扯 12 歲親生女的頭髮,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周一(11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非常關心其女兒,因其年少時的經歷,「希望個女唔好重蹈(自己)昔日嘅覆轍」,惟用錯方法。辯方又指,被告在案發後深感後悔,與兩位孩子分開對其是很大的教訓,並指其願意遵守感化令,望法庭寬大處理。
裁判官施祖堯指,明白被告因緊張女兒而犯案,惟認為被告「有少少失控」。官稱現今社會的法律,不容許體罰出現,又稱體罰沒有效用,反而會成為不良榜樣,「可能將來你小朋友都會學你咁做」。官考慮被告家庭情況及本案案情後,終判處被告感化令。
七旬保安被指於 2022 年 3 月凌晨,疑不堪患精神病、同住的 32 歲女兒襲擊、騷擾,徒手勒斃對方。他否認一項謀殺罪受審,周四(19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陪審團早上退庭不足一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無罪,另一致裁定基於「激怒」的誤殺罪成(可參看「法律 101」)。
被告戴口罩、聞裁決時神情平靜。法官胡雅文押至 8 月 6 日判刑,候索取精神科報告。
七旬保安被指於 2022 年 3 月凌晨,疑不堪患精神病、同住的 32 歲女兒襲擊、騷擾,徒手勒斃對方。他否認一項謀殺罪受審,周一(1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庭上播放被告錄影會面,提到女兒打擾他睡覺數月,使他忍無可忍,「因為我都頂唔順,好大壓力」。專家證人、精神科專科醫生譚務成供稱,被告案發時患有中度適應障礙症,指新冠疫情及女兒的身體虐待是壓力來源。他在疫下減少與朋友見面,增加與女兒在家相處的時間,使他遭受更多家庭衝突和虐待。
譚在辯方盤問下指,每人都有一條「紅線」,死者對被告的行為,會導致被告「越線」,「你可以說他非常不幸,有這樣一個女兒」。案件周二續。
一名 33 歲女子被指於 2023 年,掌摑及扯 12 歲親生女的頭髮,被控一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周一(16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控罪,押後至 7 月 28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