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涉勒斃患精神病女兒 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判監4年8個月

七旬父涉勒斃患精神病女兒 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判監4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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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被告的反應非不合比例

被告陳桂生(案發時 70 歲)原欲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陪審團一致裁定他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成。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已考慮整件案件的性質、被告受激怒的程度,認為被告在女兒持續激怒下,作出的反應並非不合比例。

法官續指,本案是場悲劇,雖然法庭需要懲罰非法奪去他人性命的人,但仍有空間法外開恩,她採納 7 年的量刑起點,基於被告原承認誤殺罪,可獲 3 分 1 的減刑,判監禁 4 年 8 個月;被告自 2022 年 3 月還押,法官指被告應差不多可獲釋。

案情:女兒阻如廁、責罵一小時

根據控方案情,死者患強迫症、學習障礙、躁鬱症及亞氏保加症等。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提到,案發當晚,他凌晨 1 時多起床如廁,遭女兒阻止,之後又質疑他沒有沖廁,以雨傘打他,並責罵他逾 1 小時。女兒返回房間後約 1 小時,被告進入房間勒斃女兒,其後約兩小時自行報警。

被告稱女兒由 2021 年底開始打擾他睡覺,「忍咗幾年,鬧我、打我…積積埋埋幾年」,「再係咁會精神分裂,要搞掂佢、即係要摙死佢,因為我都頂唔順,好大壓力,佢夜晚唔瞓、日頭瞓,搞唔掂。」

專家證人同意
死者行為致被告「越線」

專家證人、精神科專科醫生譚務成則供稱,案發時被告患上適應障礙症,承受許多壓力,例如新冠疫情、不得不與前妻一起生活,以及女兒的身體虐待等,又形容每人都有一條「紅線」,若越過了「紅線」,便無法再堅持下去,他同意事發時死者對被告的行為,會導致被告「越線」。

被告謀殺罪不成立

被告陳桂生(案發時 70 歲,保安),原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於 2022 年 3 月 7 日,在香港謀殺陳杏詩(終年 32 歲)。

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鄭凱聰及高級檢控官李思賢代表;辯方由大律師 Michael Arthur 代表;案件由法官胡雅文及 3 男 4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

HCCC26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