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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誤殺案 控方質疑醫療報告沒提被告受警襲 辯方專家:未必即時講

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誤殺案 控方質疑醫療報告沒提被告受警襲 辯方專家:未必即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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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案件周一(4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11 日審訊。

控方盤問辯方的精神科專科醫生專家證人,指次被告報稱被警員威嚇或拳打心口,多份醫療報告卻無紀錄,質疑次被告其實沒嚴重驚恐病發。醫生則指據他經驗,患者未必即時求助。

控方又播放警方錄影片段,指顯示次被告表達清晰,質疑驚恐病發一說「是說謊」。醫生指,同意片中表達清晰,但強調「有啲驚恐症狀係難以從表面睇到」,又指比較兩次會面片段,認為被捕當日的會面,被次告情況「唔係咁理想」。

辯方專家完成作供,案件周二(5 日)續,料傳召同為精神科專科醫生的控方專家證人。
控方質疑醫療紀錄沒提次被告受警襲
辯方專家:有提病發、未必即時講

辯方專家證人、精神科專科醫生黃宗顯周一第 3 日作供。他上周供稱,與次被告陳彥廷會面以撰寫報告時,對方稱被捕當日被警員威嚇「掟出窗口」,又指稱遭另一警員拳打其心口,致驚恐症病發,以及有警員一度不准他服藥。

控方盤問黃時質疑,被威嚇及遭打兩件事,「必屬引致病發的壓力來源」,但次被告多份醫療報告,均不曾提及有關事件,質疑陳其實沒有嚴重驚恐病發。

黃回答指,醫療報告有提陳病發。黃又稱,遇過不少案件的病患,「佢哋唔會係事件發生之後,即刻同醫生講發生咩事,直至有需要幫手或者補交文件說明狀況嗰陣,先會講」。

控方質疑次被告有動機說謊
辯方專家:是其中一個考慮

控方續指,黃所撰寫的報告,並沒提及當日警員不准陳服食甚麼藥物,質疑黃撰寫報告時,沒有問陳此點。黃初稱有問,但沒寫進報告,指因陳記不清藥名;後來稱記憶中曾問陳母取藥,但沒寫進報告。

控方又指,陳過去多份醫療紀錄,都向其精神科醫生報稱有準時食藥,卻對黃說沒定時服藥,質疑黃指次被告控罪嚴重,黃難道沒對陳及陳母起疑,他們或會為脫離「困境」而說謊。黃回答稱,控方所指的「是其中一個考慮」。

控方播片稱清晰表達、病發屬「謊言」
辯方專家:表面或難看出症狀

控方亦播放陳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片段,指顯示陳可清晰回應警員問題、協助繪出案發路線圖,質疑陳對黃稱驚恐病發,致雙眼視力模糊一說「是說謊」。

黃指,他同意片中陳表達清晰,但強調「有啲驚恐症狀係難以從表面睇到」,又指比較陳兩次錄影會面片段後,他認為被捕當日的會面,陳的情況「唔係咁理想」;翌日錄取的會面,則「清醒啲」。

辯方沒有覆問,辯方專家證人完成作供。案件周二(5 日)續,料控方傳召同為精神科專科醫生作供。

官裁證據不足 謀殺罪改誤殺罪

被告劉子龍(19 歲)、陳彥廷(18 歲)同被控有意圖傷人及暴動罪,指二人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水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意圖使男子 X (案發時 61 歲)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參與暴動。

二人原另同被控謀殺罪,官在聆訊第 7 日裁定證據不足,修改控罪為誤殺,指二人在同月 14 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不知名者,非法殺死羅長清(終年 70 歲)。

案件設 5 女 2 男陪審團。控方由外聘大律師周凱靈代表,辯方由外籍大律師 David Boyton 、蒲立新(Ian Polson)代表。

HCCC32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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