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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等5人涉非法賭博等無罪 律政司提上訴 官押後裁決

休班男警等5人涉非法賭博等無罪 律政司提上訴 官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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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鍾志恒。
官質疑律政司遲確認上訴
或對被告不公

暫委裁判官陳業禧甫開庭即表示關注,指他在 2023 年 6 月 8 日下達裁決,控方同月 13 日來信,指擬就兩罪提出覆核,他同月 19 日批准,並指示控方收妥文件後,再通知法庭擬開庭日子。惟至今年 2 月 8 日方收到控方通知,遂問控方「點解個覆核需要咁長時間去考慮」,質疑做法對被告不公。

律政司代表回應指,2023 年 7 月已收妥文件,惟本案涉法律爭議等,「唔係剩係事實爭議,所以用多咗時間去仔細考慮」,但稱理解及同意對被告有所影響。

就覆核聆訊,律政司一方指,將續上訴 5 人的「在賭場內賭博」罪,「口罩令」則放棄上訴。

律政司指被告警誡供詞
未滿足提證責任

就前者,律政司指據《賭博條例》第 19 條,在 3 種指定情況下,例如在案發地點內搜出賭博設備等,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須推定該處所為賭場。而本案涉及當中的指定情況。

律政司續指,在原審中,眾被告沒有上庭作供,辯方只引部分人的警誡供詞提證,當中有入罪,亦有脫罪的部分。而法庭應就開脫性的部分,給予較小甚至不給予比重,因開脫按案例必是自圓其說,亦沒經控方盤問測試。

裁判官關注,就辯方提出「相反證據」的責任,控方會否同意是「提證責任」,而非「說服責任」?律政司稱同意,但指在警誡口供中,被告只否認控方指控的事情發生,但沒引其他證據解說,滿足不到提證責任。

而對於辯方辯稱,案發時眾人只是社交場合賭博、屬單一事件,律政司稱,警誡口供只帶到他們被警方發現那次是社交賭博,但未能說服法庭該處並不涉非法賭博。

答辯方斥控方推卸舉證責任

答辯方陳詞質疑,按控方說法,只要警方持搜查令,不論是去何處,例如住所,凡見有麻將、啤牌,就一律視為賭博場所,「呢個唔通㗎喎」,舉例指「我新年唔係唔打麻將、玩啤牌呀?」

答辯方又指,涉案場所為 Partyroom,屬私人場所,不構成控罪。另對於律政司稱,警誡口供開脫性的部分不足夠,答辯方批評「控方根本成個舉證責任推晒畀辯方」。官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

同案被告早前認「營辦賭場」

被告鍾志恒(37 歲,報稱警員),與周寶江、施福期、馬浚杰、胡思慧被控一項「在賭場內賭博」罪,指 5 人於 2022 年 7 月 23 日,在火炭世紀工業中心一單位內賭博,及違反口罩令;同案被告伍碧茜早前承認「營辦賭場」及「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兩罪,已判刑。

警方 2023 年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涉案警員駐守荃灣警區、已停職。

STCC5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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