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涉假結婚來港及騙分娩服務 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官裁罪名不成立

被告周芙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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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芙容
被告周芙容獲裁定串謀詐騙等罪全部不成立。(《法庭線》記者攝)

控方甫開庭指,被告早前否認兩項控罪,但相信法庭已收到律政司上周提交的便箋,知悉控方將不提證供起訴,形容「需要啲時間醞釀決定」。官則指,在開庭前 10 分鐘才收到。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要求法庭正式裁定被告罪脫,以免情況有變,官遂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 8 年前犯案

被告周芙容(42 歲),控罪書顯示她持雙程證到港。周被控「串謀詐騙」罪、「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周在庭上需由普通話傳譯。

控罪指,周在 2018 年的某一天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期間,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李賢峰及一名叫 Alan 的人士串謀詐騙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即藉着她與李賢峰締結婚姻,並不誠實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她來港的目的是為了探望其配偶李賢峰,與其團聚,從而誘使處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公共職責的行為,即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她進入香港。

控罪續指,被告於同時段同地,與李賢峰及一名叫 Alan 的人士串謀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聲稱李賢峰是她的待產嬰兒的親生父親,從而不誠實地取得仁安醫院的產後分娩服務。

案件因「金手指」事宜押後開審

案件原定今年 6 月開審,惟案中關鍵的「金手指」證人(法律 101 文章)一度失聯。控方事隔一日指,該人已到庭準備作供,惟辯方反對開審,指該證人曾犯「洗黑錢」罪,涉款 800 萬元,質疑他會否為 8,000 元而犯本案,而控方仍未能提供資料供辯方盤問用。

辯方其後指,已收到控方相關證人文件,法庭排期案件 11 月 2 日開審。

STCC90004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