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社署社工助理提司法覆核 要求推翻革職決定 官准撤回指「不再浪費法庭時間」

高等法院 高院

分享:

第四年,我們仍在現場。
支持《法庭線》,讓我們走得更遠。

原入稟挑戰革職決定
官指多年未有進展

申請人李國華沒有律師代表,周五親自應訊;答辯人社會福利署署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由律政司人員代表,獲准豁免出席聆訊。案件甫開庭,李申請撤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高院法官歐陽桂如批准。

官及後頒判詞,指李 2017 年 1 月入稟法庭,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015 年 3 月對其作出的革職決定及懲罰處分,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隨後多年,本案未有進一步發展。

官表示,案件 2026 年 7 月交由她席前處理,她指示律政司回應一些事項。10 月 5 日,李收到律政司回應後,於 10 月 12 日申請撤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不再浪費法庭和律政司的時間」。官遂批准李撤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不作訟費命‍令。

前社工在內地性侵女童被判監 不滿在囚時失傷殘津貼 提司法覆核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