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歲持雙程證女子涉於 2021 年向入境處申請來港讀書時,訛稱曾就讀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2022 年再向香港科技大學虛報學歷,以獲取錄就讀碩士課程。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兩罪。案件周三(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無需答辯,押後至 9 月 9 日再訊,待入境處與律政司進一步確認及商討。
被控虛假陳述等兩罪
被告王宇陽(現 33 歲),報稱為貿易公司商人,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兩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不信為真確的申述,即在一份編號為 MEEN-0034392-21(C)的來港就讀入境許可申請,聲稱自己獲得了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
另一控罪指,被告於 2022 年 2 月 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誤導香港科技大學職員自己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科技大學提供的教育服務,即理學碩士的教育服務。
KTCC51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