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去年涉訛稱在澳洲蒙納士大學畢業,透過「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三(10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下令被告自簽 2,000 元、守行為 24 個月,並撤銷控罪。被告另需支付 500 元訟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6 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去年涉訛稱在澳洲蒙納士大學畢業,透過「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三(10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下令被告自簽 2,000 元、守行為 24 個月,並撤銷控罪。被告另需支付 500 元訟費。
34 歲中國籍女子涉 2024 年申請「高才通」計劃來港時,訛稱 2012 年獲雪梨科技大學頒授經濟學商業學士學位,同年在香港申請身份證時,假稱教育程度為研究生或以上,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兩罪。案件周一(27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缺席,法庭發出拘捕令。
一名 36 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去年涉訛稱在澳洲蒙納士大學畢業,透過「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四(10 月 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早前收取文件後,曾去信與入境處商討,現時未有結果,希望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4 日再訊,獲裁判官莫子聰接納。期間被告可以原有條件,包括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人事擔保保釋外出。
30 歲中國籍男子涉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持蒙納士大學頒授的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學歷,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二(26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缺席聆訊,裁判官莫子聰押後案件至 9 月 3 日再訊,並要求被告提交文件解釋缺席原因,期間被告維持原有保釋條件,包括 20 萬保釋金、10 萬人事擔保。
47 歲中國籍男子涉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誘使入境處接受虛假的中國內地稅收完稅證明,且虛報自己過去一年的全年收入達港幣 250 萬元以上,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及「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五(2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缺席聆訊,裁判官莫子聰押後至 9 月 18 日再訊。
35 歲內地女子被控 2024 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自己持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五(1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 9 月 11 日再訊,獲准以 5 萬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