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兩男生認縱火及酒店製汽油彈 辯方冀即日判刑 法官拒絕:唔希望畀藉口人哋攻擊我

兩男生認縱火及酒店製汽油彈 辯方冀即日判刑 法官拒絕:唔希望畀藉口人哋攻擊我

分享:

6 名男女被指 2020 年 2 月在油麻地投擲汽油彈,並在酒店單位藏有裝有盛易燃液體的玻璃瓶、液化石油氣等物品,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兩名未成年男學生在開審前認罪,還押至周五(15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法官練錦鴻甫開庭即指,由於較早前曾被要求「避席」,坦言「唔希望畀藉口人哋」攻擊自己,因此打算完成同案被告的審訊後,再處理判刑。

辯方反對指,假如被告最終被判入勞教中心等拘禁式刑罰,還押日數將不會計算在刑期內,變相無故須還押多 4 周,要求即日判刑。法官最終拒絕,下令將兩人還押至 8 月 11 日判刑。
辯方:報告建議兩人判入勞教中心

莫姓男生(17 歲)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毁財產兩罪,另涉一項縱火罪獲存檔法庭;陳姓男生(16 歲)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毁財產罪。

辯方求情時引述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指,莫姓男生適合被判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相較之下前者更為合適,希望法庭考慮到其有悔意,對未來有打算等因素,作出合適判刑。至於陳姓男生,辯方指相關報告建議判入勞教中心。

莫、陳二人承認案情指,警員在酒店浴室套取了陳的掌印,從電器公司閉路電視片段可見他與其餘被告夥同行動,並多次出外購買材料。

莫在警誡下承認曾投擲汽油彈,聲稱「其中有啲嘢我有份去買,但都係陳國強俾錢,之後就拎啲嘢上酒店房」。

不認罪被告一方曾要求法官「避席」
指曾裁他人角色 致表面偏頗

同案另外一名被告林天詠(20 歲)否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毁財產兩罪,早前審結,將於 8 月 11 日裁決。

辯方 2022 年 6 月曾要求法官練錦鴻「避席」,轉交另一法官審理,指他早前處理同案其他被告的判刑時,曾裁定女子在本案的角色,以及各人是否伙同犯案,認為若由同一法官審理案件會導致表面偏頗。

不過,法官指辯方申請無根據,亦強調自己會維持法律公正,因此撤銷申請。

3 被告早前認罪 被判監、入勞教中心

同案餘下 3 名被告陳鴻基(24 歲)、陳國強(27 歲)及劉姓被告(16 歲)早前認罪,分別被判囚 4 年 2 個月,以及判入勞教中心。

控罪指,其中 5 人於 2020 年 2 月 4 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財產,即該交界的一段車路。

6 人同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2 月 3 日至 5 日期間,在油麻地 Casa Deluxe Hotel 的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汽油彈、易燃液體、噴漆等物品。

劉及莫另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們在 2020 年 2 月 4 日在西九龍交通行動基地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該基地。

DCCC 1073/2020、DCCC 1074/2020 (Consolidated)

相關報道:
被指油麻地掟汽油彈 兩未成年男生認罪還押再訊 女侍應不認罪受審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