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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 事主稱曾聲嘶力竭大叫「Help me」  否認男僱主曾餵食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 事主稱曾聲嘶力竭大叫「Help me」  否認男僱主曾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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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四(11 日)在高等法院第 4 日審訊。

事主承認與男僱主的關係,較與女僱主好,但否認曾被男僱主餵吃東西。辯方質疑事主當時不可能不明白「Sir want you. Pay money」的意思。辯方另質疑,事主稱女僱主邀請她同睡一事全屬虛構,又指實情是事主自願脫衣,事主均否認,但她同意案發後曾與家人通訊,未有提及事件。

另外,事主供稱案發時曾「聲嘶力竭大叫」及呼救至男僱主完事。其後在辯方盤問下,她確認同屋男嬰及女童均無被吵醒。
事主同意與男僱主關係較好 否認被餵食

辯方大律師林芷瑩周四繼續盤問女事主。事主確認她與男僱主的關係,比與女僱主更好,又指男僱主不時教她煮菜,案發當晚曾教她炸豬大腸,但否認對方曾餵她吃東西。

辯方指邀請同睡全屬虛構 事主否認

就女僱主邀請事主同睡一事,辯方指出,事主庭上提及自己在主人房時,女僱主睡在主人房床上,曾用手拍打床中間一下,但事主的證人供詞從未提及這點,質疑是事主捏造,又指若女僱主經常責罵她,案發當晚不可能邀請她同睡,此說法全屬虛構,事主均否認。

事主供稱,女僱主當晚裹著毛巾進入她房間,拉住她手說 「 Sir want you. Pay money.(先生要你。給錢。)」時,她不明白是甚麼意思。辯方質疑,為何她當時沒有問女僱主,又稱她高中畢業不可能不明白。

事主解釋因不知道女僱主為何付錢,又指自己當時曾拒絕入主人房,後因女僱主看似生氣,又擔心僱主可能有事吩咐,才自願前往。但她確認,當日被邀請同睡後,曾以 Facebook Messenger 與菲律賓家人通訊,當時沒有告訴家人或朋友,也沒有報警或想過離家。

稱曾聲嘶力竭大叫 盤問下確認男嬰女童無異樣

事主又指,在主人房被男僱主抱起拋到床上時,曾聲嘶力竭大叫「help me (救我)」。辯方問,當時在主人房嬰兒床上的男嬰有否被吵醒,又問在另一房間的 8 歲女兒有否入主人房查看,事主均稱沒有。

辯方質疑主動脫衣  事主否認

辯方指,事主供稱自己被推上床後,背部一直貼著床。但她案發當晚穿「過頭笠」的衣服,胸圍的扣亦是在背部,因此不可能如她所說,被男僱主脫去衣物,稱事實是事主自行脫衣,從未掙扎。事主否認。

口供沒提「Madam OK」 稱因錄口供時被指「太長」

事主早前供稱,男僱主將她推到床上後曾說「Madam OK, Madam OK」,而她有喊「No Sir」。惟辯方指出,她案發翌日錄取的證人供詞,從未提及這兩句話。事主在庭上一度稱有提及,其後改稱可能無提及,因當時「無法提及」(not able to say)。

辯方追問是否有警員阻止她說出真相。事主稱並非警員,而是翻譯員當時跟她說,她錄口供「耗時太長」(taking too long),當時已經凌晨時份,叮囑她錄口供不能提及所有事情,否則口供會「太長」。因此她未有提及這兩句話,但強調都是真話。

夫婦分別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

男被告陳暹德(44 歲),被控於或約於 2018 年 1 月 21 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 X;女被告黎芷珊(32 歲)則被控於或約於同日同地,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以及猥褻侵犯 X。兩名被告分別由大律師林芷瑩及陳文慧代表。

HCCC 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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