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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辯方結案:男僱主是「無道德底線渣男」但證供真實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辯方結案:男僱主是「無道德底線渣男」但證供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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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二(23 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1 日審訊,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女僱主的代表今完成結案陳詞,稱男僱主是「完全無道德底線嘅渣男」、女僱主「嫁咗畀一個咁無恥嘅人,就係真正嘅受害者」。但男僱主盤問下不受動搖,說法與女僱主的警誡供詞一致,反觀事主庭上供詞反覆,並不可信。法官將於周三(24 日)引導陪審團,預計陪審團周五(26 日)起退庭商議。
辯方:男僱主一時性衝動 作噁心交易

女僱主的代表大律師陳文慧今結案陳詞,強調女僱主沒有案底,而本案關鍵是事主 X 的證供是否誠實可靠。

對於控方指男僱主的證供「匪夷所思」,陳指他作供「完全冇準備冇思考」,令人「火滾同厭惡」,是個「完全無道德底線嘅渣男」。但他堅持本案是金錢交易,盤問下沒有動搖「點鋤都唔散」,認為他只是因一時性衝動,作出「令人噁心」的性交易。

辯方:女被告嫁錯郎是「真正受害者」

陳指,雖然女僱主選擇不作供,但她在錄影會面中「真情流露」,而男女僱主雖然分開錄取口供,但說法一致。反觀 X 講述案發經過時,卻有不同版本。律師指,X 供稱女僱主下令男僱主強姦她,說法是「太荒謬」。

陳又指,兩名被告案發後 2 天 (1 月 24 日)已辦離婚手續,並稱女僱主「嫁咗畀一個咁無恥嘅人,就係真正嘅受害者」。

辯方:X 供詞存有疑點

陳指控方案情存有疑點,例如 X 供稱收到「sir I like you do you like it」訊息、然後女僱主以浴巾裹身入她房間邀請她同睡,「咁都唔驚到彈起」,並稱沒想到不雅的事情將會發生,質疑 X 是否如此「天真」,也質疑她為何沒有告知家人遇到如此不尋常的事。

陳又指,在 X 躺在床邊雙腳放下時,從來沒有人用力張開其雙腿,指若她用力合起雙腳,男僱主根本無法強姦她。另外,根據 X 的說法,她在床上唯一的反抗方式,是推開男僱主,但沒有提及她曾打或踢等。陳質疑,若 X 曾反抗,為何法醫指她身體及四肢均無任何瘀傷,唯一傷口是陰唇繫帶擦傷。律師認為,這可以是一般性交或手指撫摸造成。

至於事主供稱曾「聲嘶力竭」求救 20 分鐘,陳認為並不可信,因事主供稱男僱主當時只抽插不足 10 下,而在另一房間睡覺的 8 歲女兒、及主人房內的 1 歲半男嬰也沒被吵醒。

夫婦分別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

男被告陳暹德(44 歲),被控於或約於 2018 年 1 月 21 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 X;女被告黎芷珊(32 歲)則被控於或約於同日同地,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以及猥褻侵犯 X。

HCCC 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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