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歲女文員被指於區議會選舉期間,在 Facebook 群組轉載由前區議員李文浩發布、呼籲他人杯葛選舉的帖文,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周一(1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庭上表示只是開玩笑,「有轉載但唔知道係煽惑」。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被告保釋,將案件押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再訊,候她索取法律意見。廉署另發新聞稿指,獲法庭簽發手令通緝李文浩。
被告稱開玩笑無意煽惑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她所涉的控罪並非當值律師服務範圍之內,著她向私人律師索取意見。被告庭上稱「有轉載但唔知道係煽惑」、「無意去煽惑,有少少玩笑開下」,又詢問徐「會點判」。
徐綺薇指視乎案件,重申「唔好低估控罪嚴重性」,將案件押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再訊,候被告索取法律意見、向控方索取文件等,並批准被告以 1,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被控煽惑他人投無效票
被告楊詩頴(51 歲,文員)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控罪指,她於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12 月 10 日期間,在 2023 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使用「EstherSw Young」名下的 Facebook 帳戶,在一個名為「西環變幻時」的 FB 群組上,展示一篇日期為 2023 年 12 月 3 日的帖文,煽惑在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下述方式處置發給該另一人的選票:任何致使該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的方式。
廉署另通緝帖文發布者李文浩
廉署新聞稿指,被告轉載的帖文,由前區議員李文浩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該帖文呼籲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被告涉嫌在帖文加上文字說明,煽惑他人在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
廉署續指,因李文浩已離港,已向法院申請手令,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29 歲的李文浩面對「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即在 2023 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一則帖文。
ESCC280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