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歲家庭主婦涉在 Facebook 及 Twitter 轉載或發布煽動訊息,包括寫上「要黑警墊屍底」、「光時」、「香港獨立」等字句,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周四(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庭上所見,被告束馬尾、穿黑色運動外套,面容精神,離庭時亦一度望向旁聽席微笑。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辯方的保釋申請,被告還押至 4 月 27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另有傳媒申請放寬《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的報道限制,惟被蘇惠德拒絕。
據悉,帖文內容包括推祟違反國歌法、轉發黑底白圖的紫荊花區旗圖案、另又提到「願榮光歸香港」為國歌等。
控罪範圍由 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3 月
被告羅愛華(48歲),報稱為家庭主婦,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被控於 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期間,在 Twitter 和 Facebook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WKKC13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