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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 控方開案:《立場》屬政治平台 反修例後收入大增 證獲志同道合者追捧

《立場》被指煽動案 辯方質疑 10 涉案文章逾半年「檢控期限」 官裁定可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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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二(11 月 1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控辯雙方早前根據涉案 17 篇文章的發布日期,一度爭議部分文章有否超出控罪的「檢控期限」。法官郭偉健今早批准 17 篇刊物,全部可呈堂,稍後頒布詳細理由。

控方其後讀出開案陳詞,指控《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於 2019 年捐款大增,顯示《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獲得更多志同道合、政治理念相同的公眾人士追捧。

控方又指,《立場》透過 17 篇報道、博客及專訪,讓作者或受訪者宣揚示威、叛變行為、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散播分裂國家等思想。被告其後將部分文章下架後又上架,顯示他們知悉刊物或違法,故檢視內容後重新發布。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控方陳詞時「前言後語加咗好多『意圖』」,指上述行動的另一推論,可能是因為有風險,被告才將報道下架,「我哋有責任檢視,呢個係傳媒人應有嘅責任」。
15:52 控方傳首位證人交代如何搜證 

首被告、《立場》所屬公司一直缺席聆訊,沒有公司代表出庭,亦沒有律師代表,故控方按「嚴格舉證」標準,在審訊時呈遞所有針對公司的證物。控方周一(31 日)透露,將傳召 36 名證人。

控方傳召首位證人、警員 14915 鄧偉權(譯音)。他供稱,現時駐守國家安全處,根據主管提供的相關文章網址,於 2021 年 11 月 9 至 11 日,在網上以「螢幕擷取(Screen Capture)」方式,保存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13:00 辯方:「控方前言後語加咗好多意圖」

辨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對於涉案內容、刊物的上架日期沒有爭議,但質疑控方伍淑娟讀開案陳詞時,「前言後語加咗好多(指控)意圖」,例如指《立場》故意將部分報道下架後又上架,是因為他們明知刊物內容性質,檢視內容後重新發布,因此法庭更加可以推論被告,知道刊物的煽動意圖。

她續指,上述行動的另一推論,亦可能是因有風險,因此被告先將報道下架,「我哋有責任檢視,呢個係傳媒人應有嘅責任。(呢個)都可以係一個推論。」余若薇指,在結案陳詞會再處理犯罪意圖問題。

控方已讀畢開案陳詞。現休庭,下午會讀出承認事實。

12:45 控方:《立場》推波助瀾加強反政府議題效力

控方指,17 篇涉案刊物明顯經細心安排、在有關時候,配合當時反政府社會事件於《立場》推出發布,「以推波助瀾,加強該些反政府議題的效力」。控方認為,3 名被告必然知悉其煽動意圖,並特意在此情況下發布。

伍淑娟又引述《立場》在 2021 年 6 月 27 日的公告,指同年 5 月或之前刊出的博客文章、轉載文章和讀者投稿等評論文章暫時下架。她指,《立場》故意將部分報道下架後又上架,顯示他們明知刊物內容性質,檢視內容後重新發布,因此法庭更加可推論被告,知道刊物的煽動意圖。

12:30 控方:鍾沛權警誡下稱有最終決策權

伍淑娟讀出調查案件事宜,警方於 2021 年 7 月接手調查本案,當時接收了 30 篇懷疑煽動刊物。2021 年 12 月 29 日,警方搜查《立場》辦公室,檢取電腦、《立場》組織架構圖等。

伍淑娟指,警方同日在鍾沛權弟弟的住所拘捕鍾,他警誡下表示自己是《立場》總編輯,錄影會面下表示他有發布刊物的最終決策權及審批權。警方另在林紹桐住所拘捕他,林警誡下表示任職署理總編輯,錄影會面下保持緘默。

12:00 控方讀出涉案 17 篇文章 受訪者、作者包括鄒幸彤、羅冠聰

控方指,17 篇刊物可分為 6 大範疇,包括「民主派 35+ 初選案」、「12 港人潛逃案」、「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國安法相關執法行動和司法程序」、「中大暴動案」,以及「攻擊中央和政權」。17 篇文章包括報道、博客及專訪,作者、受訪者包括羅冠聰、鄒幸彤等人。

當中 3 篇文章為「35+」出線的立法會參選人何桂藍、鄒家成及梁晃維專訪,控方稱專訪是為他們「造勢」,肆意介紹他們的非法理念,宣傳他們的違法主張。

羅冠聰的專訪《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及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博客網誌《2020 香港新詞》,則分別透過「12 港人潛逃案」,推動英國推出針對中港官員的制裁方案,及肆意攻擊香港及中央政府。

至於「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控方指,涉及 3 篇與羅冠聰、許智峯及梁頌恆有關的專訪,及張崑陽的網誌。控方指,《立場》不僅沒有與 4 人的非法立場切割,「反而把 4 人全部包裝作人權戰士」。

針對「國安法執法行動和司法程序」方面,涉及 5 篇博客,當中 3 篇由區家麟撰寫,餘下兩篇分別由羅冠聰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撰寫。控方指,上述網誌均是「穿鑿附會」,在沒有事實基礎下,抹黑及污蔑《國安法》及一眾執法人員。

另就「中大暴動案」,控方指,《立場》發布「中大衝突」兩周年專訪,稱《立場》選擇在事件發生後的兩周年發布上述文章,「目的不宣而告」,分明想把冷卻的暴力抗爭重燃。

控方亦表示,《立場》藉羅冠聰的博客《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報道《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 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警號》,對中央及政權作出不盡不實的惡意攻擊。

控方稱,涉案專訪中,受訪者對中央及香港不斷作出煽動陳述;宣揚或歌頌示威、叛變行為;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至於涉案網誌,控方則指作者散播分裂國家思想,作出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

11:37 控方:社會充斥「政治炸彈」 法庭可藉「司法認知」解讀刊物

控方指,涉案 17 篇刊物可分為 3 個類別:專訪、網誌及新聞報道,於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12 月 5 日期間、即《國安法》實施後在《立場》發布及持續刊登,供公眾人士免費閱覽。

開案陳詞指「眾所周知」,香港於 2019 年 3 月開始因反修例運動,經歷了前所未見的社會動盪,中港政府的權威被「無底線」挑戰,最終導致《國安法》的頒布。

控方指,法庭可藉「司法認知」*,得悉中央及香港在案發時,嘗試以《國安法》撥亂反正、排除內外勢力干擾「一國兩制」,又指即使大規模的暴力衝突和破壞表面上看似消退,社會上「仍充斥各種暗湧及政治炸彈」,隨時可毀掉政府的管治權威,推翻「一國兩制」的基石和社會秩序。

控方又指,當時有一大群市民包括不少年青人,不願意接受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部分,並採取各種各樣的反抗,形容當時社會氣氛「甚不平和極不穩定」,更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炒作社會事件,企圖加深市民與政府之間的敵意,令他們相信自己身處於沒有民主自由的極權統治下,從而推動他們作出武力、各種非法抗爭,或配合外部勢力推翻現有政權。

控方強調,涉案 17 篇刊物必須在上述背景下解讀,法庭才可清楚涉案刊物是否有煽動意圖,及評估被告的犯罪意圖。

(*參考以往案例,「司法認知」是指一些人所共知至無須證據加以證明的事實,法庭可利用「司法認知」接納為案中已被確立的事實。)

11:20 控方:《立場》2020 年設英國分社

控方指,《立場》在 2020 年底在英國開設分社,而在分社成立前,《立場》已多次與身處海外的「激進活躍分子」、或被通緝的政治人物合作,例如羅冠聰及許智峯,以專訪或博客網誌形式,宣揚激進及違法的政治理念。

控方又指,《立場》英國分社沒有明顯業務及相關網站,《立場》網站於 2021 年 12 月 29 日停止運作後,英國分社亦於 2022 年 2 月結業,同月 22 日清盤。

10:50 控方:《立場》反修例後捐款大增 獲志同道合公眾追捧

控方指,《立場》接受不同形式的捐款,包括 PayPal、Stripe、轉數快、銀行轉帳或郵寄支票作捐款贊助。自 2019 年反修例事件後,《立場》所屬公司的公眾捐款大幅增加。

控方續指,《立場》所屬公司的銀行及 PayPal 戶口紀錄顯示,2015 至 2018 年期間,《立場》每年平均淨收入約 600 萬港元,涉及 3,000 至 4,000 宗入帳次數;2019 年大幅增加至 8,000 萬港元,暴增至 135,000 宗入帳次數,增幅分別逾 10 倍及 27 倍。

控方認為,從公司的淨收入及入帳次數變化顯示,收入與反修例事件有直接關係,指《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獲得更多志同道合、政治理念相同的公眾人士追捧。

10:30 控方:《立場》不僅是網媒 更是政治平台

控方開案陳詞提及《立場新聞》的背景,指其自稱《主場新聞》的繼承者,於 2014 年 12 月(俗稱雨傘運動)後創立,宗旨是「守護民主、人權、自由、法治和公義」。

控方指,在《立場》網站的簡介,表示營運資金除了由董事會成員贊助外,亦有部分來自「其他認同《立場新聞》理念的人士贊助」。首被告即《立場》所屬公司成立初期,董事為蔡東豪、次被告鍾沛權及余家輝,2015 年公司再委任社會知名同道之人,包括周達智、何韻詩、吳靄儀、方敏生、練乙錚為董事。

開案陳詞續指,《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在 2019 年反修例事件的公開取態,顯示其一貫的政治理念。

10:00 控方開案: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控方開案陳詞指,本案爭議點為涉案刊物是否有煽動意圖;3 名被告和其他人之間,有否作出犯罪「協議」或「共同謀劃」;鍾沛權及林紹桐是否有控罪所指的犯罪意圖。

控方認為,只須證明 3 名被告知悉涉案刊物內容,及刊物具有煽動意圖,毋須證明他們有煽動意圖,或有意圖引致暴力或製造騷亂及混亂。

9:50 控方開始讀開案陳詞
9:45 官裁定涉案 17 文全部可呈堂

審訊踏入第二日,開庭前,有旁聽人士向兩名被告高呼「早晨」及揮手,資深傳媒人區家麟亦有到場旁聽。法官郭偉健甫開庭,隨即宣布涉案 17 篇刊物全部可呈堂,詳細理由稍後頒布。

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 歲,無業)及林紹桐(34 歲,編輯),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他們在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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