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宏福苑聽證會Day28 物管置邦總結:僅為法團代理人 未獲委任監督工程

實時更新|宏福苑聽證會Day28 市建局、競委會等涉事方總結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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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市建局:「招標妥」非靈丹妙藥

局方最後指,市建局無法單憑一己之力,完全杜絕圍標及貪污等行為。市建局當年推出「招標妥」,為大廈復修市場帶來秩序,在過去 10 年,「招標妥」已提升招標程序競爭及透明度,但並非杜絕圍標或罪犯的完整答案,「是一道有用的屏障,但不是堡壘,更非靈丹妙藥」。市建局將協助獨立委員會,並繼續與政府及所有持份者合作,以加強保障大維修業主。

11:00 市建局:沒矮化自身職能 惟有實際局限

代表市建局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陳詞指,對於有說法指市建局矮化自身職能,局方表示不同意,強調並非逃避責任、亦沒有矮化自身職能。

呂重申,市建局並非打擊圍標的執法機構,其職責是「減低」圍標風險,而非百分百取締圍標;市建局既非搜證專家,亦無足夠資源進行調查。而欺詐、圍標往往隱藏於層層中間人及空殼公司,以現金支付非法款項,潛在證人亦因恐懼報復而不願挺身。

他又指,局方資源有限,電子招標平台每年接收約 1.7 萬份標書,而登記用戶承建商約有 442 間,要交叉核對股東及董事,牽涉龐大工作,局方亦曾翻查其記錄,以查看是否存在圍標模式,但局方並無資源進行此類全面及系統性調查。

局方認為,即使再多資源,「招標妥」亦無法防止法團委員與承建商,或顧問與承建商之間私下串通。正如市建局樓宇復修部總監王思敬承認,局方並無關於此等串通的具體資料,職員亦未受訓練,識別不法行為,稱這並非「招標妥」所設計或所能做到的事。

呂又指,市建局在招標程序中,不參與訂立標書評核準則或評分制度,應由業主及其所聘之顧問公司處理。顧問亦不會干預業主對非強制性工程的決定,市建局或顧問均不能推翻業主決定,局方行事有實際局限。

10:40 置邦:如沒法例授權 難核實出席會議人士身分

針對置邦在業主大會的角色,置邦一方指,公司負責準備文件、收集授權票及撰寫會議紀錄。居民提交授權票屬常見,置邦會核實授權票的居民名字,確認資料齊全,但不會核實簽名及真確性,置邦亦不會核實出席業主大會人士的身分。就員工作供時建議可抽查授權票,以及核實出席業主大會人士的身分,置邦則提到如沒有法例授權,或難以實行。

10:30 置邦:權力有限難禁止工人吸煙

在處理投訴方面,置邦指管理處接到投訴後,會轉交工程顧問「鴻毅」及工程承建商「宏業」。其中有關工人在工地吸煙的投訴,置邦指曾貼出「禁止吸煙」告示。對於在會上被質疑是否應進一步跟進投訴,置邦強調其權力有限,無權控制承建商工人,又指政府部門如 ICU 及勞工處均未有發現安全風險,置邦亦沒有專業資格評估風險。

至於大火當日的應變,置邦提到當天員工在火警中冒險協助居民疏散,包括保安鍾瑞霞嘗試叫居民離開,留守大堂直至大火一刻;保安黃百盛上樓拍門直至 6 樓;工程主任林文欣跑到不同大廈啟動警鐘,其中兩座警鐘有響起。其他職員亦留守到最後一刻,在附近會堂協助居民。

置邦強調,會虛心接納委員會意見,減低同類事件風險,盡力參與法例完善討論。

10:15 置邦:宏泰消防及中華發展沒妥善履職

置邦又提到,「宏泰消防」及「中華發展」作為註冊消防承辦商,卻沒有發現消防總掣被關,其實「中華發展」從未到宏福苑實地巡查。其董事梁秉基指,公司只負責向消防處提交 SDN 文件,沒有進行任何評估,又在未實地檢查的情況下,簽署文件確認消防系統正常運作。

至於另一承辦商「宏泰消防」,置邦指「宏泰消防」嘗試將責任推卸給置邦。置邦一方則認為,「宏泰消防」在大火發生前一周已發現消防總掣被關,但沒有重開,亦沒有告知「中華發展」。其董事鍾傑文供稱一直有向置邦員工索取 SDN,但其證供與電話紀錄不符,認為其證供不可信。

就鍾提到行內風氣為「唔好教人做嘢」,置邦認為說法不可取,稱作為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有責任維修消防裝置,確認沒有火警風險,「宏泰消防」卻無視這些風險。即使置邦電工羅國瑞不幸犯錯,若「中華發展」及「宏泰消防」有妥善履行職責,相信可糾正問題。

10:00 物管置邦:公司僅為法團代理人 未獲委任監督工程

宏福苑物管公司置邦一方先總結陳詞,指置邦有責任保養公用消防設備,但非大維修工程的項目經理或監督,除非另獲法團委任及支付費用。而是次宏福苑大維修中,置邦從未獲委任監督工程,而業主會議的決定權均屬於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置邦只是代理人。

置邦又指,法團委任鴻毅及宏業作為大維修顧問及承建商,置判員工僅負責提供協助。置邦亦已代表法團委任「宏泰消防」,為宏福苑的消防裝置進行年檢及維修。宏業另外聘用「中華發展」為各大廈消防裝置向消防處申請「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

置邦認為,「宏泰消防」及「中華發展」均沒有妥善履行其專業責任。

針對事發時大廈警報系統被關,置邦電工羅國瑞承認按宏業要求協助為消防水缸放水時,誤關消防總掣。置邦強調,宏業聘請「中華發展」作為註冊消防承辦商,負責消防水缸工程,但「中華發展」沒有提供任何協助或指導。羅因擔心增壓泵受損,在不知會關閉警報系統的情況下,自行關閉消防總掣,沒有索取進一步指示,但置邦從未指示員工處理消防裝置。

置邦同意羅的犯錯令人遺憾,但強調如果「中華發展」有人到場監督,或者開關設有清晰警告標籤,相信可避免此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