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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72日審訊 周達權確認有份處理黎私人戶口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72日審訊 周達權第二天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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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休庭
15:17 控方完成主問

控方又顯示由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的「合併現金流量表(Combined Cash Flow)」,周稱是 Linda 製作,「比黎生知道佢收入嗰啲洗費,同埋喺後面見到所有私人公司嘅銀行戶口狀況」。庭上顯示,當中一項紀錄為「Chan Tsz Wah – sponsorship for exhibition $14.4k」,控方詢問是甚麼?周按紀錄表示,「就係 sponsor 佢嘅 exhibition」,但不知道內容。

控方完成主問。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提出,由於控方沒有提供《蘋果》的工作平台 Slack 紀錄,其後需由辯方自行擷取,故當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作供時,無法向張提問,希望重新傳召張劍虹出庭。法官杜麗冰表示周四(9 日)會再考慮辯方申請。

14:55 周:「一人一信」予特朗普會引「好多注意力」

控方展示 2020 年 5 月 13 日黎向周傳送一條眾籌網站連結,名為「US Supporting Apple Daily」,「Anna contacted me, I gave them the rate after speaking with our ad department. Now they put an ad up that lets everybody our discount. (So I just tell everybody it’s subsidized).(Anna 聯絡了我,我與廣告部討論後,給了他們折扣,現在他們登廣告,讓每個人都可以享受折扣。(所以我只是告訴大家,這是有補助的)。)

黎再稱「Does this crowdfunding campaign come from Simon lee and his friends? Great idea! We can go the same channel for our US subscription effort. Thanks.(這次眾籌活動來自 Simon Lee 和他的朋友嗎?好提議!我們可以透過相同渠道進行美國訂閱工作,謝謝。)

周回覆「Copy that. I will look into it and come back to you. We also have 美蘋撐蘋果計劃和贈閱卷 and will start work immediately. thanks.(收到。我會調查一下後再回覆你,我們還有美蘋撐蘋果計劃和贈閱卷,即將開始工作。謝謝)、「Hi Boss, this one is not coming from Simon Lee. Thanks!(老闆,這不是 Simon Lee 發起的,謝謝)」

控方問,訊息提到的眾籌是甚麼?周稱「我諗我其實當時都唔知,都要一段時間先覆返(黎)」,後來他回覆黎有關「美蘋撐蘋果計劃」,「我問咗其他同事,我之後回覆唔係由 Simon Lee(發起)」。周續指,這並非公司舉辦的計劃,他沒進入連結閱讀相關內容。

法官李運騰問,誰是 Simon Lee?周稱是李兆富,之前曾替《蘋果》工作,「之後我理解佢都有幫黎生做嘢」,但不清楚其實際工作。

控方再展示周與黎有關「一人一信行動」的訊息,黎稱「紙信有蘋果 logo 而且傳媒一定會印出來和報道,有助我們之後推廣美國人訂閱蘋果」,周則稱「會立刻跟進」。控方問,他所指的跟進是甚麼?周稱「咁我應該係搵咗劍虹、印刷廠去準備印呢封信」。

控方問,為何「一人一信」有助推廣美國人訂閱《蘋果》?周稱「如果要一人一信寄去畀特朗普,咁個聲音會好大囉,咁亦都會有好多注意力囉,咁從而希望多啲人去subscribe、去訂閱《蘋果》」。

《蘋果》於 2020 年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呼籲市民寫信給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
14:48 周:Mark Simon 年終奬金由黎私人給予

控方展示 2019 年 12 月 10 日、周與黎的 WhatsApp 紀錄,周稱「老闆,你好,以下是 Mark Simon 過往四年的年終獎金你參考:

1 2015 US$200,000
2 2016 US$250,000
3 2017 US$300,000
4 2018 US$200,000」

黎回覆「跟去年 US$200,000 Thanks. Jimmy.」

周庭上解釋,年終獎金並非由壹傳媒予 Mark Simon,而是黎私人予他,但不記得哪個戶口,「我理解獎金就係你辦事做到得嘅獎金」。周再指,「因為我收到佢指示係畀呢個 bonus,冇提過係咪因為喺壹傳媒定係同黎生私人做咗嘢而畀,我嘅理解 bonus 係你嗰一年工作做得好,所以佢畀呢個 bonus」。

周續指,他收到黎的訊息後轉發給 Linda,由她處理付款,強調相關支票由黎簽發。

14:33 控方就「自由之夏」特刊提問

控方繼續圍繞「自由之夏」特刊提問,指中文版於 2019 年 9 月 20 日刊出,英文版於同年 10 月 9 日刊出;周確認。控方問,刊物是否派發出去?周稱「我嘅理解係賣㗎喎」,刊物同時是一個畫冊,「記錄返佢哋認為嘅警暴,吸引返啲讀者,同埋想增加多啲力量啩」。

控方問,「自由之夏」有否在海外派發?周稱「我記得我冇直接 involve 喺海外發行,但係我記得 Mark Simon 有要求過我攞二千幾本」,包括中文版及英文版刊物,用作海外派發,「我嘅理解佢嘅外國係美國、英國嗰啲地方」,但 Mark Simon 沒詳細交代派發至哪些組織。

法官杜麗冰問,在刊物英文版寫有「扣除成本捐 612 人道基金」,為何中文版沒有標明?周稱不清楚,但指「可以做呢個決定,我相信係黎生或者 CEO」,又指記得刊物中英文版的淨收益都捐予 612 人道基金。

《蘋果》《2019 自由之夏》特刊
12:40 休庭午膳
12:30 周:《蘋果》英文版為吸引外國支持

控方問,《蘋果》網上版如何吸引更多人關注?周稱,在「飯盒會」曾討論,要多報道反政府示威、示威者,「令到多啲人同情佢哋,呢啲最主要都係啲 video 嚟」。周補充,他由 2019 年 9 月、10 月任職營運總裁起,參加「飯盒會」,至 2020 年 12 月初。

至於周有否參與《蘋果》英文版,周稱,他參與 ICT 部分,「make sure launch 到個英文版嘅《蘋果日報》囉」。周解釋,行政總裁著他幫忙管理 ICT,「咁喺呢個情形 make sure 可以準時 launch 到英文版《蘋果日報》,睇住個進度、有咩問題,同埋有咩難題可以幫佢解決到」。

控方問,《蘋果》英文版目的是甚麼?周稱讓外國、尤是美國政要閱讀《蘋果》,「咁希望可以爭取到佢哋嘅支持」。他續指,因為當時情況,黎覺得外國支持很重要,令到反政府、反修例運動可以成功,重申「我相信係為咗吸引外國嘅讀者、外國嘅支持」。

12:12 周:「飯盒會」談及反政府運動、「黑暴」

控方進一步問及「飯盒會」的內容,周先解釋形式,出席者在開會前在 WhatsApp 提出問題,黎通常會回覆「到時再討論」。其後,「食飯大家有啲傾講啦,咁黎生亦都會講吓,佢對當時個睇法啦,例如當時嘅反政府示威」,亦會討論員工提出的問題。周再指,黎針對問題作出決定,由張劍虹撰寫會議紀錄,再傳送予各出席者。

控方問,飯盒會涉及甚麼主題?周指,如果跟報紙相關,「好多時啲話題,都會連帶到當時嘅反政府運動、『黑暴』,咁黎生就會有佢指示,有啲咩會做啦,例如需要多啲人注意,或者可以令到外國有關注」,但不清楚之後編輯做法。

針對周稱「令到外國有關注」,控方問如何達到目的?周舉例,推出《蘋果》英文版、、「一人一信計劃」、「自由之夏」特刊,「咁嗰本特刊有中文版同埋英文版,最主要都係啲相呀、畫冊,關於當時反政府示威呀。咁亦都有少量文字,我冇詳細閱讀,咁英文版係中文版嘅翻譯啦」。

控方再問,是希望獲得甚麼關注?周稱,是關於香港反政府行動,「或者佢哋所謂嘅『警暴』咁囉,咁亦都希望得到外國嘅支持啦,咁或者係再厲害啲,就係制裁啦」。

11:59 周:Mark Simon 在壹傳媒大樓有固定辦公室

控方圍繞《蘋果》「飯盒會」提問。周確認,2019 年至 2020 年期間,自他任職營運總裁後,每周都會參與由黎主持的「飯盒會」,周本人、張劍虹、ICT 部門主管 Connie Chan 會出席。控方問,還有誰人出席?「因為飯盒會有唔同主題,所以要睇吓當時傾啲乜」,例如《蘋果》實體版編輯、壹週刊、《蘋果》網上版、廣告部及業務發展。

法官杜麗冰問,Mark Simon 在壹傳媒的角色是甚麼?周稱他沒有正式職銜,「就係黎先生嘅私人助理」,周會聽從其指示。法官李素蘭問,Mark Simon 辦公室在壹傳媒大樓?周同意,他有固定辦公室在壹傳媒大樓,重申他會替黎執行壹傳媒、私人公司上的決定。

張劍虹(左)、黎智英(中)、周達權(右)
11:16 小休
10:54 控方問及黎墊支李宇軒登報事宜

控方展示 Mark Simon 於 2019 年 6 月 27 日傳送給 Linda 的電郵,「Linda, Please see the attachment, we are making some payments to newspaper for various advertisements as the groups cannot get their money transferred in time. I will be sending one to you shortly for payment today. We need to pay in this person’s name. Pay in name of Mr Li= LI YU HIN」

(中譯:請參閱附件,我們正在向報館支付廣告費,但未能及時匯款。今天我會盡快向你發送款項,我們需要以李宇軒名義付款)

控方問,此交易關於甚麼?周稱,Mark Simon 通知 Linda,需要向李宇軒支付 500 萬元,電郵附件為 Mark Simon 與黎的 WhatsApp 對話,當中提到 Mark Simon 從 Martin 得悉,有人需要 500 萬元過渡性貸款(bridge loan),Mark Simon 可以在 7 月 4 日取回款項,黎遂表示「OK」。至於電郵內所指的廣告費,周稱「我理解係一啲文宣廣告」。

控方問,為何 Mark Simon 要向 Linda 發送電郵?周稱,因需要 Linda 簽發支票或轉帳,「阿 Mark 都要(向 Linda)畀埋黎生 approval 先可以做到」,因此在電郵附上他與黎的 WhatsApp 紀錄。控方問,周是否牽涉在內?周稱「我諗我冇參與到」,指 Mark Simon 予他電郵密件副本,僅因他每個月要製作關於黎個人支出的報表,亦不知道該 500 萬元來源。

控方展示 2019 年 6 月 27 日由 Mark Simon 傳送至周、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等人的電郵,「Guys, can you inform them that they have credit for one week and so we will run the ad. And they can pay us within one week. Mr Lai has approved Assisting as they are having trouble moving their money.」

(中譯:你能否告訴他們,登報人有一周寬限期,我們會投放廣告,而他們可在一周內向我們付款。因為他們在轉移資金方面遇到困難,黎先生已批准了協助。)

周解釋,此有關李宇軒向台灣《蘋果日報》登報事宜,「收到呢個 email 睇到有黎生 approve,我哋就畀咗一個星期 credit 畀呢個客人啦」。

10:50 控方問及黎名下台灣公司

控方詢問,是否有一間離岸公司名為「Chartwell」?周同意,以他理解是黎名下的一間台灣公司,但並非由他處理,而是由台灣同事或 Mark Simon 處理,「我實際上係冇參與呢間公司」,亦不清楚 Mark Simon 在這間公司的工作。

控方問,周如何得悉「Chartwell」是黎名下?周稱「因為我時常都去台灣,咁黎生喺台灣都有佢一班同事,處理佢嘅私人事務,咁有時佢啲私人公司嘅同事會嚟傾計,從而得知」。

10:30 周確認有份處理黎智英私人戶口

控方展示 2019 年 4 月 25 日、由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助理財務總監 Linda MENDOZA 傳送至周、Mark Simon 的電郵,副本傳送至員工 Evan Lau,「Kindly approve via return email the following Request For Payments from Lai Chee Ying’s SCSB USD account(請透過回覆電郵,批准黎智英 SCSB 美元帳戶付款請求)」

周解釋,Evan Lau 是會計,他向 Linda MENDOZA 或 Mark Simon 匯報,電郵中的「SCSB美元帳戶」是指黎個人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美元帳戶。控方指,該付款請求與 Mark Simon 的計劃有關,涉及 200 萬美金,詢問周是否知道與甚麼有關?周稱,若 Mark Simon 的計劃獲批准,就會發出付款請求,「我相信黎生 approve 咗,呢個係會計部有嘅程序」。

周續指,「咁如果 Linda 佢畀 email 我,就應該已經將呢啲程序行晒,所以我亦都會 approve」。法官李運騰詢問,這是黎的個人銀行帳戶,為何需要周的批准?周稱「我嘅批准,係批准個 payment request form」,讓黎私人公司的核數師查核紀錄,又指他接任工作時,「我係跟返我上手一路咁樣做落嚟」。

李運騰再問,周不僅處理黎的私人公司,還處理他的私人銀行戶口?周稱「私人公司就會係 accountant(會計師)做」,又指 Mark Simon 的計劃已獲黎批准,他只是批准相關付款憑證(payment voucher)。周稱,Mark Simon 向 Linda 傳送電郵,「應該有埋黎生嘅 approval」。

李運騰問,為何周稱「應該」?周稱「因為呢一個係公司要有嘅程序,我都認為 Linda 會做咗呢一啲工作,先出呢個 email」。他同意電郵沒有佐證文件紀錄,但重申「呢個係應該有嘅 procedure 嚟,相信 Linda 有做到」。

李運騰聞言指,周沒看文件、僅相信 Linda,可算是「橡皮圖章(rubber stamping)」?周稱「如果係咁講,可以係咁講,但係最尾因為呢個戶口係黎先生私人戶口,如果張 cheque 或者 remittance,都係要黎生佢簽返嘅」。控方問,誰設立這程序?周稱「我唔知邊個 set up,但呢個程序係恆之已久」。

針對電郵內的 Mark Simon 計劃,周稱不知道內容,「因為如果寫 Mark’s project,我係唔需要問⋯Mark Simon 同我講,黎生同意呢樣嘢」。李運騰問,周不論如何都會相信 Mark Simon 說法?周稱「咁以往都有其他關於Mark 嘅 project,都有畀過錢,黎生見到個 report 都冇任何嘅異議,咁我覺得係佢冇講到大話囉」。

10:10 控方續問黎智英名下公司運作

控方繼續就黎智英名下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提問,周達權指公司於 2010 年之前成立﹐主要管理加拿大酒店,例如 Prince of Wales Hotel、Queen’s Landing Hotel,以及 Pillar and Post Hotel,業務與壹傳媒無關,他本人、Mark Simon 和 Robert Jackson 為公司董事。

控方問,誰是「Lais Hotel」股東?周稱「上高有一間公司 hold 住」,但不記得該公司名稱,「我記憶應該係黎智英先生擁有」。控方問,周在「Lais Hotel」有何工作?周稱,公司每三個月有一個董事會,每半年一次與核數師開會,每年一個股東大會,「咁我實際上、日常運作我係冇參與」。控方問,周需向誰人匯報?周回答是董事局,主席應該是 Mark Simon。

控方再問,周供稱每半年一次與核數師開會,那麼他是否需要處理公司的財務事宜?周稱,不需要處理公司日常財務事宜,而是核數師開會後告知他相關情況,他再去處理。

10:08 開庭
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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