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實時更新】47人案|第68日審訊 鄭達鴻:若預算案拋出橄欖枝 需平衡檢視

【實時更新】47人案|第 68 日審訊 鄭達鴻:若預算案拋出橄欖枝 需平衡檢視

分享: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6 日)展開第 68 天審訊,鄭達鴻續作供。鄭於周四供述控方案情提及公民黨記者會的內情,指是源於一次內部會議,而譚文豪會上提出,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爭取「五大訴求」。鄭稱他自己、郭家麒助理及林瑞華曾提出反對,但黨魁楊岳橋及譚,最終決定繼續召開該次記者會,形容兩人「一意孤行」。

法官陳慶偉今問鄭,他早前提到不同意否決所有議案,是否包括財政預算案。鄭答稱,「都唔同意,因為要睇返個實際嘅財政預算案係做咗啲咩。」鄭於資深大律師潘熙提問下進一步解釋,「我會認為五大訴求做唔到,固然係政府嘅一啲缺失。但同時間,政府都必然會拎財政預算案出嚟,我哋無可能唔睇當中嘅內容,到時候就係睇,財政預算案入面究竟有幾多政府拋出嘅橄欖枝,或者有幾多派糖嘅措施,成件事再作一個平衡嘅檢視。如果佢派出黎嘅,對市民有益嘅地方,係多過佢缺失嘅,到時無可能唔同意。」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鄭達鴻續作供:在公民黨內兩度反對簽〈墨落無悔〉、信政府會拋橄欖枝
周四報道:
47人案|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不同意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譚文豪一意孤行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16:22 休庭,下周續審
16:15 鄭達鴻指其 FB 專頁提及會否決不同議案的帖文
是助理未諮詢自己下發布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其後問及,2020 年 6 月 23 日鄭達鴻於其 Facebook 專頁發布「不同崗位 一齊努力」的帖文,內容包括呼籲市民投票,又指會否決不同議案,包括財政預算案,以爭取「五大訴求」。

潘問,FB 專頁與 FB 帳戶有何分別?鄭稱,「基本上個人帳戶就係畀加咗做朋友嘅人睇,專頁嘅話就畀所有嘅公眾人士睇。」鄭又指,其專頁有 6 至 7 名助理一同管理。

潘問,這個帖文是由誰發布?鄭稱是其議員助理。鄭在法官提問下指,帖文發布後,他沒有修改帖文。法官李運騰問,鄭於何時才發現帖文?鄭稱,被捕之後,檢查紀錄才看到。

潘問及帖文的內容。鄭稱,帖文截圖是他所製,「個內容就係頭先嗰個大家頭先睇嘅 status,唯一嘅分別就係左上角有嗰個寫嘅人名。」鄭又提問下稱,可以看到帖文是由「Bear Pui」發文。潘問,為何會製作此截圖?鄭稱,「因為被捕之後見到,睇返自己啲 record 見到睇到呢個 post。」

李運騰問,你是指,你的助手在你不知情情況下做這件事?鄭稱,「佢出咗呢個 post,我嗰一刻係無留意到。」被告席的彭卓棋與柯耀林一度交頭接耳。

李運騰其後問,鄭看到帖文後是否感愕然?鄭稱,「有愕然,因為佢寫嘅說法,同我其他 post 都唔同。」被告席的林卓廷一度俯身向前看被告席的螢幕。李運騰問,鄭可否展示其帖文?鄭則指,他已跟從《國安法》保釋要求,關閉 FB 專頁。

李運騰問,鄭是指其公開 FB 專頁,與他告知朋友的看法不同?鄭稱,他的意思是,這個帖文內容與其他有比較大分別。

鄭在提問下同意,他於被捕後才留意到帖文,其助手發文前亦無諮詢鄭的意見。潘問,誰是「Bear Pui」?鄭稱,她名為 Akina Hung,指她姓熊,為其助理。

潘問,為何她寫這篇帖文?鄭稱,「嗰一刻唔知道,但係就覺得似跟咗黨 3 月 25 號個立場。」

法官陳仲衡問,鄭有否告知熊,他反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立場?鄭稱有講過。李運騰追問,那她為何違反指示?鄭稱,因為當時出了一個黨「line to take」,即統一口徑。李又問,誰向熊支薪?鄭稱是公民黨。

李運騰問,鄭何時得悉有黨的「統一口徑」?鄭稱是 2020 年 6 月中,並確認為黨的立場。

潘指會問其他範疇。陳慶偉遂下令休庭,下周續審。

15:50 辯方播放公民黨街站發言 余若薇、陳淑莊推薦鄭達鴻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問及,2020 年 6 月 19 日公民黨街站集會,從謄本可見,出席者包括他、余若薇、陳淑莊、 楊岳橋、郭家麒、李予信、譚文豪、余德寶。潘問,是次活動目的是?鄭達鴻稱,「最主要係宣布參選同埋造勢,同埋介紹兩個新人,包括我同李予信。」

法官李運騰問,余德寶有否參與初選?鄭稱沒有,指他當日為主持。

潘其後播放街站片段,余若薇發言介紹鄭,並提到:

…鄭達鴻同我一樣,有法律嘅學位,但佢同我好唔同,我個年代,我呀爸呀媽要我讀法律係希望搵多啲錢,今時今日鄭達鴻非常努力,攞到法律博士嘅學位,佢係希望利用佢法律嘅背景,為香港人服務…我哋如果作為香港人,面對而家嘅形勢唯一嘅選擇,係挺起腰骨,鄭達鴻,係一位不可多得、勇敢、有承擔嘅後生仔…

陳淑莊其後發言亦有介紹鄭達鴻、李予信,提到:

我哋都見到好多候選人可能喺嚟緊嘅《國安法》被 DQ,所以喺嚟緊咁關鍵,可以話係咁不確定咁艱難嘅時候仲出嚟參選係好感動,有 3 位係我而家嘅同事…李予信其實喺 2016 年就已經幫我同呀達去助選,本來好普通小職員,一路都愈嚟愈多責任,雖然都有犯錯,但係有改進…更加係贏咗一個超紅嘅區屏錦區,係為我哋,喺北角、喺東區…成長,依個我覺得係不可多得,甚至有時大家都唔係好有信心嘅年代願意出選,願意陪手足企喺前線…

潘續播放當日的鄭回應記者的片段,楊岳橋則在身旁。鄭提到:

相信都會用唔同嘅方式去打壓參選人嘅參選資格..選舉主任又好,其實對於我哋嚟講無分別,揸刀嘅人係邊個都好,呢把刀都一定係會邁向每個候選人當中…喺嚟緊嘅立法會當中否決《財政預算案》,同埋為香港人爭取落實五大訴求…

潘問,為何鄭提到否決預算案及「五大訴求」?鄭稱,「喺依個造勢大會之前,楊岳橋就拉埋咗我係一邊,佢就話今日嗰個焦點就係聚焦介紹你,所以就叫我去負責記者嘅呢個 Q&A section,佢叫我帶出黨係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嘅立場,所以即使個問題未必直接關係,我第一個回答都係拉咗去講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嘅呢個立場。」

15:48 開庭
15:16 休庭
15:10 鄭達鴻指認為 35+「十分之不可能」達成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其後問,鄭達鴻是否認為民主派可達到 35+?鄭稱,「35+ 都係十分之不可能」,其後解釋指,「其實係延續返我今朝講點解港島攞唔到 4 席嘅嗰個討論,喺地方選區方面,因為嗰個票制嘅改變啦,同埋票數根本唔夠啦,所以喺地方選舉就好難做到『66443』。跟住喺功能組別方面,功能組別主要有團體票同埋個人票,團體票就好多本身就係啲指定嘅團體,民主派根本就完全無機會,就算個人票,好多嘅界別都好難登記做選民…包括進出口界、批發及零售,依啲界別係民主派有派人,但係完全無諗過係可以當選嘅,所以整體要去達成 35+ 嘅時候都有困難。」

法官陳仲衡指,但在 2020 年 3 月初,鄭有出席記者會指要增加選民,又指他當時有「舉牌」呼籲市民登記選民。鄭同意。潘問,但當時鄭認為 35+ 是很難達成?鄭稱,「係,就係做到好多嘢之後,新嘅選民登記都不能夠反轉到嗰幾個嘅界別。」

法官李運騰問,鄭提到協調會議,曾提出過是否要簽文件,最終是否有決定?鄭稱無決定,並同意沒有協議需要簽署。李問,戴當時未決定是否需簽文件?鄭稱,「嗰一刻無。」

潘其後展示鄭的提名表格,問第二點:「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問有沒有人解釋過「共識」一詞?鄭稱沒有。

潘問,當鄭簽署時,理解上述所寫的「共識」是甚麼?鄭答,「就係之前提及嗰 6 點,包括進行初選、搞初選論壇、贏咗先有得選、投一票、目標議席 4 席,同埋靈童制。」

潘指,會問另一範疇。法官陳慶偉遂下令休庭。

14:45 辯方播放電台節目 鄭達鴻回應聽眾時提「撼動政權」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播放 2020 年 6 月 15 日「風波裏的茶杯」的電台節目,主持為吳志森、楊岳橋、鄭達鴻。潘一度誤稱為「茶杯裏的風波」。法官陳慶偉笑說,「tea cup in the storm」並發笑。

在節目中,聽眾王小姐問,是否被 DQ(取消資格)的人可以選擇替補人選,而不是第二名得票最高的人,又問及「點解唔需要佢哋簽生死狀,就係話要有共同目標去做乜乜乜,咁你哋 35+ 要嚟做咩乜嘢,我哋揀佢做乜嘢…」王又指,「35+…因為無畀選民自由去選擇,但係為咗共同目標,我哋夾硬畀你含淚投票嘅人…嗰陣被你哋而家 35+ 候選人選咗嗰咋人,好多人已經做,民主黨呀一舊雲啦,成日唔跟大隊去投票…」坐在被告席旁的黃碧雲挨著被告欄,當聽到「一舊雲」時,一度笑著舉手。

吳志森其後回覆指,「我唔知在座兩位有無辦法代表到戴耀廷回應…只能好宏觀去睇今次搞 35+ 嘅目的係咩呢…係希望通過呢個立法會,真係贏到超過 35+ 席係可以去撼動…」潘問,鄭是否聽到「撼動」一詞?鄭確認。

潘續播放片段,吳在節目中稱,「一個出路就係咁嘅,當然喺呢個共同嘅大前提底下,點解要揀你,唔揀佢出嚟又唔畀佢去做呀,可以話畀大家聽 35+ 就玩完喇…」,聽眾反問,「…佢哋如果無共同目的嘅時候…點解我哋要用幾百萬去玩呢個選舉?」

鄭其後在節目中回覆稱,「我簡單啲覆一覆喇,即係唔係冇共同目標,共同目標就係要撼動呢個政權去用 35 Plus。咁其實一開始都傾過簽唔簽呢樣嘢,只不過戴教授係一個良好願望,就驚國安法嚟到嘅時候就會影響好多個人,咁所以佢係⋯⋯即係一個良好願望,話想大家有一個走盞位咁樣嘅啫,咁當然有啲人想繼續有一啲共同嘅願望,咁所以就之前有個聯署喺度,咁譬如公民黨都簽咗嘅。咁呢個就等每一個政團自己去考慮喇,咁呢個好難去規限到嘅。」

潘問,鄭回答時使用「撼動政權」一詞,問他為何會用這詞語,並問其意思。鄭稱,「我講嘅時候係用緊隔離嘅主持,即係吳志森先生嘅說法」,並解釋指,「我認為攞到議會過半,即係 35+ 之後,就可以改變以往嘅政治版圖,立法機關就唔會剩係被當作橡皮圖章…」。

潘又問,「簽唔簽呢樣嘢」的意思是?鄭解釋,「簽唔簽呢樣嘢,係講緊之前提及過,贏咗有得選,輸咗無得選嘅嗰份嘢。」

法官陳慶偉指,從 3 名控方證人從沒聽過相關證供。潘指,這項是從來沒達成任何協議。法官李運騰問鄭,協調會議曾否作出討論?在追問下,鄭稱有,並是在初選之前第三或第四次會議。

李追問,此議題如何帶出?鄭稱,「誒,我唔記得邊個提出,但係因為過往嘅初選都係有一份嘅表格就係寫,話畀人聽講明贏咗有得選,輸咗無得選。」

潘續問及,鄭在節目提到「良好願望」、「走盞位」的意思。鄭稱,「因為嗰陣時有啲誒新聞開始話,初選會被指為操縱選舉,所以為免有依個,有機會畀人追究嘅一個咁嘅做法…」法官陳仲衡指,當從上文下理,鄭當時指的聯署是〈墨〉,與勝出初選無關。鄭稱,「嗰兩段係講緊兩樣嘢嘅,上面我話即係傾緊簽唔簽呢樣嘢,係贏咗有得選,輸咗無得選嘅嗰樣嘢。」

他續指,「去到走盞位嗰度,係講緊前面講嘅依份 agreement,後面就開始答返個公眾嘅問題,就係公民黨都簽咗一份墨落無悔嘅聲明。」

14:35 鄭達鴻:楊岳橋、譚文豪起初反對簽署〈墨〉

鄭達鴻續作供。鄭的代表、資深大狀潘熙稱,午飯前問及,為何公民黨以黨名義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並請鄭繼續解釋。

鄭稱,當時的討論「好耐,誒講緊都有唔同嘅意見,去到最後佢哋就提出用公民黨嘅名義去簽署,唔同其他簽署者去保留一啲彈性。」

法官李運騰指,鄭在午飯前提到,反對簽〈墨〉是因為違反黨格。潘熙指,這只是鄭的關注,不是其他人。

潘問,鄭當時的第二個反對理由?鄭稱,「第二方面嘅反對,係話我哋嘅 target audience 係一啲嘅中產。」潘續問,當時鄭持反對的意見,有否被其他群組成員接納?鄭稱無。

法官李運騰指,當時有其他人打算參加初選,如楊岳橋、譚文豪、李予信、郭家麒、林瑞華。除了上述兩個反對理由後,有沒有其他人提出其他反對理由?鄭答稱,「有,其實楊岳橋同埋譚文豪一開始都係反對嘅。」被告席的鄒家成一度發笑。

潘問及當中的原因,鄭稱,「佢哋嘅講法,其實都,佢都係講話都唔想再簽一啲咁嘅聲明,因為會開咗一個無窮無盡嘅一啲聯署。」李運騰又問,是否記得其他反對理由?鄭稱不記得。李再問,有沒有其他人提出未能反映協調會議的情況?鄭稱沒有。

14:34 開庭
12:44 休庭午膳
12:30 鄭稱黨內曾討論應否簽〈墨〉 自己兩度反對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其後展示公民黨 Facebook 有關〈墨落無悔〉聲明的帖文:

公民黨已加入聯署【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聲明書。 

此外,我們早於3月25日召開記者招待會,當時已承諾尊重民主派初選機制;立會過半後政府必須落實五大訴求,否則公民黨將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否決權,否決包括財政預算案在內的政府議案、法案及撥款。在此我們樂見更多同路人以議會過半為共同目標。 

#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潘問,公民黨何時就簽署〈墨〉作出首次討論?鄭達鴻稱是 2020 年 6 月 10 日晚,稱「嗰個情況係,嗰啲議員助理同埋嗰啲資深嘅黨工,發覺呢個〈墨落無悔〉聲明開始喺網上廣傳,同時間有啲人喺我哋嘅 inbox 留言,問點解我哋唔簽,所以佢哋就喺呢個 WhatsApp Group 提出嚟,就問我哋簽唔簽。」鄭解釋,此通訊群組屬籌備選舉內部的 WhatsApp 群組。

法官李運騰問,當時已決定由鄭代表黨參與初選?鄭稱,「我哋喺 5 月 30 嘅特別會員大會,通過咗一個預計嘅參選名單,我預計會參選港島區。」

潘其後問,群組內有多少人?鄭稱,有 20 至 30 人。潘問,是否有人同意公民黨要簽〈墨〉?

鄭答稱,「最初係,就係頭先嗰啲所講嘅議員助理同資深黨工,佢嘅意見就係,呢啲咁嘅聲明,你快快趣簽咗,個矛頭就會指向第二個無簽嘅人,因為呢個都係講緊選舉期間嘅公關舉動。」被告席的林卓廷、黃碧雲聞言大笑。

李運騰問,有沒有人在群組內提出〈墨〉與公民黨記者會的立場不一,認為公民黨不應簽署?鄭稱「當刻無人有提問。」

潘問,鄭當時如何回應?鄭稱,「我有兩次表達反對,第一次就係話,坊間呢啲咁嘅聯署,如果我哋覺得係民主派其中一個比較大嘅政黨,就唔應該話簽就簽,個黨格會無咗。」被告席的林卓廷彎腰俯前,托頭說「吓?」

鄭續稱「第二次就係話,佢哋就討論咗好耐,我就提醒佢哋,都要諗返我哋嘅 target audience(目標受眾),係一班理性溫和中產。」被告席的施德來、陳志全一度對望,另鄒家成對林卓廷發笑。

李運騰問,鄭有否說過不同意,認為要不簽署聲明?鄭稱,「我嘅建議係個黨都唔應該簽呢個聲明。」鄭重申,他當時都有表達過。

潘問,其他人有否接受?鄭稱「無接受。」潘追問,為何最終會以黨名義簽署?鄭稱,「因為嗰個討論延續咗好耐,由 6 月 10 號晚去到 6 月 11 號 12 點之前都仲有討論。」

李運騰問,鄭的手機是否有保留訊息?鄭在追問下指可能已刪除,並指會在選舉時間,定期刪除紀錄。法官陳仲衡追問原因,鄭稱,「因為我記憶係當初選完結之後,嗰個群組就無再用,所以就要我哋 delete。」

12:15 鄭達鴻供稱沒到港島協調協議文件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其後轉問 2020 年 4 月 17 日的第二次港島區協調會議。鄭達鴻稱,都是他與公民黨副主席賴仁彪一同出席。

潘問,鄭是否記得初選前舉行的第三次、第四次會議。鄭稱「確實時間唔記得,不過係(2020 年)5 月。」

法官陳仲衡問,鄭有否保留任何出席會議的書面紀錄?鄭稱沒有。法官李運騰稱,鄭指戴耀廷在首次會議前曾接觸他,即戴曾通知鄭開會的時間、地點。鄭稱,「我唔記得,無印象。」

李運騰其後問,戴如何接觸鄭?鄭指透過 WhatsApp。李指,即戴有鄭的電話號碼,而鄭亦有其電話號碼,鄭稱「應該係。」

李再問,鄭如何得知第二次會議詳情?鄭稱,「之後應該係區諾軒聯絡我嘅。」

陳仲衡亦問,鄭的電話應有與戴耀廷聯絡的 WhatsApp 紀錄。鄭稱,「誒,警察檢查過我手提電話。」陳追問,鄭有否刪除紀錄?鄭稱「唔記得喇」。

潘問,港島區就每名選民投票的數目是否有共識?鄭稱,「個共識係最後(每人)投一票,因為佢哋話嗰個系統唔容許投 4 票,所以特別開咗次會議轉返做投一票。」

潘問,除了協調會議,曾否討論否決預算案?鄭稱沒有。潘再問,港島區在第三、四次會議後,達成甚麼共識?鄭稱,「包括搞初選,搞初選嘅論壇,贏咗先有得選、輸咗無得選,目標議席係 4 席,靈童制,同埋投一票。」

潘問,有沒有一項是關於否決預算案?鄭稱沒有。潘再問,在協調會議,有否要求參選人簽署任何書面文件?鄭稱,「曾經有討論過要唔要簽一份,贏咗先有得選,輸咗無得選嘅嘢。」

陳仲衡問,是否在會議上討論?鄭稱,「我唔係記得好清楚。」鄭在提問下指,該份文件最終沒有出現,亦沒有任何草稿。

潘其後展示「 35+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港島協調機制(初稿)」、「 35+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港島協調機制協議」的文件,問鄭有否收過?鄭均稱沒有收到相關文件。

潘問,為何如此肯定?鄭解釋,因文件內容與共識不符,「因為佢喺,第四點係寫全票制嘅。」鄭其後進一步解釋,「因為(每人)投 4 票,同我哋嘅共識(每人)投一票唔同,如果我睇到係投 4 票,至少我係會同主辦方反映。」

12:05  鄭達鴻:司馬文反對以否決預算案約束候選人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展示一份「35+ 計劃」文件,鄭確認會上有傳閱這份文件,並稱應由戴耀廷準備。潘問,在首次會議,有否討論過否決預算案?鄭稱有,指是由戴耀廷提出。

鄭供稱,戴當時提出「積極運用」《基本法》條例,否決財政預算案。至於有沒有人回應,鄭稱「只有司馬文回應過」,指司馬文「反對任何關於否決財政預算案嘅一啲諗法」。

潘追問意思,鄭指,「佢反對用呢樣嘢去約束各個候選人。」

法官陳慶偉問,為何戴耀廷會提出否決預算案?鄭稱不清楚。潘指,但「35+ 計劃」文件沒有提及此項,問鄭可否解釋。鄭稱,「我哋討論,有講過呢份文件嘅一啲實際操作嘅時候,佢突然穿插當中去講咗呢樣嘢。」

潘再問,除司馬文,有沒有人參與討論?鄭稱,「無喇,因為佢哋兩個係根本性嘅分歧,所以個討論其實好快就完咗。」潘追問,會議中有沒有人再提出過否決預算案的議題,鄭稱沒有。

法官陳慶偉問,鄭在首次會議上有否反對戴耀廷的意見?鄭稱,「無去反對,但嗰個係講緊根本性分歧,大家無再加以討論。」陳追問原因,鄭答稱,「因為司馬文講完之後,其實戴耀廷都無再講嘢。」

潘問,當時鄭是否認為需要發言表達不同意?鄭稱無需要。法官李運騰問,黨副主席賴仁彪有否發言?鄭稱沒有。

11:50 鄭達鴻:民主派想港島 6 席取 4 席「幾乎不可能」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的主問,圍繞鄭達鴻所屬的港島區協調會議。潘問,鄭是否知道戴耀廷在 WhatsApp 設立「廣播列表」(broadcast list),鄭稱不知道。

潘問,戴與鄭曾否就 35+ 私下討論?鄭稱只有兩次,「第一次係佢問係咪我會喺港島區有機會代表公民黨出選」,時間大約是 2020 年 3 月中後。鄭稱,忘了自己當時怎回答,但他把訊息告知黨後,黨派了副主席與他一同出席首次協調會議。

法官李運騰問,鄭周四(昨)提到有出席 2020 年 3 月 26 日的協調會議,即與戴是在此日之前,曾作出討論?鄭同意。李問,即鄭當日是代表公民黨出席會議?鄭稱他及副主席都是公民黨代表。李再問,會否是公民黨記者會當日?鄭稱「應該係。」

潘續問,那第二次與戴的討論?鄭稱,應該是同年 6 月尾,戴耀廷向他問公民黨港島區的區議員,鄭遂告知公民黨,最後由黨總部通知戴耀廷。

潘引區諾軒作供時提到,有 3 次港島區會議,一次是在初選後,對此有否印象。鄭稱「大概係… 因為我唔記得有無喺初選之前,究竟係 3 次會議定係 4 次會議。」

李運騰問鄭是否出席了所有會議。鄭稱,「我知道嘅有出席晒。」法官陳仲衡問,鄭出席的協調會議中,會否有些事情沒有留意,沒有聽到?鄭稱應該無。潘問,區指首次會議於 2020 年 3 月 26 日舉行;鄭同意,稱當日與公民黨副主席賴仁彪一同出席。

潘問,對於港島 6 席中取 4 席,有何看法?鄭稱「幾乎不可能」,「因為佢哋覺得可以攞到 4 席,其中一個原因係因為 2019 年嘅大勝,但 2019 年係單議席單票制,2020 年係比例代表制」。他指要取得 4 席,必須有一個完美分配機制,「而民主派從來無一個咁科學嘅機制去處理,加上民主派得票嘅人數多咗,但建制派都多咗好多。」

鄭又指,「最後就係睇返 2016 年,葉劉淑儀先係港島區攞得最多票嘅人,所以民主派係港島攞 4 席係接近不可能。」

陳仲衡問,鄭有否在會上提出上述意見。鄭稱無,解釋指,「因為佢哋要有一個目標,3 席係民主派而家有嘅議席數目,佢哋就必然係想更進一步。」

潘問,在 4 次會議,就投票數目有否討論?鄭稱有討論,指「司馬文提出,因為個目標議席係 4 席,所以投 4 票。」

鄭稱同意這建議,解釋指「因為喺港島公民黨傳統係有議席,不過我係一個新人,知名度唔高,如果投一票,我未必係港島選民嘅首選。但如果投 4 票,我深信公民黨一定會係其中一席之中,所以我係贊成投 4 票嘅。」鄭在提問下指,有在會議上表示贊成。

11:48 開庭
11:06 休庭
10:55 被問若公民黨否決預算案 鄭: 最壞情況可退黨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問,鄭達鴻昨日提到黨立場沒有約束力,因每人有不同說法,問政府若拒回應「五大訴求」,公民黨黨員就會否決議案,鄭是否同意此立場?鄭稱不同意。

潘進一步問,若鄭當選為立法會議員,會否否決所有議案?鄭答稱「唔會,因為距離真係要去審議財政預算案,仲有一段好長嘅時間,我深信政府會一直檢視民意同選舉結果,去同民主派傾。當中其實有好多次係檢視民意嘅機會,包括民主派初選嘅投票人數,包括實際選舉民主派嘅議席得到幾多,包括施政報告嘅諮詢,亦都包括政財預算案嘅諮詢,如果民意一面倒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我相信成個政府係會作出回應」。

法官陳仲衡問,鄭認為政府當時是否理性。鄭同意,並指,「係,同埋我相信佢會回應,即使唔係五大訴求本身,亦都會喺財政預算案拋出橄欖枝同埋甜頭,等立法會議員去實際檢視個草案再去決定。」

潘問,若政府拒回應「五大訴求」,是否會否決預算案?鄭作為區議員,會否有考慮支持或反對的因素?鄭稱,「因為我區議員都有好多民生嘅工作需要處理,如果一啲民生嘅主張,喺立法會或者預算案上審議,會增加咗我投票支持嘅機會。」

潘其後展示鄭的選舉電郵。陳仲衡問,鄭在單張上有否使用政治語言。法官陳慶偉指,如「空頭支票」( empty promises)。鄭稱,「我描述嗰陣時嘅政治環境嘅時候有講嘅,但民生嘅事項係好確實嘅事項。」

潘問,若政府拒回應「五大訴求」,公民黨立場是會否決預算案,鄭會如何做?鄭稱,「我有諗過,如果入到黨團改變唔到咁嘅立場,會申請『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

潘追問,若不獲批,鄭會如何做?鄭稱,「最壞嘅情況係可以退黨。」潘再問,在 2020 年 3 月,鄭是否有意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鄭稱沒有。

潘指,下一個議題會問及協調會議。陳慶偉遂下令休庭。

10:40 鄭達鴻稱同意郭家麒發言 指若有好政策「都會同意」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續播放片段,譚文豪發言提到,「如施政報告無五大訴求,要否決晒所有撥款直至回應,再唔係去到之後嘅財政預算案…根據《基本法》再上過嚟、再否決,林鄭必須下台…再搵邊個特首,佢一日唔回應五大訴求,我哋一樣反對落去…」潘問,鄭是否同意其說法,鄭稱不同意。

法官陳慶偉指,留意到梁家傑一直點頭。潘指,謄本顯示有人說「同意、好好」。潘續問鄭不同意的原因,鄭稱,「佢都係講話無五大訴求就要否決晒所有議案啦,跟住甚至係否決兩次令到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甚至無五大訴求會繼續否決落去。」

法官陳仲衡問,在這個背景下,鄭仍然代表公民黨參選?鄭稱「係。」

潘續播放片段,郭家麒提到,「佢係一個高官嚟,佢無理由唔知鄧小平寫《基本法》係原有制度不變,就算立法會過半可以否決,都係《基本法》容許同埋…政府受約制、受監管…政策得到市民接納,坐喺度嘅立法會議員,哪怕係 30、40 個議員,點解唔係支持呀?…胡亂增加政府開支…有責任將民意反映出嚟,直至政府交出合理政策,呢個係最重要嘅一樣嘢」。

潘熙問鄭達鴻,是否同意郭家麒的說法。鄭表示同意,「因為佢強調係,如果係有好嘅財政預算案…無論個立法會係有 35 個定係 40 個人,佢哋都會同意,只係檢視完如果有一啲差嘅撥款,咁先會否決。」潘問,鄭是否會在投票前留意項目的優劣,鄭同意。

李運騰問,楊、譚在記者會的發言,有否異於之前的籌備會議?鄭稱沒有。李再問,鄭是否已預料他們的發言內容。鄭稱,「係,只係佢哋喺個籌備會議嘅時候,無講到一返到入立法會,行政長官唔同意,就開始否決。」

10:30 辯方播記者會片段 楊岳橋稱「公民黨願意否決每一個方案」

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繼續續播放公民黨記者會的片段,楊岳橋以英語發言,提到他不能代表民主派發言,只可以代表公民黨,又指目的是不惜任何代價爭取五大訴求(our aim is to achieve five demands at all cost),會說服政府聽從民意。

潘問,鄭是否同意其發言?鄭稱不同意,「因為佢話要爭取五大訴求 at all cost,同埋佢重申話,如果無五大訴求,就會否決所有議案嘅立場」。

法官李運騰問,楊的說法並不代表民主派,但代表公民黨?鄭稱「係有兩個說法。」李續指,但身旁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都沒有反對,是否因為楊代表整個公民黨發言?鄭稱,「我唔清楚,因為佢同梁家傑中間有無對話,我唔清楚。」

李又問,鄭會否稱郭家麒為元老?鄭稱「佢未去到元老,佢應該係當屆立法會議員。」李再問,那郭榮鏗?鄭指都是當屆立法會議員。

李問,是否知道為何郭榮鏗、郭家麒、梁家傑都沒有對楊的發言提出反對?鄭稱,「我認為楊岳橋講咗個立場出嚟,跟住之後其實郭家麒講嘅嘢,係同佢有啲相反嘅。」

潘其後播放郭榮鏗在記者會上的英文發言。郭提到,要在立法會過半才可以有效監察政府。楊岳橋其後發言稱,「立法會嘅職能,民主派職員一定要過半先有效發揮,包括要求政府聆聽市民訴求,即係五大訴求.. 作為個別議員我哋好難做到…但作為整體,當成個陣營有足夠決定,先可以係憲制上發揮功能,要再清楚強調,公民黨願意…係否決每一個方案,每一個,包括而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法官嘅任命…公民黨亦都會有如其他法案一樣,一併否決。」

潘指,楊岳橋並非完整重複郭榮鏗的發言,問鄭是否同意楊的發言。法官李運騰則稱,但楊提到「而我要再清楚咁講」,故首項是鄭是否同意楊的發言,其次是鄭是否同意楊的進一步發言。鄭表示不同意,解釋指,「佢都係重複返佢之前講嘅話,無五大訴求就否決晒所有議案。」

10:20 鄭:若預算案拋出橄欖枝多於缺失 不可能不同意

法官李運騰問,楊岳橋當時提到是代表黨團,問鄭達鴻認為他當時是代表黨團及公民黨?鄭稱「我認為係有嘅。」

李追問,兩者有何分別?鄭答稱,「黨團就係作為一個立法會、最前線嘅一個政策制訂嘅一個 body 去做政策,但如果講公民黨嘅,理應就係經過執委會嘅一個決定先至 proceed 嘅。」

法官陳仲衡指,但楊的發言是預告公民黨人士入立會後所作的事,鄭同意。法官陳慶偉指,若鄭將來成為黨團一員,而楊的發言代表黨團,質疑是否也代表鄭。李運騰問,還是楊代表所有公民黨立會議員?

鄭答稱,「我認為佢嗰陣時嘅講法,係代表當屆黨團,現任嘅成屆黨團,實際嚟講,黨團嘅一啲決定,應該由嗰一屆嘅黨團入面嘅人做嘅。」

陳慶偉問,所以楊是「得個講字」(empty promise)?鄭稱,「我認為係政治語言。」

陳慶偉續問,鄭提到不同意否決所有議案,是否包括《財政預算案》?鄭答稱,「都唔同意,因為要睇返個實際嘅財政預算案係做咗啲咩。」潘問,即需要審視當中的內容?鄭同意。

潘追問,鄭會審視甚麼?鄭稱「我會認為五大訴求做唔到,固然係政府嘅一啲缺失。但同時間,政府都必然會拎財政預算案出嚟,我哋無可能唔睇當中嘅內容,到時候就係睇,財政預算案入面究竟有幾多政府拋出嘅橄欖枝,或者有幾多派糖嘅措施,成件事再作一個平衡嘅檢視。如果佢派出嚟嘅,對市民有益嘅地方,係多過佢缺失嘅,到時無可能唔同意。」

李運騰問那時候,鄭是否仍然得到黨的支持?鄭同意。

10:10 官問誰人出席公民黨記者會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續向鄭達鴻提問,潘指鄭昨日提到,不同意楊岳橋、譚文豪的發言。

法官李運騰請辯方展示公民黨記者會的照片,並稱鄭昨日提到,在記者會前曾有一個立法會籌備會議,其中楊、譚亦有出席。李指,有沒有人是由助理出席?鄭昨日提到郭榮鏗 、郭家麒由助理代表,除此之外還有誰人有出席?

鄭稱,「我記得應該仲有余德寶,其他就唔記得喇。」鄭在提問下指,余應是親自出席,但不記得李予信有否出席。至於梁家傑則應該不在,亦沒有代表出席。

潘其後播出公民黨記者會,鄭確認自己坐在梁家傑後方。潘其後播出楊岳橋於公民黨記者會的發言:

我負責代表黨團係講,如果民主派喺九月係有機會獲得 35+,公民黨個態度係啲乜嘢。公民黨個態度係啲乜嘢。說到底係五大訴求,點樣可以透過把握住議會嘅多數去實現五大訴求呢?具體而言,如果林鄭月娥係唔會改變佢嘅時間表,10 月初理應係選後第一個最重要嘅立法會事務,喺宣誓之後就係處理行政長官施政報告,林鄭月娥理應喺施政報告嗰度正式面向香港人,面向選舉結果回應五大訴求,落實五大訴求,而如果佢做唔到嘅話,公民黨係會同佢唔客氣。簡單而言,以後政府每一個法案,由施政報告,佢唔能夠回應五大訴求之後,由施政一一以後每一個法案,財政嘅撥款申請,財委會嘅撥款申請,我哋都會否決。

而直至去到三月財政預算案,如果林鄭月娥仍然係唔願意有任何退讓嘅話,我呢亦都會義無反顧咁樣,對預算案投反對票,亦都希望能夠促成 35+,一齊否決呢一個預算案。

潘問,鄭是否同意楊的發言?鄭稱不同意,指楊提到如果行政長官未能回應「五大訴求」,會否決所有議案,他不同意這點。

10:06 開庭

還押被告約上午 10 時 1 分入庭,林卓廷走向被告席旁與律師對話。吳政亨則與旁聽親友比劃手勢,一度舉起「V」字手勢、打上交叉手勢等。楊雪盈、黃碧雲等候開庭期間撥扇及聊天,柯耀林、彭卓棋亦有聊天。

HCCC69/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