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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不同意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譚文豪一意孤行

47人案|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不同意以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譚文豪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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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15 日)展開第 67 天審訊。鄭達鴻為首名作供的被告,他供述控方案情提及公民黨記者會的內情,指是源於一次內部會議,而譚文豪會上提出,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爭取「五大訴求」。

鄭稱,他自己、郭家麒助理及林瑞華曾提出反對,但黨魁楊岳橋及譚,最終決定繼續召開該次記者會,形容兩人「一意孤行」。他續稱,受楊邀請出席,角色為「舉個牌」,自己沒發言,亦不同意楊、譚的發言。

鄭亦供述公民黨的決策機制,稱立法會黨團凌駕執委會,而後者功能「好似橡皮圖章」,直指「最後都係黨嘅最高層話事」,他不會形容決策機制為民主。審訊周五續。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67日審訊 鄭達鴻開始作供 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民主
鄭達鴻成首名被告作供
稱加入公民黨欲帶入「貼地」聲音

參選立法會港島區直選的鄭達鴻,在被指為組織者的被告吳政亨完成辯方案情後,選擇親自作供,成為本案首名作供的被告。

在其代表、資深大狀潘熙主問下,鄭確認於 2012 年加入公民黨,稱 2011 年於該黨九西支部實習,當時認同黨理念,「就係喺一國兩制之下,為港人服務,同埋好堅持專業價值」。不過他覺得實習時助選的公民黨員「唔貼地」,故他入黨後服務最基層、草根地區。

鄭另提及,他第二次當選東區區議員後,於 2019 年 11 月因同時身為理大舊生,獲警方允許與另外 4 名區議員進入理大,「去勸嗰陣時啲學生係去出返嚟」。

公民黨記者會
公民黨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開「全面進攻 議會過半 實現五大訴求」記者會。鄭達鴻供述該次記者會的內情,指是源於一次內部會議。(資料圖片)

鄭:公民黨記者會源自籌備會議
譚文豪提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

據控方指控,公民黨於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開記者會,黨魁、同案被告楊岳橋發言稱,若政府未能回應「五大訴求」,往後每個政府法案、財政撥款申請,公民黨都會否決。

被問到該次記者會是何時決定舉行,鄭稱是同年 3 月中一次內部的立法會選舉籌備會議中提出,出席者包括該黨的立法會議員及助理,並有潛在候選人,即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及陳淑莊的助理都在場,惟陳不參選,另有鄭、林瑞華;鄭稱不記得同案被告李予信有否出席。

至於誰人發起會議,鄭稱應是譚文豪,指他提到有「有好重要嘅事」想與大家溝通。鄭指譚會上稱知悉坊間有人開始提出,用否決預算案作為籌碼爭取「五大訴求」,鄭引述譚稱「與其遲早都俾人夾,不如自己衝出嚟去得盡啲,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爭取『五大訴求』。」

鄭:自己、郭家麒助理及林瑞華
會上曾提反對

法官陳慶偉問,「so instead of being pressurized 『俾人夾』,公民黨想『夾人哋 first』?」鄭答稱,「嗰個意思係出咗嚟嗰個立場嘅時候,就點都唔驚畀人夾喇。」

陳追問,「俾人夾」是指被逼到牆角,但現在的意思是反攻,向他人施壓。鄭答稱,「嗰陣時嘅講法係無話要夾返人哋,但係佢嘅意思係,如果企咗係呢個位置,就點都唔會再俾人夾。」

陳引區諾軒作供時提到,區和戴耀廷接觸公民黨時,陳淑莊曾擔心功能組別的利益,提出反對,沒作任何承諾。鄭稱,內部籌備會議上,他、郭家麒助理及林瑞華都曾反對譚的意見,只有楊岳橋以及兩人的助理同意。

鄭續稱,他當時表示,公民黨支持者是理性中產,「有乜理由衝出嚟,去分一塊係本土派嘅餅」。郭家麒助理其後提到如有醫院議題,會支持相關議案。

鄭則指他亦在區議會跟進擴建東區醫院,並「極罕有」得到醫管局、政府部門同意,「如果我喺立法會反對,咁樣講唔過去…」林瑞華則指,他著重業界利益,若有抗疫基金的撥款無可能反對。

鄭:楊、譚「一意孤行」開記招
自己「舉個牌」、不同意兩人發言

鄭指,曾問楊岳橋、譚文豪「可唔可以唔去咁盡」,但指兩人「一意孤行」,最終決定繼續召開記者會,會上亦決定記者會的發言包括「否決一切議案去爭取五大訴求」,但沒決定誰會出席。鄭又指,該次記者會,並沒得到黨內執委批准,「程序上係有問題」。

鄭並供稱,他受楊邀請出席當日記者會,而自己是以區議員及潛在立法會選舉參選人身份出席,角色只是「好似相咁,舉個牌」,並沒發言,而他亦不同意楊、譚記者會上的發言。鄭稱,就否決所有議案一事,公民黨沒有統一的立場。

鄭指立法會黨團凌駕執委會
執委會功能如「橡皮圖章」

鄭的證供亦觸及公民黨的架構,指黨的決策組織主要分兩部分,一是執委會,另一個是黨團。鄭指,執委主要是就政治形勢作政治判斷及行政工作,黨團則包括當屆立法會議員、議助,黨顧問則應邀出席。

鄭指,2020 年 1 月至 11 月,黨團成員包括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郭榮鏗、陳淑莊,以及他們的議員助理。

鄭形容,「黨團凌駕咗執委會,執委會個功能好似橡皮圖章」,又指作為執委,曾在執委會表達過不同意的意見,但指黨團的重要成員與執委會成員高度重疊,有些事項在黨團已經傾好,才在執委會「象徵式咁樣過」。

法官李運騰問及,執委會如何解決意見分歧,鄭稱,「最後都係黨嘅最高層話事嘅」,其他人慢慢由不同意轉為跟隨。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周四(15 日)踏入第 67 日審訊,辯方展開案情,鄭達鴻開始作供。圖為獲保釋被告抵達或離開法院。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周四(15 日)踏入第 67 日審訊,辯方展開案情,鄭達鴻開始作供。圖為獲保釋被告抵達或離開法院。

鄭:不視黨決策機制為民主
事項「大部分都係黨魁決定」

李再問,即是遊說?鄭稱,即使有人強烈表達意見,最後都無法說服最高權力決策者,李問,會否形容這為民主?鄭稱,「唔會。」

陳慶偉一度問,誰是黨魁及主席?鄭稱,梁家傑為主席,黨魁為楊岳橋,並解釋指,黨魁是領導黨團的人,而主席不是常設成員,但可獲邀參與。

陳問,誰的權力較大?鄭稱,自從公民黨有立法會議席後,說法是黨魁及主席如「雙頭馬車」,「但事實上…黨魁去執委會嘅時候,其實已經過咗黨團嘅一輪討論,所以大部分都係黨魁決定。」

鄭又稱,他於 2016 至 2018 年擔任黨的副秘書長,發現很多重要決定都是經黨團討論,黨魁其後匯報,「我接觸唔到真正去決策嘅核心」。此外,對於區諾軒早前供稱,曾與戴耀廷跟梁家傑等人會面,其後又接觸公民黨黨員,鄭均稱直至看到區的供詞才知悉。

鄭:公民黨有機制
議員可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

潘熙另問及,若公民黨的黨立場,和個別成員立場存有分歧,黨內有否機制解決?鄭稱有一個名為「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

鄭指,該制度於 2016 年設立,當年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因與黨有多項立場分歧,最終退黨,為防同類事件,黨內參考英國愛爾蘭「良心投票機制」設立機制。

鄭又稱,在 2020 年 6 月,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曾動用機制,處理應否支持通過法官張舉能成為終院首席法官的爭議。

鄭:早於 2018 年已想選立會
縱不滿黨仍需黨支持

就鄭鴻達出選港島區經過,他稱自己縱對黨有不滿,但為未來可參選立法會,仍需得到黨的支持,故離任副秘書長一職後,接受黨副主席賴仁彪建議,出任執委。

在法官提問下,鄭確認自己於 2018 年已有意參選立法會、早於 2016 年已在陳淑莊參選名單中排第二。而在潘熙提問下,鄭稱自己屬意參選港島區,因他是港島區議員,另有見陳淑莊因被定罪而未能連任,「就更加打算係幫個區,未來係去參選」。

鄭:獲會員大會通過提名參選
宣布參加初選當日仍憂能否出選

潘熙問鄭有否對黨員表露想參選,鄭稱於 2019 年 10 月,楊、譚曾問參選意向,二人指「如果要佢哋支持我去選個位置,就要攞啲成績出嚟畀佢哋睇。」至 2020 年 1 月,二人再約見他,稱「算係認可我嘅成績,但係佢哋話仲要係睇其他嘅表現,就叫我繼續努力」。

鄭稱,他最終在 2020 年 5 月 30 日,經「特別會員大會」通過提名,但稱即使獲提名,黨內提名名單仍可能有變,因公民黨有「徵召機制」,可以改變名單。鄭解釋指,該機制由黨內立法會議員和「元老」如余若薇、梁家傑等,按政治形勢隨時徵召黨員出選。

鄭又提及,公民黨看重港島區,因該黨一直都掌握港島區議席,而當時潛在參選人有梁家傑和郭榮鏗。鄭稱,直至自己初選宣布參選當日,仍擔憂能否代表公民黨參選港島區。

鄭稱參加初選因考慮過民調
否認是「三投三不投」

至於為何鄭參加初選,他解釋因為曾有民調指民主派支持者,只會支持參加初選者;第二是若要參加正式選舉,須先參加初選。

就首個原因,法官一度問鄭是否指「三投三不投」?鄭否認,指記得是香港民意研究所做過的民調,而自己出席 2020 年 3 月 26 日的港島協調會議當日,已決定參選初選,不清楚民調是在該日之前抑或之後。

吳政亨一方
同日完成案情

另外,吳政亨代表大狀石書銘周三欲將將吳的電郵內容、受訪錄音呈堂,但法官質疑屬傳聞證供。法官周四聽取控辯陳詞後,批准電郵及錄音納入證物。吳一方完成辯方案情。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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