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認以假學歷報讀科大碩士 判囚2個月 官斥行為自私損大學聲譽

被告 王宇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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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因一時愚蠢犯案
還押 2 周屬很大衝擊

控方判刑前指,早前獲校方回覆,被告的行為不會影響其他合資格人士,入讀涉案碩士課程。辯方大律師黃錦娟補充指,該課程沒有收生名額限制,但同意被告影響收生公平性。

黃錦娟進一步求情指,本案情況與「李祖儿案」非常相近,本案被告「本質唔係壞」,希望法庭考慮被告過往努力工作及讀書數年,在工作上得到良好評價,亦有擔任義工,並獲得「企業社會責任獎」。

黃續指,被告為了「更上一層樓」,改善教育水平,提升專業能力,報讀香港的大學課程,她亦為此放棄工作、積蓄等,惟她因一時愚蠢犯案,並將「愚蠢」錯誤地延伸下去,強調被告被科大查問時已和盤托出,並在法庭承認控罪。

黃又指,本案並非同類型案件中最嚴重,被告早前已被還押 2 周,「係非常之震撼嘅鐘聲」,為她帶來很大的衝擊,她明白做錯事須負上責任,冀法庭給予她改過自新的機會。

案情:完成學位後被發現虛報學歷

案情指,香港科技大學於 2021 年 10 月 15 日,接獲被告網上申請入讀環球中國研究理學碩士課程(Master of Science in Global China Studies),申請顯示被告持有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的文學士學位,並附有相關畢業證書、成績表等。科大在同年 11 月 17 日取錄被告。

案情續指,被告在 2022 年 2 月開始就讀碩士課程,至同年 12 月完成課程,並在翌年 1 月取得該碩士學位。惟科大其後發現被告使用虛假學歷申請,於 2023 年 9 月起調查被告,並獲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告知被告未曾入讀該校。

案情:被告承認以 50 萬人民幣聘用中介
知悉虛報學歷仍開始就讀

案情指,科大要求被告解釋其學歷,被告以電郵解釋指,她曾委託中介協助申請入讀科大,並將所有證明文件發給該中介,中介則告知她已獲科大錄取。惟被告在辦理入學註冊時,發現科大收到的學歷資料與她提供予中介的資料不同,但因她已辭去工作,並繳付學費及租金,故決定繼續就讀。

案情續指,科大其後撤銷被告的碩士學位並報警,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亦表示被告從沒申請任何美國學生簽證。被告在 2025 年 11 月被捕,在警誡下承認她不曾就讀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但曾向中介支付 50 萬人民幣,以申請涉案碩士學位及入境許可。

案情又指,她在警誡下指,當她發現學生簽證申請表格中,顯示她持有德克薩斯大學奥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後,曾向中介質疑作出虛假陳述,但中介卻稱如以其真實學歷申請,不能保證可獲得科大取錄,被告因自覺犧牲很多,即使她知道其學歷為虛假,仍然開始在港讀書。

原被控虛假陳述等兩罪

被告王宇陽(現 33 歲,報稱貿易公司商人),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兩罪,早前獲撤回「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

就「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指被告於 2022 年 2 月 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誤導香港科技大學職員自己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科技大學提供的教育服務,即理學碩士的教育服務。

KTCC51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