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戶送撤出|清盤人原向撤訴外賣員反索逾16萬元訟費 與申索人達成和解撤申請

戶戶送撤出|清盤人原向撤訴外賣員反索逾16萬元訟費 與申索人達成和解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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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索人梅慶活庭外指,清盤人最終放棄追討訟費,令他如釋重負。
申索人庭外批評:擺明嚇工友

申索人梅慶活早前撤回申索,案件上次提訊時,一名吳姓法律代表,代表戶戶送的清盤人,向梅申索 16.1 萬元訟費,包括本案首次聆訊的 4 小時訟費,以及翻譯文件、回應陳詞花費的 32.6 小時法律費用。審裁官黃敏妮當時質疑申請「有啲匪夷所思」,要求清盤人交代訟費的詳細清單。

訟費申請原定周四開庭處理,終改為處理和解程序,毋須開庭。申索人在庭外表示,上次提訊後數日,得悉清盤人一方撤回訟費申請,今正式簽署和解協議,清盤人承諾不再追討訟費,申索人亦正式撤回申訴。

申索人又批評,上次提訊時清盤人索取高額訟費,「擺明嚇工友」,圖令其他外賣員亦撤訴,幸對方最終放棄追討訟費,令他「輕鬆咗好多,如釋重負」。

原索遣散費等 15.7 萬元

申索人梅慶活在今年 4 月 17 日入稟勞資審裁處,向戶戶送追討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法定假期、年假和休息日等款項共 157,662.56 元。梅在案件上次提訊前撤訴,遭追討 16.1 萬元訟費,當時梅表示他是由勞工處轉介到勞資審裁處申訴,不曾獲告知撤訴需要付訟費,自己亦無力支付「天價」訟費,籲清盤人「畀啲血性、畀啲人性,唔好亂咁向我哋打工仔收錢」。

LBTC157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