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3 歲餅店女職員,今年 6 月經平機會入稟區院起訴僱主,索償 21.4 萬元及要求對方書面道歉,稱她因搬運餅盒紙箱時扭傷背部,病假復工後,被僱主要求負擔搬運重物等額外工作,之後再次扭傷,最終被解僱。
案件周三(27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案件管理會議,原告代表、平機會法律主任稱已與僱主達成和解,對方將在 21 日內賠償 8.8 萬元。惟庭上未提及會否有書面道歉。另法庭沒有就訟費頒令。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23 歲餅店女職員,今年 6 月經平機會入稟區院起訴僱主,索償 21.4 萬元及要求對方書面道歉,稱她因搬運餅盒紙箱時扭傷背部,病假復工後,被僱主要求負擔搬運重物等額外工作,之後再次扭傷,最終被解僱。
案件周三(27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案件管理會議,原告代表、平機會法律主任稱已與僱主達成和解,對方將在 21 日內賠償 8.8 萬元。惟庭上未提及會否有書面道歉。另法庭沒有就訟費頒令。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附近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稱遭警方誤射催淚彈入診所致起火受損,於 2021 年入稟向警方索償逾 672 萬港元。案件周一(19 日)在高院再度處理案件管理聆訊。 醫生在沒有律師代表下,申請分拆案件,分別處理追究警方責任及賠償問題,稱在警方不承認責任下,和解並沒意義。聆案官回應指,法律下和解可以是對方不承認任何責任但願意賠償,而目前沒理據足以支持拆案,遂駁回申請,並下令醫生支付 1 萬元堂費。 聆案官多次向醫生解釋程序,舉例指「即使你係武當派,亦需尊重同跟從少林寺規則」。醫生數度反駁,二人多次疊聲、提高聲量爭論。官一度表示「我無氣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