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博士生涉交假入學推薦信 被告擬認欺詐罪 押至8.31再訊

粉嶺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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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以欺騙⼿段取得服務

被告李祖⼉(31 歲,報稱教大國際與比較學教育博士學生),被控於 2024 年 11 ⽉ 30 ⽇與 2025 年 9 ⽉ 12 ⽇之間,⾸尾兩⽇包括在內,在⾹港,透過欺騙⼿段,即向⾹港教育⼤學教職人員虛假陳述何偉業是其學術推薦人,及何偉業於 2024 年 3 月 5 日撰寫之入學推薦信的副本是真實的,不誠實地取得⾹港教育⼤學提供的教育學博⼠課程的教育和教學服務。

FLCC28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