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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師被指煽動案|被告欲傳召裁判官陳慧敏、法官杜麗冰作供 官質疑與案無關

旁聽師被指煽動案|被告欲傳召裁判官陳慧敏、法官杜麗冰作供 官質疑與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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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一名六旬婦,被指在 2022 年 1 月旁聽鄒幸彤煽惑六四集結案時,作出拍手等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沒有律師代表的彭滿圓詢問法庭,可否傳召審理鄒幸彤案的裁判官陳慧敏,以及高院法官杜麗冰出庭作辯方證人,表示有「相當關鍵性」。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佢嘅證供幫得到你手,先可以傳召」,又指並非涉及煽惑六四案的人士就是證人,提醒彭「唔好捉錯用神」。另外,彭滿圓申請保釋遭拒,案件押至 9 月 1 日開審。
彭無律師代表 親自抗辯

被告彭滿圓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抗辯,趙美英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律政司則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代表。

彭欲傳召裁判官、國安督察出庭
羅:證供幫到你手先可以傳召

控方表示今次審前覆核的目的,是確認被告有否收妥法律文件、證人口供,以及商討「同意事實」。

彭詢問法庭,可否傳召證人列表以外的證人,例如國安督察。《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着他申請證人傳票,「寫清楚個名同(警員)編號。」

彭又詢問,可否傳召審理鄒幸彤煽惑六四案的裁判官陳慧敏,以及高院法官杜麗冰出庭作供,表示有「相當關鍵性」。羅打斷其發言,「我唔討論你案件啦…你寫低點解(傳召證人)對你有用,佢嘅證供幫得到你手,先可以傳召,法庭要信納啲人係有用先得。」

彭庭上未有說明,欲傳召法官杜麗冰的原因。

官指爭議法律觀點及事實
提醒彭「唔好捉錯用神」

羅指,本案起因可能基於鄒幸彤煽惑六四案,但並非涉及該案的人士就是證人,指本案爭議法律觀點及事實,提醒彭「唔好捉錯用神,將焦點放咗喺嗰度,對你造成唔係咁好嘅後果」。

就控方呈交的「草擬同意事實」,彭表示不爭議拘捕、警誡錄影會面的自願性及光碟呈堂性。

官斥控方未備證人口供
指彭無律師代表須特別謹慎

控方提及案發當日聆訊錄音的連鎖性,但表示沒有相關證人口供。羅聞言斥:「你連口供都冇,叫人同意會唔會有啲過份咗?」

羅又強調,彭沒有律師代表,「我哋要特別謹慎」;控方表示會準備相關口供。

次被告爭議煽動罪的合憲性

代表趙美英的大律師譚俊傑則表示,辯方對拘捕、證物沒有爭議,可以減省兩位證人出庭。他指爭議煽動罪的合憲性,認為其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不合比例地限制言論自由。

彭申保釋被拒 9.1 開審

彭申請保釋被拒,繼續還押;趙美英以原有條件保釋。案件押至 9 月 1 日開審,預計審期 7 天。彭上周五(5 日)亦第五次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法官陳仲衡拒絕。

兩被告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

被告彭滿圓(無業,59 歲)被控於 2022 年 1 月 4 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 3 庭發表煽動文字。他另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他於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在香港製作、上載及廣播 YouTube 影片,具意圖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女被告趙美英(家庭主婦,67 歲),則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指她於 2022 年 1 月 4 日在深水埗西九龍法院大樓第 3 庭,發表煽動文字,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WKCC92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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