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男警擬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 6 月 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及求情。被告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周四(4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男警擬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 6 月 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及求情。被告續還押。
4 名男子被指為「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參與在台灣成立旨在推動「港獨」的組織。其中 ,15 歲男生與兩男子被起訴《國安法》串謀分裂國家罪。案件周三(8 日)在區院提訊,辯方指男生擬認罪,希望在他本月滿 16 歲前判刑,而控方亦不反對分開處理。
不過法官郭偉健指索取報告需時,未能做到,指判刑之時男生滿 16 歲,其姓名可被公開。辯方最終同意押後至 10 月 31 日正式答辯。其餘兩成年被告則待申請法援,押後至 11 月 27 日再訊。3 被告繼續還押候訊。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一(11 日)在高院召開第二次審前覆核。辯方確認何俊仁將改為擬認罪,並指已收到控方草擬的案情撮要初稿,辯方正檢視,估計需要召開紐頓聆訊(法律 101 文章)爭議案情的機會不大。
法官李運騰指案件將如早前所定,今年 11 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預留 75 天,橫跨聖誕及農曆新年,又指會先處理鄒幸彤的申請,決定審訊「會如何進行,或者會唔會進行」。翻查資料,鄒早前提出「撤銷公訴書」等申請。
何俊仁自 2021 年被捕、還押,一度獲准保釋約 7 個月,其後被指違反條件遭重新收押,至今還押逾 1,200 天。李卓人、鄒幸彤則一直還押,至今逾 1,400 天。
2024 年 3 月,律師陸建廷被指與 12 歲女童非法性交及錄製其裸體影片,共被控 5 項「與在 13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促致未滿 16 歲的另一人製作色情物品」等罪。
案件周四(20 日)於區院再訊。辯方透露陸擬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 11 月 3 日處理。陸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被指牽涉詐騙案,涉款共約 74 萬元,他被控 9 項串謀詐騙罪及 10 項交替的洗黑錢罪。案件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透露,王打算承認當中 8 項交替的洗黑錢罪,餘下兩罪可獲存檔法庭;至於原有的 9 項串謀詐騙罪則不再提控。控方另有加刑申請。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5 月 2 日作認罪答辯,王須繼續還押。
案件於 2023 年 6 月首度提堂,王申請保釋被拒,至今已還押逾 16 個月。
2019 年 10 月 6 日,《禁蒙面法》生效後翌日,網民發起「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5 人包括一名案發時 15 歲男生被控暴動,經審訊後獲裁罪名不成立。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重新考慮。
案件周三(4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指其中兩被告將申請重開案情,控方反對;另外 3 名被告則擬認罪。原審暫委法官高偉雄訂於明年 2 月 17 日處理法律爭議,3 月 10 日作裁決,並於同日處理擬認罪 3 人的答辯和求情。5 人續准保釋。
法官另提及,距離原審裁決已近 3 年,對各被告心理壓力大,期望案件能盡快處理;又指明白需尊重各方大狀的工作,無奈地將案件押後至明年處理。官另指,就辯方申請重開案情,翻查本港似乎沒相關案例,英國則明文拒絕,著雙方可呈上案例協助。
西九龍裁判法院 2023 年 4 月發生疑被告「掉包」事件,一名被控販毒的男子,在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涉買通另一名被控襲擊、獲准保釋的男被告,交換身分識別手帶,令前者成功「保釋」,離開法院。男子之後被警方通緝,4 天後被捕。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周二(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表示,兩名被告擬認罪,兩人沒有保釋申請。法官高勁修下令將案件排期至 2024 年 3 月 6 日答辯,兩人期間續還押。
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中兩名分判商前工頭,涉嫌從 5 名紮鐵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 10 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該分判商聘用。廉署起訴兩人共 5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上次提訊時,裁判官指辯方為擬認罪首被告求情提及,涉案款項為購買員工福利用品的金錢,而首被告未獲益,認為與控罪所指不同。辯方周二呈上修訂後的陳詞,官閱後指內容「換湯不換藥」。 辯方又指,被告承認私吞金錢,但以為款項是她的工資。官再指,該說法應為辯護理由而非求情,拒接納首被告認罪,促辯方再索取指示,押後案件至 8 月 23 日再訊。官向辯方律師指,應小心處理,不應為解決事情而不斷調校案情。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包括「12 港人」之一的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當中 10 人被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起訴,最高可判囚終身。 同案另一人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等 7 罪,案件周一(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被告擬承認「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已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因同案部分被告不認罪, 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2 月 19 日開審,預計作 60 天審訊。
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中兩名分判商前工頭,涉嫌從 5 名紮鐵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10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該分判商聘用。廉署起訴兩人共 5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周一(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首被告擬認罪,裁判官關注辯方求情指案件涉及金額是工人交予工頭,用作購買工作物資及員工休息室用品的金錢,而首被告從中未獲任何實際利益,認為與控方所指被告瞞騙公司向工人收取回佣的表述不同,促辯方釐清,否則不會接納求情。 官押後至 7 月 17 日再訊,讓辯方進一步索取答辯意見以及與控方磋商。另一被告認 4 罪,另一罪則存檔法庭,同樣押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