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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研訊|八旬婦訓練池溺斃 3救生員供稱離崗位沒上報、沒看到事主漂浮

死因研訊|八旬婦訓練池溺斃 3救生員供稱離崗位沒上報、沒看到事主漂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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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一名 87 歲女子在維園 1.2 米深的多用途訓練池遇溺。事隔 5 年,死因庭周五(18 日)展開第二日研訊。急症室醫生指,事主當時瀕死,經 20 分鐘搶救後不治。

死者於事發當日早上約 7 時遇溺,負責同一時段巡池的救生員供稱,曾離開崗位 15 分鐘,同意沒按指引上報。另一救生員稱於該池工作時沒察覺異常。在瞭望台當值的救生員則指,看不到 CCTV 片段所示,事主一度在水池漂浮的情況。

庭上早前透露,有泳客發現死者遇溺後呼救。研訊下周一續,料康文署代表及家屬將陳詞。
救生員稱離崗位 15 分鐘
同意沒按守則上報

死者何桂珍,於2018 年 8 月 17 日早上約 7 時,在維多利亞公園的多用途訓練池游泳時遇溺。

救生員張贊強周五供稱,當日獲編 6 時半至 7 時巡邏多用途訓練池,不過他於 6 時 45 分自行到十字站幫忙同事收拾裝備,當時沒有通知上司,故不清楚會否有人替補,於大約 7 時聽到響鐘警示,即提取急救裝備、到多用途訓練池幫忙急救死者。

在研訊主任詢問下,張同意按守則,短暫離開崗位亦要通知上司,另指離開前沒發現異常情況。在裁判官詢問下,張稱「做完自己嗰啲就去幫手」,官質疑「冇得做完,嗰半個鐘要巡邏」,張再解釋「因應邊度需要幫手就幫手」,例如拉水線。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認為,拉線於池面進行,但十字站距離多用途池甚遠,「6 點半至 6 點 9 一切正常 … 但係你點確保 6 點 9 至 7 點係一切正常?… 你又冇同上司講,你又冇印象有冇其她同事喺度」。張補充「我會喺十字站望出去 …. 望到多用途池右上角嘅一半左右」。

CCTV 片段顯示死者漂浮
巡池及觀望台救生員均指沒看到

救生員黃佛強供稱,獲編 6 時半至 7 時與數名救生員巡查訓練池,而他於 6 時 55 分按指示到訓練池拉水線,期間可以清楚看到整個水池,不過沒發現任何異常或有人呼救。

任職康文署全職救生員逾 20 年的救生員黎錦華則指, 6 時半至 7 時於案發泳池的瞭望台當值,於 6 時 55 分因肚痛不適,通知上司、即高級救生員,當有人接更後,他便離開上洗手間。庭上播放早上 7 時前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死者正於水面漂浮,黎稱離開前看不到此情況。

裁判官詢問,瞭望台當值救生員會否有特定的觀察方法?黎指沒有,並同意官所指、僅「左右望下」。黎另提到,有 30 至 40 名泳客正做晨操、途中會拍打水花,但並無阻擋自己的視線,另提及有其他救生員正巡視多用途池。

急症室醫生指送院時瀕死

急症室當值醫生張肇昌供稱,死者送往急症室後已沒有反應,檢查後為瀕死心臟節律,故為她進行心肺復蘇法,當中死者曾短暫恢復心跳,但無法持續,20 分鐘後宣告不治。

衛生署法醫李毓樺指,死者身高 154 厘米、69 公斤,身形肥胖,頭皮有深層紅色的瘀傷,胸口左右肋骨及胸骨骨折、估計由急救引致,而她的肺部膨脹、充血及水腫,加上呼吸道、胸腔有血水,沒有其他如心臟病發等跡象,分析後認為死因是「溺斃」。

聆訊於下周一(21 日)續,將傳召拯溺總會專家作供,以及由家屬、康文署代表陳詞;裁判官指將於下周三(23 日)宣判。

死者遇溺泳池 1.2 米深
救生員早前指泳客發現死者

研訊由死因裁判官林希維處理,沒有安排陪審團。死因研訊主任為大律師吳美華,死者的 2 女 1 子列席、無法律代表;康文署則以利害關係方列席,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陳嘉恒代表。

2018 年 8 月 17 日早上約 7 時,死者何桂珍到維多利亞公園的多用途訓練池游泳時遇溺,送院後不治。維園有一個主池、一個多用途訓練池,而後者僅 1.2 米深;庭上透露,案發時有 16 名救生員當值,以及數十名泳客使用訓練池。

死者女兒早前供稱,死者身體健康、平日會自行做家務;有救生員稱,當值時聽到有泳客呼救,抬起死者後發現她已沒有呼吸。

CCDI-900/2018(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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