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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8.27-9.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8.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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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 辯方案情完結 暫定押後至11月底再開庭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8 日)展開第 115 天審訊,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完成四日作供。控方盤問下,余重申一直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稱即使《國安法》通過後,都不認為是違法,又指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的手段。

余完成作供後,辯方案情亦告完結。法官暫定押後至 11 月 27 日再開庭,處理控辯結案陳詞,料需時 2 至 3 周,而雙方須於 10 月底及 11 月初提交書面陳詞。

法官陳慶偉又指,若屆時續審與黎智英國安案撞期,黎案或需要押後。有份負責該案的法官李運騰亦指,相信該案大狀亦不介意押後。法官另稱,押後待續期間,或會處理認罪被告的案情爭議,但指不會處理求情。

8.18集會案黎智英等獲撤一罪 律政司申上訴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判緩刑。

7 人早前提上訴,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獲減刑 3 至 6 個月,4 人早前已服畢本案刑期。律政司周四(31 日)回覆《法庭線》指,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以證明上訴庭的決定,涉及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根據司法機構網站,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首宗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申終極上訴

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2020 年五一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高院 2022 年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後,工黨 4 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排期下周一(9 月 4 日)聆訊。

按終院網頁,本案上訴許可申請,將由兩名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審理。上訴方為工黨 4 人,分別為郭永健、何偉航、麥德正及李卓人。同案社民連 4 人,即黃浩銘、曾健成、吳文遠及梁國雄,則在上訴名單未見出現。

鄧桂思案 被控誤殺兩醫生獲撤控

2017 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兩名主診醫生疑開漏抗病毒藥,召開死因研訊前各被控誤殺罪。案件周二(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撤回兩項控罪獲批,並表示已就決定通知死因裁判官。

馬鞍山火燒人案 圍觀夫婦擾亂秩序罪成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中年漢在馬鞍山,追罵疑破壞港鐵設施的黑衣人,及後再與人爭執,被淋潑易燃液體及點火。一對夫婦被指曾叫中年漢「返大灣區啦」等,獲裁定擾亂秩序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早前不服裁決提上訴,高院發還原審重新考慮裁決。

原審裁判官林希維周二(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兩人罪名成立,判囚 5 周。林指,部分現場人士情緒高漲、指罵事主,被告說話是火上加油。

林續指,控罪屬預防性質,認為被告行為確能造成實際及逼切風險,「不論政見如何,兩人行為都要被譴責」,須判處即時監禁,考慮律政司草擬上訴稿件延誤而酌情減刑。被告申保釋候上訴,被拒絕。

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判囚26月

藝人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稱水警殉職「值得慶祝」等,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他早前承認「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兩罪,周四(3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6 月。

法官練錦鴻指,涉案帖文沒任何政治見解,並附帶宣傳黃店、被告演唱會及以煽情文字要求捐款,目的是燃起社會已逐漸平息的不滿和不安之情。而被告報稱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吸引多人回應及分享帖文,對社會「為害非淺」。

MIRROR演唱會事故 藝能兩職員擬否認串謀欺詐

男團 MIRROR 2022 年 7 月於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2 男 1 女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欺詐罪,以及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當中兩人擬不認罪,而第三被告、48 歲項目經理則申請押後考慮答辯。法官彭中屏把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8 日進行 18 天中文審訊,審前覆核訂於同年 9 月 6 日,控方擬傳召 21 名證人;而第三被告則於 11 月 9 日再訊。3 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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