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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9.24-3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9.24-30

陳朗昇旺角採訪阻差辦公罪成 囚5天准保釋候上訴 官指「肆無忌憚」發問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2022 年 9 月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梁嘉琪拒絕接納陳的證供,指並非他當時的真實信念,梁亦接納警員有合理理由截查陳,又指案發時警員已道出身份,達到陳發問目的,惟陳仍繼續詢問,指他「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梁以 7 天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陳於傳媒界的背景和貢獻,酌情扣減 2 天。辯方申保釋候上訴獲批准,期間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 2 天到警署報到。陳在法院外指,公眾可看到法庭的看法,認為「公道自在人心」,預計未能出席海外會議,惟不影響記協主席工作。 記協指對裁決極度遺憾,又指警方拘捕正進行採訪工作、行使基本權利,並盡力配合警方行動的記者,再由法庭定罪,「向外界釋出香港以法律為名,針對新聞工作者,阻撓新聞採訪的強烈訊號。」認為顯示新聞自由「並無改善甚至惡化」。新聞聯則發聲明指,判決彰顯法律公義,「再次向社會傳遞出一個重要信息﹕沒有不守法的『新聞自由』」。 南丫海難11年|爭死因研訊勝訴 受鼓舞難屬破沉默受訪 「係佢哋堅持先有希望」 南丫海難周日踏入 11 周年,兩名遇難者家屬爭取召開死因研訊勝訴,在追尋真相和公義的路上踏前一大步,審期雖然未定,但有第三名家屬已申請加入研訊,而因家庭原因而保持低調的死者家屬 Sally(化名),亦重新聯繫,並首次接受訪問。 Sally 的姐姐在海難中殞命,其時 52 歲,她說「姐姐係姐夫嘅全世界」,而姐夫於海難後不想見人,「我覺得佢都係一個受害者…好想將件事冚埋,唔想人哋知」。直至他去年在家突然離世,Sally 發現姐夫一直保留姐姐的遺物,「你諗下呢 10 年佢係點過?每一日都係折磨」。 Sally 說,覺得勝訴的家屬 Alice 和趙炳全「好犀利」,「佢哋認為係一件啱嘅事,就真係好堅持去做,喺佢哋身上好體現到一句,就係佢哋堅持,所以有希望。」她早前主動聯繫 Alice,希望加入協助,令他們不會覺得孤軍作戰。 另一邊廂,Alice 卻有隱憂,她續以拼圖比喻,覺得能否還原「仍然充滿挑戰」,呼籲涉事各方盡力幫助,「我可能得兩塊(拼圖),但你哋可能每個人手上都有一塊,你攞埋你嗰塊出嚟,嗰個拼圖就會越來越好。」 警方指,正等候死因庭指示作進一步準備。是難屬也是倖存者的趙炳全透露,警方曾聯絡以核實資料。十一在即,今年維港將再現煙花,他稱猶如二次傷害,「唔係話過咗咁耐,(傷痛)就會撫平咗,我覺得最起碼,事情解決咗,先再放煙花,我哋家屬都會心安啲。」 10.1荃灣|中槍「健仔」認暴動 另與3男認妨礙司法公正 還押10.18判刑 2022 年 7 月,警方在西貢拘捕 4 名涉及反修例案的青年,包括在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曾志健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承認暴動及襲警罪,另與 3 名男子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盼法庭考慮曾志健等人錄取「無損權益口供」,指證負責協助匿藏的被告,能獲額外減刑。控方則指,當時警方已掌握相關情報,警方沒有因其供詞,作出新拘捕或檢控,因此他們所提供的資料沒實質作用。暫委法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 10 月 18 日判刑,眾人續還押。 針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案情提到,曾志健等 4 人自 2020 年起沒就暴動、非法集結等案出庭應訊。他們經 … Read more

認煽動及洗黑錢被判囚26個月 阮民安中秋刑滿獲釋 稱在囚痛苦、心安理得

認煽動及洗黑錢被判囚26個月 阮民安中秋刑滿獲釋 稱在囚痛苦、心安理得

今年 8 月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兩罪,被判囚 26 個月的藝人阮民安,周五(29 日)中秋節早上刑滿獲釋,他身穿深藍色長袖上衣,戴上黑色冷帽 ,早上約 9 時半到達懲教所附近的一段行人路,由親友接送上白色七人車離開。

他表示,在囚期間「每一分每一秒都係咁痛苦」,「用盡咗自己力氣去保護一啲事情,喺呢件事入邊,我係心安理得。」被問到日後有何打算,阮表示日後會將向大眾交代。

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稱水警殉職「值得慶祝」等,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法官練錦鴻指,被告報稱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吸引多人回應及分享涉案帖文,對社會「為害非淺」。

除了服刑,阮亦被充公 37 萬元款項。阮民安於判刑前,已還押逾 1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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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8.27-9.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8.27-9.2

47人案 辯方案情完結 暫定押後至11月底再開庭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8 日)展開第 115 天審訊,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完成四日作供。控方盤問下,余重申一直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稱即使《國安法》通過後,都不認為是違法,又指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的手段。 余完成作供後,辯方案情亦告完結。法官暫定押後至 11 月 27 日再開庭,處理控辯結案陳詞,料需時 2 至 3 周,而雙方須於 10 月底及 11 月初提交書面陳詞。 法官陳慶偉又指,若屆時續審與黎智英國安案撞期,黎案或需要押後。有份負責該案的法官李運騰亦指,相信該案大狀亦不介意押後。法官另稱,押後待續期間,或會處理認罪被告的案情爭議,但指不會處理求情。 8.18集會案黎智英等獲撤一罪 律政司申上訴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判緩刑。 7 人早前提上訴,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獲減刑 3 至 6 個月,4 人早前已服畢本案刑期。律政司周四(31 日)回覆《法庭線》指,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以證明上訴庭的決定,涉及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根據司法機構網站,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首宗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申終極上訴 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2020 年五一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高院 2022 年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後,工黨 4 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排期下周一(9 月 … Read more

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判囚26月 官:捏造人物道德綁架 行為較普通罪犯更卑劣

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判囚26月 官:捏造人物道德綁架 行為較普通罪犯更卑劣
藝人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稱水警殉職「值得慶祝」等,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他早前承認「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兩罪,周四(3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6 月。

法官練錦鴻指,涉案帖文沒任何政治見解,並附帶宣傳黃店、被告演唱會及以煽情文字要求捐款,目的是燃起社會已逐漸平息的不滿和不安之情。而被告報稱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吸引多人回應及分享帖文,對社會「為害非淺」。

法官又指,阮不惜像製作連續劇般捏造人物,以道德綁架他人的同情繼續捐款,斥被告自詡身處道德高地、著眼香港前途和支持同路人,但其行為精心設計、持續自我宣傳及斂財手段,較一般為勢所逼或受不住誘惑鋌而走險犯案的普通罪犯更為卑劣。

控方另申請充公令,在辯方不反對下獲批,共充公 37 萬元款項。翻查資料,阮民安自 2022 年 2 月被捕起,至今已還押逾 1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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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 涉咒罵法官、虛構暴動案被告作籌款等 還押8.11判刑

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 涉咒罵法官、虛構暴動案被告作籌款等 還押8.11判刑
藝人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稱水警殉職「值得慶祝」等,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他周二(25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兩罪。被告自 2022 年 2 月被捕起,至今已還押逾 16 個月。

法官練錦鴻押後案件至 8 月 11 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控方另申請沒收被告及其舅仔的帳戶結餘,總額約為 37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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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擬認煽動、洗黑錢 續還押7.25答辯

阮民安擬認煽動、洗黑錢 續還押7.25答辯
歌手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偕親友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一暴動案女被告。他原被控「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欺詐」兩罪,已被還押近一年,案件周二(2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將「欺詐」罪修訂為「洗黑錢」罪,獲法官郭偉健批准。辯方稱已與控方達成共識,被告將承認「煽動意圖行為」罪,及經修訂後的「洗黑錢」罪,並透露涉案金額逾 70 萬元。辯方亦不反對「可變現財產充公令」,充公被告約 37 萬元金額。

法官遂將案件排期於 7 月 25 日正式答辯和求情,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期間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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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辯方稱已有答辯意向押2.2再訊 還押逾10月申保釋再被拒

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還押逾10月再度申保釋被拒 還押 2.2 再訊
歌手阮民安被指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偕親友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一暴動案女被告。他被控「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詐騙兩罪,周二(3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表示,被告就煽動罪已有初步答辯意向,但希望就詐騙罪與控方商討有結果後,再一併表達意向,另希望再度申請保釋。法官王詩麗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申請,但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至 2 月 2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法官又強烈,希望下次屬最後一次提訊,指早前已多次應辯方要求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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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煽動還押逾 8 個月 阮民安首向區院申保釋被拒 明年 1.3 再訊 

被指煽動還押逾 8 個月 阮民安首向區院申保釋被拒 明年 1.3 再訊 

歌手阮民安被指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偕親友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一暴動案女被告。他被控「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詐騙兩罪,周四(3 日)首度在區域法院申請保釋,控方反對,最終法官陳廣池拒批保釋。被告須續還押,另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再訊。 阮民安由今年 2 月被捕起,還押至今逾 8 個月。他在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時,被裁判官鄭念慈拒絕保釋,此後沒保釋申請,直至案件被轉介至區院、第 4 度提訊時方提出申請。 阮民安再改聘律師辯方稱尚未收妥上手律師文件 早前再度解僱律師代表的阮民安,周四由大律師黃學仁代表。黃指他在 10 月 19 日獲委聘,惟因阮改聘過數間律師樓,他至今未收齊上手律師的被告文件,望向法庭申請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再訊,期間與控方商討控罪。控方代表、署理高級檢控官勞泳珊透露,至今共向辯方交出 6 個文件冊。 官下令所有上手律師樓須 5 日內交出文件斥辯方致無法盡快審理 法官陳廣池質疑,「上手係咪唔肯放文件定點?文件係屬於被告,唔係上手律師樓 Cheung & Co. ,係法律第一堂嚟㗎」,又說按《國安法》第 58 條,要盡快處理案件,「而家反而係辯方令到不能成事」、「我想訂日子下個月審都唔得」。 法官其後應辯方申請,頒令所有曾接手處理過阮民安案件的辯方律師,須在 5 個工作天內向阮的新委聘律師樓交出辯方文件,否則法庭或傳召律師樓解釋,若沒合理解釋,或把專業操守問題轉介律師會跟進,「有無欠律師費都好,都要交畀而家律師事務所」。 被控煽動及詐騙兩罪 阮民安被控兩罪,煽動意圖行為罪指他於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2 … Read more

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還押 11.3 再訊 官促盡快安排律師

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還押 11.3 再訊 官促盡快安排律師
歌手阮民安被指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偕同親友訛稱將販賣曲奇所得收益,用作資助一名暴動案女被告。他被控「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詐騙兩罪,周四(29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阮民安沒有律師代表,表示正聘請私人律師,希望押後本案。法官郭偉健指,律師問題已處理一段時間,他應同時申請法援及安排私人律師,「如果法庭相信你冇盡力請法律代表,法庭唔會因此再押後」。阮沒有保釋申請,還押至 11 月 3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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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押 9.29 再訊 據悉辯方大狀周一才接指示出庭

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押 9.29 再訊 據悉辯方大狀周一才接指示出庭
歌手阮民安被指 2021 至 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嘲笑殉職水警及指接種疫苗不安全,並偕同親友訛稱將販賣曲奇所得收益,用作資助一名暴動案女被告。他被控「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詐騙共兩罪,案件轉介區院後周二(26 日)第二次提訊。

翻查司法機構案件列表,顯示阮是日自行應訊(in person)。至正式提堂時,阮由大律師黃樂希代表。據了解,黃於周一(25 日)接到指示代表阮出庭。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 9 月 29 日再訊,期間阮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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