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涉冒八旬婦孫兒按樓騙逾600萬元等 27歲男判囚42個月 案情指有多人參與

涉冒八旬婦孫兒按樓騙逾600萬元等 27歲男判囚42個月 案情指有多人參與

分享:

27 歲男子涉與他人藉冒充八旬婦的孫兒、使用偽造身份證等,向信貸公司成功申請逾 600 萬元按揭貸款;另警方調查發現,被告 6 個戶口涉「洗黑錢」逾 1,500 萬元。該男子周五(22 日)在區院承認 9 項欺詐、洗黑錢等罪。

案情揭露,騙案有多人參與,而被告成功獲批 600 萬元按揭貸款後,向銀行要求提取數百萬元現金,並在提現後被捕;又指被告 6 個銀行帳戶的存入款項,經常短時間內被提取。被告警誡下稱,認識為三合會成員工作的人,而自己獲指派工作。至於八旬婦事主,經警查問下才發現遺失物業業權契據。

暫委法官王興偉判刑時稱,警方適時介入,信貸公司僅損失一萬元,並指被告除認罪扣減外,沒有其他減刑理由,終就 9 罪共判處 42 個月監禁。

辯方求情指
被告受損友影響犯案

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學歷為中三,曾做搭棚、地盤等工作;他於 2017 年、2018  年有兩項案底,分別涉非法賭博及販運毒品,2018 年被判囚 5 年 10 個月,至 2020 年 11 月獲釋。

辯方指,被告是誤交損友,為賺取一萬幾千元而犯案,指被告僅負責提供銀行帳戶。另辯方呈上被告及其母親的求情信,法官指其母親態度懇切,但對於她希望被告疫情後可以與祖父外遊,指不能達成其心願。

官指信貸公司僅損失一萬元

法官續指,其中 4 罪涉及同一交易及勾當,指由於警方適時介入,涉案信貸公司僅損失一萬元;至於其他控罪則為洗黑錢罪,法官指認為量刑基準應定於 4 年監禁。

法官表示,被告及早認罪,故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認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減刑理由,終就 9 罪共判處 42 個月監禁。

案情:信貸公司收貸款申請
涉偽造的事主身份證

案情指,「友通信貸有限公司」是持牌放債人,「Amoeba Technology Limited」(ATL)是友通委任的第三方。2021 年 10 月 19 日,ATL 董事接到來電轉介一宗按揭貸款申請,對方透露申請詳情時,指事主為海桃灣物業業主,而被告為事主林女士的孫兒。

該董事其後收到偽造的事主身份證、被告的身份證、一張偽造的中電電費單等,並將資料交給友通安排貸款申請。

案情:被告與他人冒充事主及孫兒
獲批 600 萬按揭貸款

2021 年 10 月 25 日早上,一位男子出現在友通的事務律師位於中環的辦公室,留下海桃灣物業的業權契據。被告其後到辦公室,提供一份看似由事主簽署的授權書,授權被告交出業權契據申請貸款。

在簽訂貸款協議時,一名女長者冒充事主,被告則冒充為事主孫兒,友通代表向他們批出一筆港幣 600 萬元按揭貸款,以海桃灣物業第一法定押記作保證。事務律師按指示發出金額港幣 599 萬元的支票,收款人為被告。

案情指,事主從未提出或授權涉案貸款申請,對涉案貸款申請毫不知情,她經警方查問後發現遺失了海桃灣物業的業權契據。

案情:銀行向警報告可疑交易
被告提現後被捕

2021 年 10 月 28 日,提款支票存入被告創興銀行的帳戶,銀行職員同日向警方報告一宗可疑交易,涉及被告要求在中環總行提取港幣 400 萬元。被告翌日到創興銀行總行提現,並提供一份海桃灣物業第一法定押記契據影印本,作為資金來源證明。他步出銀行時被捕。

被告於警誡下稱,結識一名為三合會成員工作的人,而自己獲該成員「分派工作」,由他人陪同到創興銀行開立帳戶,又獲派一份與某物業有關的授權書。

被告與數人包括冒充事主的人,曾在酒店留宿,討論翌日申請貸款的工作,有人著被告冒充需還賭債的事主孫兒。簽訂貸款協議後,由被告前往創興銀行旺角分行存入支票。涉案人士均為該名三合會成員的追隨者,而被告不知他們的全名或聯絡資料。

案情:被告持 6 銀行帳戶
存款後經常同日提取

另案情指,被告持有 6 個帳戶,分別為中國銀行、MOX Bank、創興銀行、理慧銀行、渣打銀行及眾安銀行。

案情續指,各帳戶分別有 19 至 509 筆存款,總額由約 96.1 至 599 萬元。大部分所存資金經常同日內甚至幾分鐘內被人提取,而提取的金額與存入的金額相同或非常相若;總交易金額遠超被告入息及財務狀況。

被告被控 9 控罪
包括 6 項洗黑錢罪

被告楊梓軒(現 27 歲),報稱無業,被控 9 項控罪,包括一項欺詐罪、一項管有偽造身分證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

他被控於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10 月 28 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名身分不詳的女子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藉作欺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友通信貸有限公司的職員批出港幣 600 萬元按揭貸款;另於 2021 年 10 月 29 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偽造的香港身份證;以及管有一張看來是由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發出的虛假帳單。

他另被控 6 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涉及上述 6 個戶口,涉款逾 1,500 萬元。

DCCC949/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