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隱瞞出租物業  詐420萬元按揭貸款 被控兩欺詐罪 保釋10.20再訊

沙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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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覆核居屋政策勝訴 律政司提終極上訴 申請人遭銀行入稟追討居屋按揭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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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Sir」陳凱港欺詐罪成判囚6年半 不服定罪、刑期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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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Sir」陳凱港詐騙按揭貸款逾2,600萬元 兩項欺詐罪成判囚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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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sir」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逾2,600萬元 兩項欺詐罪成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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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辯方:代理人冒陳簽名 控方:職員不會承受風險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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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僅次被告提中段陳詞 官押後周三裁定是否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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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二(24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十日審訊。次被告、前督察提出中段陳詞,暫委法官王證瑜聽取控辯陳詞後,押後周三(25 日)裁定是否表證成立。

次被告一方指,控方沒足夠證據證明他對本案詐騙計劃知情。控方則指,會依賴環境證據及引用「共同犯罪原則」,指控他協助犯法。其中提到次被告以「出眾資本」公司名義,向陳凱港戶口入帳,並標示為「薪金」,而陳「巧合地」以此銀行文件申請貸款,屬詐騙計劃重要一步。控方又形容,若二人沒事前討論計劃、沒前督察配合,「成個計劃係好易穿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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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辯方指陳曾與控方證人會面吃飯 官質疑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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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海港 sir」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五(13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4 日審訊。

控方傳召兩律師樓文員作供,他們都有份處理陳凱港的貸款申請。辯方盤問何君柱律師樓一名女文員時指,她丈夫及兒子均為警員,其兒子繆詠揚同樣是「網紅」,又指她及兒子曾與陳凱港見面用膳,遭暫委法官王證瑜質疑與案件有何關聯。另一律師樓職員則確認,陳凱港及其胞弟於 2019 年 12 月 23 日曾到律師樓簽文件。案件下周一(16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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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Sir」陳凱港涉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 控方指申貸款沒申報是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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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活躍微博、因本案被停職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涉 2019 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隱瞞任職警員、提供虛假受僱文件,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騙取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兩人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二(1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陳的貸款文件沒申報自己為警司,報稱任職私人公司「出眾資本」的總經理,並遞交就業證明書等佐證。該公司由汪姓前督察、現為商人的妻子所開。最終銀行及財務公司向陳及其胞弟批出貸款,部分款項用於還債。

控方指,陳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時交由他人代辦貸款申請,不知對方向銀行提供甚麼文件,亦沒簽署申請表。陳又稱,「出眾資本」轉帳給他的「薪金」,實為投資回報「分紅」,惟次被告不諳電腦,故標示為「薪金」。案件周三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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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自住物業按揭貸款再放租單位 消防隊長欺詐罪成囚10月

申領自住物業按揭貸款再放租單位 消防隊長欺詐罪成囚10月

36 歲高級消防隊長於 2020 年訛稱購買自住物業,欺詐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向他批出近 780 萬港元按揭貸款,被廉署起訴 2 項欺詐罪。被告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周二(10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10 個月。

暫委法官陳炳宙在判詞指,本案與使用虛假文件罪責上沒甚麼分別,而本案嚴重之處是,買家自住才可獲八成按揭貸款的規定,是當時政府用來壓抑樓宇物業炒風的政策和手段,目的是阻止像被告般、資金不足的投資者入市,以免樓市出現泡沫。

對於辯方稱被告前途盡毀,法官指說法誇張,稱不少更新人士也能夠改過自新,重新建立自己的事業,「前途未必保證光明,卻未至於盡毀」,又指因犯法而可能失去工作,是大部分被控人士須面對的後果,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級消防隊長也不會獲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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