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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通過致謝梁健輝議案 4港大生認交替控罪煽惑有意圖傷警 宣揚恐怖主義罪撤銷

涉通過致謝梁健輝議案 4港大生認交替控罪煽惑有意圖傷警 宣揚恐怖主義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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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時任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 2 名時任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學生會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一項《國安法》下的「宣揚恐怖主義」罪。

案件周一(1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4 人於開審前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宣揚恐怖主義罪則撤銷。法官謝沈智慧押後至周四求情,4 人續准保釋。

案情指,港大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討論「七一刺警」事件,張敬生主持會議並帶領默哀;郭永皓動議向梁健輝致謝及表示哀悼、杜林丞亨和議,而杜林與容頌禧分別就議案發言,提及「懷緬為港犧牲的烈士」、「被共產黨形容為恐怖分子的人,實際上會成為英雄」等。

張敬生、郭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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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由逾百親友陪同到法院
數十人輪候旁聽

案件周一 9 時半開審,早上 8 時許,已有逾 40 人在區院排隊輪候旁聽籌號。張敬生約 8 時半到達法院外,期間與朋友唱聖詩。郭永皓、杜林丞亨及容頌禧陸續到達,與逾百名親友在法院外合照、擁抱及叫喊舍堂口號。期間有機動部隊警員在場戒備。

4 人約於 9 時 15 分向親友揮手道別,步入法院。4 人在法庭內亦與親友擁抱後步入犯人欄;等候開庭時,張敬生和郭永皓低聲交談。

控方代表為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張敬生原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惟夏因身體抱恙缺席,改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梁表示可先聽取答辯,並申請押後至周四(14 日)求情。

法官謝沈智慧關注,承認案情中未有列出有關的評議會會議直播於何時移除,指影片在互聯網上載多久及觀看人數,或影響判刑。控方表示需時修訂。

4 人開審前認交替控罪
宣揚恐怖主義罪撤銷

休庭逾半小時後,控方指已準備好,4 人正式答辯時均否認「宣揚恐怖主義」罪、承認交替控罪(見法律 101 文章)「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

控方代表李庭偉遂讀出承認案情,期間法官謝沈智慧打斷,表示轉由她宣讀,期間多次指出案情有多處語法錯誤。讀畢案情後,控方播放涉案的評議會會議片段。控方另讀出 4 人的認證經歷口供,指 4 人現年分別 21 至 22 歲,無案底及為港大學生。辯方更正指,郭永皓已結婚。

法官裁定 4 人罪名成立後,控方申請將「宣揚恐怖主義」罪存檔法庭,法官指應撤銷(dismiss)該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周四(14 日)求情,問及控方會否反對 4 人保釋,控方表示不反對;郭永皓一度在犯人欄擺手擰頭,辯方索取指示後不反對 4 人續准保釋。

案情:4 人案發時為評議會成員
就讀大學一至三年級

4 名被告依次為張敬生(19 歲)、郭永皓(20 歲)、杜林丞亨(18 歲)及容頌禧(19 歲),為案發時年齡,他們同被控一項《港區國安法》第 27 條「宣揚恐怖主義」罪,以及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 他們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案情指,港大學生會為港大的學生組織,為《社團條例》下的註冊社團。首被告張敬生為時任評議會主席,案發時就讀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學與法學)及法學士二年級;次被告郭永皓為時任學生會會長,其內閣「薪燧」經選舉後當選學生會幹事會,郭案發時就讀工程系(土木工程)三年級。

第三被告杜林丞亨為時任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第四被告容頌禧則為時任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兩人案發時均為文學院一年級生。

案情:2021 年七一刺警事件後
港大評議會召緊急會議討論

案情指,2021 年 7 月 1 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有人於網上呼籲到港島區示威。當晚約 10 時,有機動部隊警員於銅鑼灣 SOGO 外駐守,一名男子梁健輝突然從後接近並以刀刺後警員後背,再刺向自己左胸,梁送院後證實不治;受襲警員被送院治理,傷口 10 厘米長。

事後政府發聲明譴責暴力行為,並將事件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本港多家傳媒均有廣泛報道事件,包括港大校園媒體《學苑》。

案情指,張敬生於 7 月 5 日宣布評議會將召開緊急會議,議程包括「討論梁健輝去世」一事。同月 7 日晚上舉行會議,連同 4 名被告在內,共有約 30 人出席會議,期間港大校園媒體《校園電視》在 Facebook 及 YouTube 直播會議。

案情:張敬生帶領默哀
郭永皓動議感謝梁健輝

案情指,張敬生在會議上首先帶領與會者起立,稱為「光榮地犧牲」的梁健輝默哀一分鐘,張另形容梁健輝為「有價值的香港公民(a valuable citizen of Hong Kong)」。經討論其他議程後,張邀請次被告郭永皓就「討論梁健輝去世」的議程發言。

郭遂說明提出此項議案的原因,指政府將事件界定為「孤狼式恐襲」,有關的悼念活動都「被政治化」。郭形容梁健輝為「烈士」,認為梁的死亡,等同 2019 年 6 月於金鐘太古廣場墮斃的梁凌傑。

郭又稱,梁健輝「為香港犧牲了其生命」認為除了默哀外,亦應通過哀悼梁的議案,將事件「載入港大學生會的史冊」。

張敬生及後宣布收到動議:「評議會對梁健輝先生離世表示深切哀悼,對其親友致以慰問,並感謝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次被告郭永皓為動議人;第三被告杜林丞亨為和議人。

第四被告容頌禧則發言指,事件發生於「絕望的一年」,邀請其他評議員就事件表達看法。此外沒有其他人發言,張敬生遂宣布表決議案,並指若有評議員希望表達哀悼,可就此發言。議案最終在 30 票贊成,0 票反對,2 票棄權下獲得通過。

杜林丞亨發言提「鼓勵眾人緬懷烈士」
容頌禧提「展現人性最好一面」

案情續指,議案通過後,張敬生邀請杜林丞亨就議案發言。杜林稱,「香港的歷史已被篡改」,呼籲「每一位香港人、每一位港大學生,應記下真相及『盡做』」,鼓勵眾人緬懷梁健輝。杜林另指,警方使用各種方式打壓香港人表達哀悼及講真話。

容頌禧接著發言指,自 2019 年 6 月的社會事件起,社會彌漫著失敗和犬儒主義,「睇唔到希望」,認為梁健輝刺警一事帶來很大震驚,指有人在如此絕望的環境下,為香港犧牲。

容指,政權描繪梁健輝為恐怖分子,他認為梁是普通人,並指「真正的恐怖分子為中共政權」。容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於 2021 年 7 月 1 日的講話,指 14 億人民會組成銅牆鐵壁保護共產黨。他續指,「被共產黨形容為恐怖分子的人,實際上會成為英雄」,並對梁健輝表達最高敬意,指梁展現「人性最好一面」。

案情:政府、港大先後譴責
學生會、評議員辭職 撤回議案

時任行政長官及保安局局長事後先後發表公開聲明,譴責有關議案,並指議案支持及鼓勵恐怖主義,或違反《國安法》;香港大學亦發聲明譴責議案「美化暴力襲擊」。

案情指,7 月 9 日凌晨,郭永皓召開記者會,他與其他學生「身穿黑色上衣」,郭讀出道歉信,承認有關議案不當,指學生會無意鼓勵或宣揚任何非法行為,宣布撤回議案,學生會幹事會及出席記者會的評議員即時辭職;張敬生則沒有出席記者會。

庭上播放該次記者會片段,郭永皓被問及校方有否施壓、會否擔心《國安法》、學籍被取消等時,表示對學生以外的行動,不能評論太多。他表示,撰寫道歉信是想對市民和選民有交代,「事件發展到呢個地步,我哋唔單止辜負咗前人建立嘅嘢」,希望向有關人士致歉。

翌日,港大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張敬生續任會議主席,另 3 名被告郭永皓、杜林丞亨及容頌禧則缺席。張讀出辭職信,當中杜林向張及其他評議員致謝,並祝願港大學生會及「我們所愛的城市」一切順利;容頌禧則表示「對我的無能和懦弱致歉」。

會議上,涉案的議案被撤銷,並通過郭永皓辭任學生會會長的議案,郭於辭職信中指,經歷了一段非凡又遺憾的旅程。

2021 年 7 月 9 日凌晨,郭永皓召開記者會,與其他學生「身穿黑色上衣」,郭承認議案不當宣布撤回,並指學生會無意鼓勵或宣揚任何非法行為。(資料圖片)
案情:張敬生承認不夠敏感、感極後悔

案情指,警方於 7 月 16 日到港大蒐證,並於 8 月 18 日以「串謀宣揚恐怖主義」罪將 4 人拘捕。郭永皓、杜林丞亨及容頌禧在警誡下保持緘默;張敬生表示他為時任港大評議會主席,主持及召開該次緊急會議,並負責撰寫議程。

張指,有學生認為「梁健輝離世」一事重要和值得討論,他同意並承認帶領與會者默哀。張表示會保持中立,不會阻止評議員發言,但他另指曾阻止有關「國家統一」的發言。張承認不夠敏感,沒有阻止評議員就有關議案的發言,並感到極為後悔(remorseful)。

被控宣揚恐怖主義
交替控罪為煽惑有意圖傷人

4 名被告依次為張敬生(19 歲)、郭永皓(20 歲)、杜林丞亨(18 歲)及容頌禧(19 歲),均為香港大學學生,被控一項《港區國安法》第 27 條「宣揚恐怖主義」罪,指 4 人於 2021 年 7 月 7 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

4 人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 4 人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本案為《國安法》實施以來,首次以「宣揚恐怖主義」作檢控的案件,首提堂時 4 人均須還押,容頌禧還押 10 日後獲准保釋;張敬生、郭永晧和杜林丞亨還押 38 天後,在高等法院成功申請保釋。

DCCC9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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