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理大衝突|鄭錦滿等 8 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3 人認罪、承認爬繩離開

理大衝突|鄭錦滿等 8 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3 人認罪、承認爬繩離開

分享:

2019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有網民發起「營救」行動。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 8人,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 3 人周二(1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餘下 5 人則不認罪受審。

案情指,被告計劃接應經由渠口逃出的人士,其中鄭錦滿疑由渠口爬出,亦有被告稱「要走勇敢嗰啲已經走晒、最軟弱果啲上晒白車投晒降、我地想搏一搏。」

暫委法官鄭念慈將其中 2 名認罪被告的判刑和求情,押後至 11 月 11 日處理,餘下 1 人的承認案情將於周三(2 日)讀出;3 人均獲准保釋。
葉承認案情:爬繩離開理大
警誡下稱「我去搵朋友咋,乜都無做」

3 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分別為葉嘉祺(27 歲,司機)、黃逸滔(25 歲,無業),及梁祖光(24 歲,售貨員)。梁另被控 1 項危險駕駛罪則獲法庭存檔,不提證供起訴。

控方首先讀出首被告葉嘉祺的承認案情,指警員於 2019 年 11 月 20 日清晨 5 時在愛民邨巡邏,見到葉和另一名男子急步行走,警員13962 遂截停兩人。葉在警誡下指,在 Whatsapp 收到訊息指「理大可能有人走出嚟,所以嚟義載。」

葉亦向警員提供手機密碼,見到有人士問葉「You still in poly?」,葉回應「係」。他在警誡下稱,於 11 月 17 日進入理大嘗試尋找朋友不果,其後爬繩離開理大。

承認案情續指,葉指由何文田高位可觀察警員部署,亦見有學生逃出,於是到愛民邨打算載走他們,最終被警員以暴動罪拘捕,他在警誡下表示「我去搵朋友咋,乜都無做。」

葉亦加入名為「快閃」的Whatsapp 群組,談及渠口位置,葉稱「好想入去救人」,群組內亦有人曾傳送渠蓋的照片。

梁承認案情:
警發現有人從渠口 拉出戴防毒面具人士

第八被告梁祖光承認的案情指,2019 年 11 月 20 日清晨約 7 時,女警長 5690 在暢通道南的渠口附近,見到有人將繩索綁在石柱和渠口,並將 2 名戴上防毒面具的人士由渠口拉出。

案情續指,其後警員見到有車輛逆線行駛,女警長要求停車,梁仍將車輛駛前,並碰到女警長大腿。

警方在私家車內搜出索帶和手套等,亦在梁的手機通訊群組內發現,梁曾發語音信息,稱「好多狗 mon 住、想跟隊睇下可唔可以喺渠度出到嚟、要走勇敢嗰啲已經走晒、最軟弱果啲上晒白車投晒降、我地想搏一搏。」

8 人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3 人開審前認罪

8 名被告依次為葉嘉褀(27 歲,司機)、何志豪(28 歲,裝修工)、鄭錦滿(32 歲,立法會議員助理)、陳啟賢(33 歲,民政事務局總署行政主任)、黃逸滔(25 歲,無業)、馮思睿(30 歲,舞台燈光技術員)、林泳汶(31 歲,廣告導演)及梁祖光(24 歲,售貨員)。

他們分別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20 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其他人逃避被警務處逮捕。梁祖光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及妨礙司法公正,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20 日,在尖沙咀暢運道南危駕私家車。

DCCC363、314/2021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