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爬入旺角警署遊走稱遭追殺、被控遊盪 控方申押後考慮加控管有毒藥

男子疑爬入旺角警署遊走稱遭追殺、被控遊盪 控方申押後考慮加控管有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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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還押小欖

早前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裁判官要求將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以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決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

被告黃志杰( 27 歲,無業),被控一項有意圖而遊盪罪。控罪指,被告在 2025 年 5 月 1 日,在旺角太子道西 142 號旺角警署後座西九衝鋒隊基地內在上述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盪,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

WKCC90002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