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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連登」煽惑傷警 官斥血腥殘暴 考慮坦白認罪、重犯機會低判囚7月

男子認「連登」煽惑傷警 官斥血腥殘暴 考慮坦白認罪、重犯機會低判囚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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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歲助理工程師被指在 2019 及 2020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發帖指「要捉落單狗殺」、「要一擊斃命嘅武器,有幾尖得幾尖」等,被控 2 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周一(24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其中一罪,被判囚 7 個月。

法官姚勳智形容,被告所為「可謂血腥、殘暴」,加上帖文有逾 200 人附和,案情嚴重,但考慮到他坦白認罪、重犯機會低,求情信內容顯示他獲家人、朋友支持,決定將量刑起點盡量下調,以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法官寄語被告在獄中好好反省,「出返嚟努力工作,唔好再干犯任何罪行,報答你嘅家人」。
求情:相信因本案無法取得工程師執照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 20 歲,就讀土木工程系,獲家人及朋友支持,案發後主動向公司請辭,相信因本案無法取得工程師執照,對其前途有一定影響。辯方又指,被告承諾會在獄中進修,相信是「第一次、亦是最後一次犯案」。

辯方強調,被告本性不壞,經常參與義工服務,案發時因家庭問題轉向網絡世界,低估法律後果,事後已明白守法的重要性,除了主動刪除帖文及關閉社交媒體外,亦坦白與警方合作,告知電腦及手機帳戶密碼,希望法庭考慮到上述因素,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

官形容被告所為「血腥、殘暴」

法官引述上訴庭指,被告犯案時社會有連串持續並連續的衝擊及違法行為發生,在此氛圍下被告煽惑行為明顯加劇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故判刑須具阻嚇性。

法官形容,被告所為「可謂血腥、殘暴」,加上案中帖文有 200 多人附和,案情嚴重,遂以 12 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但考慮到他坦白認罪、節省法庭時間、重犯機會低、候判期間飽受壓力等因素,決定將刑期下調至 7 個月。

法官最後指,翻閱過相關求情信,得知被告獲家人及朋友支持,因此已將量刑起點盡量降低,並寄語他在獄中好好反省,「出返嚟努力工作,唔好再干犯任何罪行,報答你嘅家人」。

案情:網上發布「捉落單狗殺」
「要一擊斃命嘅武器,有幾尖得幾尖」

黃戩烽(23 歲,助理工程師)承認於或約於 2020 年 3 月 8 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另一項涉及 2019 年 11 月 6 日的控罪,則獲准存檔法庭。

案情指,高等法院早前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意圖發佈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資料,案發時仍然生效。被告在當天凌晨約 4 時許,在「連登討論區」以「肯德基佬爺爺」的帳戶發帖,標題為「手足唔可以坐以待斃,麻包袋準備」。

他在帖文中提及「準備麻包袋,黑警捉我地手足秋後算賬,我哋要捉落單狗殺!!!」、「要一擊斃命嘅武器,有幾尖得幾尖,例如切生肉嘅鋸齒刀先啱用(夠尖,從後,壓刀落頸,拉刀)」和「如果隔離有另一隻狗想反抗,嘗試殺埋佢,就用斬」。

被告警誡稱純粹想發洩
「無諗過叫人出嚟傷害警察」

數小時後,警員發現該帖有 244 個正評及 13 個負評,另發現被告帳戶曾發佈大量政治議題帖文,內容明顯支持 2019 年以來的暴動及非法活動,以及仇視警方和政府。約半年後,警方登門搜查及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擁有涉案帳戶,但強調「所講嘅嘢純粹只係想發洩下,我真係無諗過叫人出嚟傷害警察」。

DCCC43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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