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歲男前年與兩名 15 歲少年合共 9 度肛交,其中一人更遭被告以狗圈繫頸拖行、鞭打、迫飲尿等方式虐待,被控「向 16 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猥褻侵犯」等 17 罪。被告周三(3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法官潘兆童押後至明年 2 月 4 日判刑,等候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庭上透露,被告有逾 10 項風化案底。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8 歲男前年與兩名 15 歲少年合共 9 度肛交,其中一人更遭被告以狗圈繫頸拖行、鞭打、迫飲尿等方式虐待,被控「向 16 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猥褻侵犯」等 17 罪。被告周三(3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法官潘兆童押後至明年 2 月 4 日判刑,等候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庭上透露,被告有逾 10 項風化案底。
2022 年,32 歲麥當勞經理涉要求 15 歲女員工為他口交,再在事主滿 16 歲時,以私密照要脅對方性交,遭拒絕後將相片轉發其他同事。被告否認 3 罪受審。法官林偉權周二( 12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他「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兩罪成,判監 24 個月。
法官拒納被告稱,事主幫他「口」,是「吸咖喱雞」而非口交的辯解,裁定事主當天有在麥當勞更衣室內為其口交,而被告知悉她僅 15 歲。基於事主年紀,即使自願,在法律上也不合法。官亦信納被告曾威脅事主發布其私密影像,以令事主順應再與其性交;不過就發布罪,因未能肯定相中人是事主而不成立。
法官判刑時批評,被告身為 30 多歲成年人,明知事主未滿 16 歲仍與其發生關係,又指威脅發布私密照罪較猥褻行為罪嚴重,被告直至事主稱會報警方罷休,認為即時監禁無可避免。
2022 年,32 歲麥當勞經理被指要求 15 歲女員工為他口交,再在事主滿 16 歲時,以私密照要脅對方性交,遭拒絕後將相片轉發其他同事。被告被控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等 3 罪,案件周一(24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事主在屏風後作供,稱與被告起初關係曖昧,案發當晚被告將她帶到麥當勞的更衣室,撫摸其胸又要求事主為他口交。數月後她應約到被告住所並發生性行為,被告又數度向她借錢及要求發送私密照。
事主稱其後提出與被告斷絕來往,對方以私密照要脅她再發生性行為,並威脅若她不肯,「我乾脆 post 上網吧」。翌年她發現被告將其私密照轉發他人,因此報警。審訊周二(25 日)續。
隸屬新界北總區的 28 歲男警,涉嫌於 2023 年 4 月,威脅前女友在網上發布她為自己口交的影片。男警否認一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案件周一(4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事主供稱,曾多次要求被告刪除相關片段,但對方表示「del 你老 X,幫你派街坊,tag 埋你」。女友又指,她隨即提出分手,被告一度揚言「IG 見」,後改口稱「我講啫,如果我po(發布)嘅話,一早就 po 咗」。辯方解釋,二人對話不時夾雜玩笑、並非認真,被告只是擔心前女友會封鎖其通訊軟件,才會稱「IG 見」,並非打算在網上發布。
裁判官黃國輝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周四(7 日)結案陳詞,並批准被告續保。
一名 45 歲男子,涉去年在天水圍一輛私家車上禁錮前女友,並脅迫前女友與他性交,事後威脅發布一段她的私密影像。男子被控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周二(4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求情時多番指前女友作假口供。裁判官多次截斷後斥被告,「請你唔好發出聲音阻礙法庭」。案件押後至 7 月 18 日判刑,待索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裁判官直指情節嚴重,會考慮監禁。
ViuTV 電視劇《繩角》導演羅俊偉,2022 年與一名酒吧女郎性交易後,拍下對方的私密照,其後以床照威脅對方當他的性奴和拍片「扮狗」。羅俊偉早前承認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普通襲擊罪獲撤控,周三(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10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威脅事主時步步進逼,本案嚴重之處是被告要求事主提供其他女子滿足被告,與被告醉酒亂言的說法不吻合。她指,被告描述赤裸裸、恐嚇強而有力,即使涉案相片數量不多,惟私密程度相當高,已有很大的恐嚇效果。裁判官斥被告做法卑鄙,又指他在行內頗有名氣,因本案身敗名裂是自取其辱,「不認為媒體大肆報道是有力求情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