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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不滿分居妻與人慶中秋 男子涉入屋4度姦妻 事主指案發1月前已曾被姦

疑不滿分居妻與人慶中秋 男子涉入屋4度姦妻 事主指案發1月前已曾被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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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歲男地盤工被指在 2019 年 9 月,疑不忿正鬧離婚、分居的妻子,在中秋節晚與男友人慶節,在妻子居所外等約 1 小時後,趁她歸家推入屋後 4 度強姦,期間曾以 USB 線綁其手、把護膚品及爽膚水樽塞入其陰道等。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係有屌佢,但係無強姦佢。」(見另稿

事主 X 作供時指,案發前一個月,被告亦曾「衝入屋」,掌摑她並在她不情願下性交,她曾對被告表明「唔好再有下一次」,當時被告答允。事主又稱,被告在案發施暴時,曾說過「一日未簽紙離婚、你一日都係我老婆」、「幾時有性需要我會搵你」。案件下周一續審。

事主 X 下午作供,稱 2019 年被告在她不知情下填她做諮詢人,令她遭財務公司騷擾,此後婚姻出現問題。其後被告表示擬離婚,X 同意。被告同年 7 月還鎖匙予她,至 8 月 23 日說想返單位取物件,就「衝入屋打我一巴」,之後在不情願下與被告性交,「我就諗今次算啦,念在一場夫妻,唔想搞到咁羞家」,並對被告說「唔想再有下一次」,被告答允後離開。

事主:被告案發日埋伏防煙門 推入屋強姦

X 稱,至同年 9 月 13 日晚,她與友人 K 先生慶祝中秋後回家、準備開木門時,被告從防煙門衝出,並推她入屋、用手摑她不止一兩下,其後推她入房,「想扯我條褲」,她說「可唔可以唔好扯,我自己嚟」。接著被告扯脫其內褲及胸圍,她說「可唔可以唔好」,但遭被告打臉,並一邊用 USB 線綁起她雙手,一邊罵她「你估你仲後生,你估你仲靚女呀?約男人出街!」然後插入強姦。

X 供稱,入屋和強姦發生相隔約 10 分鐘,過程約 15 至 20 分鐘。她曾叫沒戴套的被告可否不內射,「我唔想有 BB 」,但被告沒理會。控方問 X 曾否反抗,X 先指有講「唔好」,但手被綁住「無動作反抗到」,後指 USB 線綁得不緊,性交時「自己鬆咗綁」,惟遭被告身體壓住,故沒能反抗。

事主供稱曾問「可唔可以放過我」
被告答「唔得」、「想幾時上嚟就幾時上」

X 又稱,她問被告「可唔可以放過我」,惟被告指「唔得」、「我哋一日未簽紙離婚,你一日都係我老婆」、「我想幾時上嚟就幾時上嚟,幾時有性需要我會搵你」。X 稱,她當時沒想過報警,想大家好來好去,便問他「係咪想同我復合」、「你真係鍾意一個人你點會咁㗎」。

X 續指,被告之後走出客廳查她手機,並冒她身份與 K 先生聯絡,其後對方稱在酒店開房等她,被告便說「男人諗啲咩你估我唔知咩」。X 指「佢好似玩得好開心,整蠱咗 K」。

X 稱,當時她取出紅酒給被告喝,「想佢飲醉酒可以瞓覺,我可以走」,但被告沒醉。及後被告指,「我知你呢刻諗咩,你想諗辦法點樣走呀嘛」,其後捉她入房,摑她、拳打其肚及大力抓胸,她便說「對唔住,係我問題,你唔好再咁啦」。被告再次插入後,X 稱曾再說不要內射,但不獲理會,過程約 10 分鐘。

HCCC28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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