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電腦技術員認非禮3男童及與一童肛交 判囚11年 官就嚴重違誠信等加刑

高院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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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電腦技術員認非禮3男童及與一童肛交 稱對方同意 還押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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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男否認性侵朋友7歲女兒 陪審團裁5罪全數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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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兩少年肛交及性虐 認17罪判囚10年 屢犯同類案 報告指重犯機會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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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男利誘兩少年肛交及性虐 認17罪還押候判 案情:曾鞭打及迫飲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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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子認與13歲男童肛交判囚13.5月 官:法例須保護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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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童漢出獄一年再犯案 認與男童肛交判囚9年4月 不服刑期提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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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消防員等6男被控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肛交等罪 押後10.11再訊

教師、消防員等6男被控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肛交等罪 押後10.11再訊
一名女子今年 6 月初報案,指其女兒疑被盜去手機。警員調查時發現該名 14 歲女童手臂及腿部有瘀傷,再發現女童透過交友程式認識數名男子,懷疑曾發生性行為。6 名男子報稱職業包括教師、地政主任及消防員等,被控「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性交」、「與 21 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等罪,案件周三(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事主於認人手續認出案中五名被告。申請押後至 10 月 11 日再訊,以待律政司提供意見,獲裁判官施祖堯批准。6 人首度提堂時申請保釋均被拒,除了 40 歲教師外,另 5 人及後均在高等法院成功申請保釋。教師周三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其餘五人則續准保釋候訊。

就任職消防員的被告,消防處早前回覆《法庭線》指,根據既定程序,有關人員已被停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處方重申,重視屬員的紀律和操守,必定嚴肅處理違法及違紀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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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被控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肛交等罪 報稱教師、消防員 還押候訊

6人被控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肛交等罪 報稱教師、消防員 還押候訊
一名女子今年 6 月初報案指其女兒疑被盜去手機,警員調查時發現該名 14 歲女童手臂及腿部有瘀傷,再調查發現女童透過交友程式認識數名男子,懷疑曾發生性行為。

6 人周三(21 日)被控「與 21 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等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報稱職業包括教師、地政主任及消防員。控方指,尚有 3 名涉案人士在逃。

辯方為各被告申請保釋,控方反對,裁判官拒絕保釋,其中 4 名被告將於 6 月 29 日處理擔保覆核。各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 8 月 16 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安排女童認人,以及調查各被告的手機資料。

消防處回覆指,根據既定程序,有關人員已被停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作出評論,並重申非常重視屬員的紀律和操守,對每宗違法及違紀個案必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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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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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辯方案情展開 鄭達鴻:在公民黨內兩度反對簽〈墨落無悔〉、信政府會拋橄欖枝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6 日)展開第 68 天審訊,被告鄭達鴻供述公民黨內部討論是否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時,有議助和資深黨工認為要簽,而自己兩度反對,認為「唔應該話簽就簽,個『黨格』會無咗」,惟意見不獲採納。 鄭又提到自己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指相信政府理性,即使不回應「五大訴求」都會在預算案拋出「柑欖枝」或甜頭,若對市民益處多於缺失,「到時無可能唔同意」。他又稱,若公民黨堅持否決預算案,會申請「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而「最壞嘅情況係可以退黨」。 鄭並稱,沒有收過由戴耀廷發出、港島區協調協議文件的初稿及最終版本,他亦認為 35+「十分之不可能」達成。案件下周續審。 律政司申令禁播《願榮光》 案件7.21審理 政府3網站發布禁令傳票 律政司上周一(5 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為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頒下禁制令,禁止公眾廣播、演奏或在任何平台傳播歌曲。案件周一(12 日)進行「法庭指示」聆訊。 法官陳嘉信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分,律政司一方表示,禁制令不是針對全世界,而是「正在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以及「有意圖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庭上亦討論如何向「被告」送達禁制令文件,律政司一方建議在警方、律政司及香港政府官網發布文件、在警署報案室張貼連結至該文件的二維碼,以及發布新聞公報。案件排期 7 月 21 日審理。 政府周三(14 日)指,已把相關文件上載 3 個網站,而有意抗辯人士,可於 6 月 21 日或之前提出,並須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交法庭指明的個人資料,在收悉相關文件後,7 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另外,聆訊當日律政司代表未有向記者透露姓名,律政司同日回覆查詢,就該代表身分表示「沒有補充」。《法庭線》從兩個來自法律界的獨立消息渠道確認,該名律政司代表姓張。翻查資料及網頁庫存,她於 2019 年隸屬民事法律科,職位為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並曾於 2021 年代表律政司,處理《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提出的司法覆核。惟現時在政府電話簿中,未有顯示張女士的紀錄。 法官陳嘉信判詞4度被質疑 其中一份涉98%抄襲 張舉能:嚴肅訓誡 上周五(9 日)一宗民事案判詞,揭發《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陳嘉信就「黃道益案」寫判詞時涉「司法抄襲」(judicial copying)。該案被告在上訴時指陳撰寫的判詞,逾 98% 內容皆來自原告的書面陳詞。上訴庭批評陳全盤抄襲原告,必然會令敗訴一方感委屈,覺得法官「走捷徑」及放棄了其司法責任,最後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案件發還予另一名法官重審。而上訴庭在判詞援引兩宗涉「司法抄襲」的案例,原審都是陳嘉信。 另外,上訴庭周三(14 日)審理另一宗原審同為陳嘉信的案件時,再度質疑陳的判詞「廣泛整合律師陳詞」,表明對其判決只會「給予很少或不給予比重」。 司法機構周二(13 日)回覆查詢指,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完全同意判詞不能抄襲,會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會影響公眾對司法的信心。他與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對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陳表示明白和同意。 南丫海難|高院拒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不服提上訴 上訴庭半年內頒判詞 2012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124 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準備前往維港欣賞煙花期間,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海難造成 39 人罹難。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有遇難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去年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