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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聯同慈善機構入稟覆核灣仔重建項目 稱未顧行人安全等 促撤銷城規會決定

發展商聯同慈善機構入稟覆核灣仔重建項目 稱未顧行人安全等 促撤銷城規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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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原告、利害關係方
均持有聖佛蘭士街業權

根據入稟狀,3 名原告為 Hostford Developement Limited(巧福發展有限公司)、Dialogue in the Dark (HK) Foundation Limited(黑暗中對話(香港)基金會有限公司)、黃宏泰,均由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大律師林恩銘代表。

答辯人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另有 3 名利害關係方,分別為 Great Kinetic Limited(堅雄有限公司)、Full Glory Development Limited(滿盈發展有限公司)、Ever Genius Limited(仲堅有限公司)。

根據入稟狀資料,巧福發展有限公司報稱是灣仔兩條街道的住宅發展項目業主,所涉地皮為聖佛蘭士街 3、5、7 號以及皇后大道東 61 號;「黑暗中的對話」是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黃宏泰則是灣仔區議會主席。3 名利害關係方則為灣仔聖佛蘭士街另一邊 8 至 12 號及秀華坊 31 至 36 號業主。

入稟狀:原告曾提替代方案不獲接納

入稟狀指,3 名利害關係方涉及灣仔聖佛蘭士街一個住宅項目,計劃重建樓高 28 層、提供 216 伙的大廈。他們 2022 年 11 月 17 日申請重新規劃,把原有行人專用的公眾上落客區,改為不接近公路(off-street)的轉車台作上落客、貨區,使發展密度增加。

入稟狀續指,3 名原告則分別在 2022 年 12 月至翌年 7 月期間,多次經公眾諮詢反對申請。其中巧福發展有限公司關注改建對交通及行人安全影響;「黑暗中的對話」亦關注改建後有違無障礙原則,令輪椅用家難以通行;黃宏泰則轉達居民擔心,改建後地方擠逼或釀意外等關注。

入稟狀指,三人除表態反對外,亦有提出替代方案,包括興建行人天橋及無障礙設施,但城規會未有接納,並在 2023 年 9 月 22 日會議後,決定「部分同意」申請,而在巧福追問下,城規會也沒交代進一步原因。

入稟狀:城規會若不解釋拒納公眾意見原因
屬失職

入稟狀指,原告遂入稟尋求濟助(relief),包括望法庭批准司法覆核申請許可;要求法庭頒下移審令(certiorari),撤銷城規會決定;以及頒下履行義務令(mandamus),要求答辯人重新考慮有關申請等。

入稟狀又指,是次司法覆核挑戰城規會行為越權,指它在沒有明確和合理解說的情況下,下達「部分同意」的決定;如城規會無意定義何謂「部分同意」,但有意轉交規劃署制訂分區規劃大綱圖再議,則屬非法轉授法定權力予規劃署;而如城規會沒考慮,或沒解釋不接納公眾反對意見原因,則屬失職。

HCAL22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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