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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開審 官周二裁決半年「檢控期限」爭議

《立場》被指煽動案開審 官周二裁決半年「檢控期限」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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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一(3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是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

案件正式開審前,法庭先處理有關「檢控期限」的法律爭議。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涉案 17 篇文章,有 10 篇於兩被告被檢控時,已下架超過 6 個月,超出檢控期限,控方不可以此為檢控基礎。

控方反駁,該 10 篇文章屬串謀的「外顯行為(overt act)」,以證明被告「持續」串謀犯案,故此不受「檢控期限」限制。控方又指,被告在被捕前將部分博客文章下架,顯示他們知道文章有觸犯《國安法》的風險。法官郭偉健押至周二(11 月 1 日)就「檢控期限」的法律爭議作出裁決。

被告鍾沛權及林紹桐精神不俗,分別穿着恤衫及藍色間條毛衣出庭,大批前《立場新聞》員工到庭旁聽,散庭時與兩名被告揮手。

案件原由謝沈智慧審理
因隔離問題改由郭偉健審理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代表兩名被告,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被告鍾沛權及林紹桐表明不認罪,法官郭偉健指,首被告、《立場新聞》所屬公司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缺席審訊,其答辯亦是不認罪。

今早開庭時,法官郭偉健表示,案件原由法官謝沈智慧審理,惟上周六(29 日)謝沈智慧向區域法院首席法官表示,因疫情隔離問題,未能處理案件。郭偉健指本案件需要盡快處理,但情況突然,「星期六朝早我先知道要處理」、「有關文件睇唔晒」,又指得悉案件已進行審前覆核,但他「未必掌握晒」。

2022 年 10 月 31 日,《立場新聞》被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開審,被告之一、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早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攝:Nasha Chan)
控方: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辯方:傳媒屬第四權、有責任報道

控方伍淑娟在案件正式開審前,先向郭偉健簡述本案初步爭論點(preliminary issue),包括檢控時限、被告的犯罪意圖及條文合憲性,希望法庭先釐清法律觀點。就犯罪意圖,伍淑娟指,只須證明 3 名被告知悉涉案刊物內容,及刊物具有煽動意圖,毋須證明他們有煽動意圖。

伍淑娟續指,她知悉法官郭偉健在「羊村繪本案」裁定控方須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但控方檢視本案情況後,「仍然保留依家看法」。

余若薇則指,犯罪意圖屬於憲制挑戰一部分,指煽動罪屬古舊條文,多年來亦有演變,現時或與《基本法》所列明的基本權利相違背,因此爭議「今時今日點樣理解條文」、「條文(字眼)本身是否肯定、清晰呢」。

她續指,傳媒屬第四權、有責任報道,「佢報道殺人犯,唔係等於佢支持殺人犯」,「如有些少批評就犯罪,咁傳媒唔使做㗎啦」。余若薇以《東方日報》涉針對法官高奕暉、總編輯黃陽午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案件為例,指該案被告達到某程度的惡意,才會觸犯法律,並非任何批評都可入罪。

余若薇又指,《立場新聞》每日上載 40 至 50 篇文章,絕大部分屬政府官方消息,又指部分涉案文章,其他媒體亦有類似報道,「明報又有,東方又有,香港 G 報又有」。法官郭偉健建議,現階段只處理「檢控期限」爭議,認為第二、三項爭議,可於審訊時處理,「睇唔到(之後處理)對控辯有咩壞影響。」

辯方:「犯案時間」橫跨 18 月超檢控期限
控方:文章證持續展示煽動目的

控方在本案依賴 17 篇《立場》文章,並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的「串謀」罪提控。

針對「檢控期限」爭議,余若薇指《條例》第 159D 條列明,若相關罪行的法律程序期限已屆滿,不得控以「串謀」罪行。她進一步指,控方指稱「案發時間」始於 2020 年 7 月 7 日,那麼直至本案被告被落案檢控一刻,「犯案時間」橫跨 18 個月,當中有 10 篇文章,已超出 6 個月檢控期限。

伍淑娟則指,被告僅被控一項煽動罪,而非被控 17 項煽動罪,因涉案 17 篇文章是用以證明被告持續展示煽動目的,故此不受「檢控期限」限制。她又指,10 篇被指跌出「檢控期限」的文章,屬「串謀」的「外顯行為(overt act)」,與另外 7 篇一樣有煽動目的,並因應社會環境發布,反映被告「持續」串謀犯案,因此可依賴成為檢控基礎。

控方引《立場》公告 
指被告知文章或犯《國安法》

伍又指出,首被告(《立場新聞》所屬公司)及鍾沛權都是核心煽動者(core conspirator),並在不同時間點,都有其他人加入煽動。她在庭上讀出《立場》在 2021 年 6 月 27 日發出的公告:「過去一年,儘管國安法改變了我們熟悉的香港,《立場新聞》仍然堅持在新聞報道上不自設禁區,凡重要的、具公共性、關乎公眾利益、有新聞價值的事實和觀點,都會盡力報道。過去如是,日後也如是」。

她引述公告指,《立場》當時將同年 5 月及之前刊出的博客文章、轉載文章和讀者投稿等評論文章暫時下架、暫停接受贊助、終止入職半年以上員工的僱傭合約以及有 6 位董事離職,只餘蔡東豪及鍾沛權留任董事。控方認為,均反映被告知道文章有觸犯《國安法》的風險。

伍淑娟強調,法庭可以審視控方是否正確提控,但她認為本案是合理提控,亦沒有濫用程序(Charge is properly laid, no issue of abuse the process)。

辯方:控方說法等於「沒檢控範圍可言」

余若薇指,控方案情提及 2012 年由蔡東豪成立的《主場新聞》(立場新聞前身),質疑若依賴控方的「外顯行為」說法,文章只要有相關性便可呈堂,等於控罪可指向任何文章(you can point to any article),「沒有檢控範圍可言」(no scope to charge like that)」。

辯方又提到,本案與「羊村繪本案」均爭議「檢控期限」,但兩者最大分別是,「羊村繪本案」是持續發布,相關行為包括即將出版的第 4 本繪本,及親子共讀會,但本案有部分涉案刊物,在檢控期限前 6 個月已下架。

2022 年 10 月 31 日,《立場新聞》被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開審,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早上抵達區域法院。
控方呈鍾沛權結婚證書
指涉案文章由鍾妻陳沛敏撰寫

另外,控方今日仍未完全透露涉案 17 篇文章內容,但指證物包括鍾沛權的結婚證書,「純粹想證明鍾沛權同涉案文章作者係夫婦關係」。鍾的妻子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她擬承認勾結外國勢力案及發布煽動刊物罪,現正還押。

控辯雙方陳詞期間,亦提及部分文章由羅冠聰、張崑陽及區家麟撰寫,部分文章則與許智峯及「12 港人」有關。

控方欲呈 3 篇新文章 
辯方:唔可以咁樣偷襲我哋

伍淑娟另提出,除涉案共 17 篇文章,希望再呈上 3 篇有關「監獄」的文章作為證據。據悉,該 3 篇文章為《立場》「智慧監獄系列」3 篇報道。余若薇強烈反對,指 3 篇文章並非煽動文章,若以控方做法,「你無限止境啦…… 我哋根本唔知道,控方會依賴咩證供」。

她又指審前覆核時,原本負責案件的法官謝沈智慧已清楚,控方只會依賴 17 篇文章,「佢喺謝官面前承諾咗,唔可以咁樣偷襲我哋…… 都開案啦,我點樣攞指示」。控方解釋,3 篇文章是用於回應辯方將呈堂的文章。郭偉健最後指示, 3 篇文章可於較後階段、回應辯方證供時呈堂。

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 歲,無業)及林紹桐(34 歲,編輯),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他們在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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