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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引員工卡片指寫有「星星之火」 稱可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引員工卡片指寫有「星星之火」 稱可聯想「星火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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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27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5 日審訊。

鍾沛權在盤問下供稱,每位入職《立場》的員工,都可揀選四字印上卡片。控方指有人選擇「星星之火」,令人聯想與「星火基金」有關,語畢旁聽席一片嘩然。鍾沛權供稱,有關安排是希望提供空間,讓員工表達「自我期許」,又指若透過聯想進行刑事檢控,對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大得不符比例。鍾又指,控方的提問令他感到詫異,「點解刑事檢控攞出嚟嘅證據咁薄弱之餘,係加諸咁多聯想、猜測?」

控方另指《立誌》印有員工卡片的頁數,底色「咁橋」是黃色。鍾沛權供稱,下一頁是藍色,並指「聯想」如此無邊無際,「只可以講呢個信息對香港傳媒,我形容係太恐怖囉。」案件下周五(2 月 3 日)續審,控方指預計需額外多 6 天審訊。

另外,控方提及涉案博客文章、由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撰寫的〈2020 香港新詞〉,指該文章「詆毀人」。鍾沛權指區家麟本著公共知識分子的良心,提出一系列問題及批評,其文章是有價值,又認為當權者有公權力,須接受最嚴苛的質疑。(見另稿

控引《立場》員工卡片
鍾:員工自我勉勵 不審查選字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控方續就《立場》特刊《立誌》盤問鍾沛權,其中有兩頁印有員工卡片,伍淑娟詢問「場內」是否指《立場》同事的關係。鍾表示,每位員工入職時可自選四字詞語印於卡片上,「自我勉勵又好,作為新聞工作者嘅自我期許又好… 一個少少特色,由《立場》開始已經有,唔會審查佢選咩字。」

法官郭偉健詢問,詞語是否由鍾提供予同事選擇,舉例指能否揀選「開工大吉」。鍾表示可以。法官續問,該頁寫上「N 個同事,N 種信念,N 種立場」,質疑「開工大吉」不是「信念」。鍾表示此為人生信念,可理解為期望生活輕鬆,而「信念」亦可有不同演繹,並非只代表政治信念。

控方問,要求員工揀選四字詞語,是否要其表達立場。鍾否認,供稱是希望提供自由空間讓員工透過不同字眼,反映其性格及原則。他舉例指,有員工揀選「慎言敏行」、「見賢思齊」等「好似校訓咁」的詞語。

《立誌》內頁

控方指「星星之火」可聯想「星火基金」

控方再問,有員工選擇「星星之火」會令人有聯想。鍾稱「吓,星星之火都可以有聯想?」,並反問控方「睇完有無感受到一班年輕新聞工作者嘅熱誠?」控方指「星火我當然係諗『星火基金』啦。」語畢旁聽席一片嘩然。

鍾稱,亦有同事印上「風林火山」,「我記得前線警員好似都有,你有冇聯想到我同事?」。他續指,進行刑事檢控時若透過聯想、「不言而喻」,而在過程中有人被還押,傳媒需關閉,對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係咪大到不符比例呢?」。

鍾續指,警方擷取逾 500 篇文章令他「搲爆頭」,反問在現今社會氣氛下,警員連一般劇評都認為有煽動成分,而控方「見到幾隻字就有聯想、就對我質問」,令他感到詫異,稱「點解刑事檢控攞出嚟嘅證據咁薄弱之餘,係加諸咁多聯想、猜測?」

控方回應指,一般人見到「齊上齊落」、「有種責任」等字眼或會有這種聯想。鍾表示不能排除極端猜測,但他認為本港的公民社會質素高,只要在多元和自由的言論空間內,就有機會形成社會上合理和主流意見。他又指,若凡事如控方所言,要事事考慮會否構成煽動,只會令傳媒不斷收窄紅線,又指「參考」控方提出的標準,「我唔識做」。

控:帶強烈立場採訪很危險
鍾:個人政治立場不影響記者專業

控方及後再問到「齊上齊落」及「有種責任」的意思。鍾表示,「齊上齊落」可以是較廣泛及不具體的座右銘;「有種責任」則有不同演繹,例如作為香港人、新聞工作者,甚或乎子女的責任。他強調,對於言論及意見的表達,各人的理解不同,就如控方提及「星星之火」會聯想起「星火基金」一般。鍾表示,對此「聯想」感到意外,認為針對言論的法律界線,只選擇某方面的解讀「會好危險」,不同人的聯想可南轅北轍。

控方續問,若一個有強烈立場的人帶有立場去採訪,豈不會很危險?鍾回應指,不明何謂強烈立場,認為關心社群福祉、有責任感的公民,都會形成一些政治立場。但他認為,個人政治立場不會影響其專業,正如控方伍淑娟作為專業人士,相信都不會被政治理念影響其專業判斷。鍾認為,《立場》員工並非毫無政治觀念,或在政治上是「白紙一張」,但他相信同事都是專業,不會因立場而影響工作。

控指《立誌》內頁底色為黃色
鍾:黃色抽出嚟做聯想「太恐怖」

對於控方質疑《立場》員工政見一致,鍾否認,稱同事間在處理不同議題上會有爭拗及討論。法官聞言問:「你有無聽過同事贊成《國安法》?」鍾稱沒有,指各人有不同崗位,如有同事處理文化藝術或體育新聞,無必要與他們談論政治議題。控方再問,有沒有員工表示支持警察。鍾稱沒有,但亦沒有同事跟他說反對警察。

控方之後提到,《立誌》印有員工卡片的頁數底色「咁橋」是黃色,鍾稱「你講底色?吓?黃色?第 30 頁係藍色喎。」

控方續指「咁橋呢頁係黃色?」旁聽席一片嘩然。鍾指,若「聯想」可如此無邊無際,在刑事檢控中作出質問,「黃色抽出嚟做聯想,你又唔問藍色,只可以講呢個信息對香港傳媒,我形容係太恐怖囉。」

鍾指江永祥配圖讓人會心微笑
官問「點令人會心微笑」

控方另就《立誌》內的「美術部經典作品」盤問鍾,其中一張是〈休班警帶伸縮警棍機場離境 無被捕可繼續行程 江永祥:同事一時大意〉報道配圖。鍾解釋在圖畫上,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的鼻子貼有伸縮警棍、「嘴跌咗落嚟」,是想將新聞元素加入圖內,屬玩味性質、帶出效果及讓人會心微笑。

法官聞言追問,「點令佢會心微笑?點解咁樣整係會心微笑?」鍾表示是編輯判斷。控方伍淑娟質疑,會否令警隊覺得醜化他們;鍾表示是諷刺意味。伍再指「嘴跌咗落嚟」是否指江永祥不可信,鍾稱「係你嘅演繹」,只是想帶出「警方一時疏忽,令人覺得係一種令人 O 嘴」,重申諷刺漫畫是開放讓讀者理解。

《立誌》圖片

法官又問到,為何這幅配圖被列入「美術部經典作品」;鍾稱「同事揀咗覺得有效果,睇完有深刻印象,我尊重選擇」。控方追問,配圖是否反映《立場》的立場,鍾稱配圖只是反映《立場》有嚴肅報道以外,亦有諷刺政治、時弊的漫畫等不同面向的內容。

控方質疑圖畫超文字所述
鍾指諷刺、象徵意味較重

另一《立誌》「美術部經典作品」,圖片說明指前特首林鄭月娥舉行「社區對話」,警方嚴陣以待,警員提著多個大型裝備箱子,其中寫有「後備彈藥」等。鍾解釋,圖中的「Carrie」是指林鄭月娥,當中以「Talk」四個英文字母砌了一把槍的圖案。

伍淑娟問,配圖意思是「港人想公開對話,特首就拎 AK47(步槍型號)?」、「特首攞支槍同你講嘢?」鍾稱,配圖形容林鄭月娥想與港人公開對話,但警方在館外嚴陣以待,「大家覺得好違和,想諷刺呢種違和感」。他認為,圖畫亦是普遍對當權者的質疑及提醒。伍淑娟質疑圖畫內容超出文字所述,鍾強調是一種象徵意味較重的手法,「未至於超出文字所述」。

《立誌》圖片

至於一幅防暴警察在 7.21 元朗與白衣人勾肩搭背的漫畫,鍾稱顯示「7.21 其中一個畫面,冇記錯係港台拍到」。法官關注配圖在 2019 年 12 月 8 日、即 7.21事件發生 4 個月後才發布,「你哋點解創作?」鍾稱不記得,指相關創作是配合當日新聞。

《立誌》圖片

控方:配圖在遊行後發布 屬火上加油
鍾否認指「針砭時弊」

伍淑娟指,7.21 漫畫發布當日,民間人權陣線舉辦「國際人權日」遊行,有 80 萬人參與;鍾稱沒有印象。伍續指,當日終審法院被縱火、被人寫上「法治已死」,社會氣氛熾熱,「你諗返轉頭,(配圖)似乎係火上加油?」鍾稱,對控方所提及的事件沒記憶,無法判斷。

控方指,涉及江永祥的配圖則在「國際人權日」遊行翌日發布,再次詢問其是否火上加油及煽動。鍾強調,政治漫畫是針對政府機構、當權者,在嚴肅、普通報道以外,針砭時弊、諷刺政府部門失職,及反映民情。他指政治漫畫是「意在言外」,「透過藝術象徵有會心微笑、共嗚」。他認為配圖只是獨立地配合當日新聞,與當日社會事件沒直接關係,「唔覺有火上加油」。

伍稱香港當然有言論自由,「但喺極端情況下,在社會不穩下應該收歛?」鍾指,他不否認香港有激進的示威者,像前一日盤問下提及的「殺警前線小隊」,他當時亦感憂慮,但後來事情發展未至於「惡化」。他又認為,街頭衝突不會使社會不穩、「火上加油」,亦不會使社會事件「斷崖式」惡化。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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