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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案|兩前員工認27項虐兒罪 1人同日10度襲擊兩歲幼童

童樂居案|兩前員工認27項虐兒罪 1人同日10度襲擊兩歲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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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告強行拉開幼童雙腿成一字馬

被告莊嘉宜(案發 25 歲)周四承認 12 項控罪,餘下一項控罪獲存檔法庭,涉案日期為 2021 年 11 月 6 日至 12 月 16 日。被告卓凱欣(24 歲)則承認 15 項虐兒罪,餘下兩罪獲存檔法庭,涉案日期為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12 月 19 日。

莊嘉宜的承認案情指,2021 年 11 月 6 日,莊與 3 歲男童 A 在遊樂場。莊把 A 放在地上 ,先後把 A 雙腿拉至 A 的頭部,之後大力將 A 雙腿拉開成一字馬,A 在過程中哭泣。同月 24 日,A 在活動室內與其他兒童坐在地上。A 觸碰身旁嬰兒床 ,莊見狀將 A  頭部撥向地,又大力扯 A 頭髮。

案情續指,莊於 2021 年 11 月曾在廁所內用手多次拍打兩歲男童 B 臉部,又大力拉扯其頭髮,令 B 頭部撞向身後牆壁。B 用手揉搓臉部,被告見狀大力拉扯 B 的左手。不久後,莊見 B 觸碰地上物品,立刻用力捏 B 的手。及後莊又突然拍打 B 頭部 4 下 。

案情:被告掌摑、拉起幼童摔到地墊上

翌月,當 B 在睡房躺在嬰兒床時,莊拉扯他的頭髮,令其頭部晃來晃去。莊又曾掌摑 B ,舉起 B 的右腳,用自己的左膝壓著 B 大腿內側 。莊把 B 大腿按向 B 頭部,B 大哭,用手抵抗不果。同日,B 與其他兒童坐在活動室地墊上,莊又掌摑 B 及拉扯他的頭髮。隨後莊再走近 B ,B 立刻躲避,但仍被莊提起,摔到地墊另一邊。B 膝蓋著地,跪在地墊上 ,莊再拉扯 B 的頭髮 ,將 B 扯起 ,B 失平衡倒在地墊。

案情:兩歲男童 10 度被襲

案情指,莊嘉宜另曾於 12 月 13 日、16 日,及 11 月 28 日,在同一天向 3 名不同幼童施襲。當中針對 3 歲女童 I 、兩歲女童 N、兩歲男童 U、兩歲男童 Q 、兩歲女童 X、3 歲女童 Y、1 歲男童 AD、男童 AG、一名身分不詳兒童等,莊分別拉扯他們的頭髮及四肢、大力拍打他們的頭部、把他們摔在床上或跌在地上,拉扯他們令其搖晃。部分兒童有喊叫或哭泣。

當中男童 U 更於一日內 10 次被襲。案情指,莊於 2021 年 11 月 21 日先後於睡房、活動室,在兩個多小時內對他連續施襲,包括拉扯 U 的頭髮、拍打頭部,令他猛然搖晃。莊又曾拍他的臉部及額頭,執起 U 的衣領後往後扯,把 U 摔到沒有地墊的地上。U 失平衡,背部撞到身後的塑膠圍欄。U 曾在受襲過程中哭泣及以雙手掩面 。在其他日子中,莊亦曾 8 次對 U 施襲。

此外,莊曾抓著兩歲男童 Q 的右手 ,反覆屈曲及拉扯。Q 欲躲避莊的襲擊,但被莊扯頭髮 。莊又把 Q 的左臂跨過嬰兒床的床框向下拗,Q 大哭 。至於兩歲男童 Z,當莊餵他吃東西時,曾大力把匙羹反覆塞入其嘴內,令他頭部猛然向後傾。

案情:被告多次將兒童摔地 用腳踢兒童臉

至於卓凱欣的案情指,2021 年 11 月 26 日,當男童 P 將手中玩具掉到地上,卓將其摔到地墊上,P 後腦著地,卓大力捏 P 的臉,把手指伸入其口內,當 P 不安地在地上翻滾時,卓再將 P 的鞋擲向他,打中其胸口。

11 月 27 日,卓將女童 AB 猛力擲到地上,不久後將她拖行數米。卓用鈴鼓不斷敲打 P 的後腦及頭頂,又用另一個鈴鼓擲向其腹部位置。

12 月 10 日,卓再拍打身分不詳兒童的頭頂,之後抓住其頭頂的頭髮向後扯,使其仰後倒地;約 20 分鐘後,卓用右腳踢另一名身分不詳兒童的臉,兒童大哭。

12 月 16 日,卓提起女童 V ,將其身體大力撞向站在遊樂區入口的身分不詳兒童,使該兒童倒地,之後再將 V 摔到地上。翌日早上,在活動室內,卓將男童 G 摔到沒有軟墊的地板上,以及將 G 的一隻鞋子擲向 G、差點擊中;約半小時後,卓又用手推一名身分不詳兒童的頭,令他絆倒,再將 G 從長凳摔到地墊上,男童 L 此時走向 G,卓隨即拉其衣領,L 向後跌致其頭部撞到身後混凝土牆,L 大哭。

案情:被告同日同時段連摔 3 童

案情續指,卓於 12 月 19 日接連將女童 AB 、身分不詳兒童、男童 AD 摔到軟墊上,更猛力打 AD 的頭,其後用右手三度大力打另一名身分不詳兒童的頭,數分鐘後,該兒童沒穿褲子、將其褲子交給被告,被告搶走褲子並將他大力往後推,兒童跌到軟墊上。

同日,卓再分別對另外 3 名身分不詳兒童施襲,包括打頭、兩度將其推倒地下、拖行他並把他擲到軟墊牆前。

DCCC147,14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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