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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涉尿片拍幼童臉認4罪 29歲前職員被判囚5個月 求情提及現懷孕

童樂居|涉扯幼童頭髮、尿片拍臉認4罪 29歲前職員被判囚5個月 求情提及現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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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一名 29 歲前職員涉嫌襲擊 4 名幼童,包括將他們推倒在地、用尿片拍打幼兒臉部,以及拉扯頭髮,她早前承認 4 項虐兒罪,周三(2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5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提及辯方求情,指被告現時懷孕,令她有更深思考,明白不論如何都不應粗暴對待幼童;亦曾因本案而考慮墮胎。被告亦希望向受害兒童及其家人道歉。

官判刑時指,被告對幼童造成不必要的痛楚及傷害,她以暴力回應幼童,只會教導他們日後以武力處理糾紛。官同意,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再考慮被告懷孕及總刑期原則,部分刑期同時執行。
官:被告行為會教幼童
日後以武力處理糾紛

裁判官判刑時,即使沒有證據證明受害 4 名幼童受傷,但他們處於急速成長的階段,他們在其他同齡幼童前受襲,令被告刑責加重。

法庭要傳遞明確訊息予照顧兒童的工作者,虐待或疏忽照顧幼童可招至嚴重後果。而被告承認 4 項控罪,涉及 4 名不同幼童,當中有人受多於一次襲擊,而施襲時間不算長,未有證據證明他們的身體或心理受影響,被告沒有使用武器施襲。

裁判官認為,被告的手法無疑不正確,對幼童造成不必要的痛楚及傷害,以暴力回應幼童,只會教導他們日後以武力處理糾紛。被告作為專業人士,並非未經訓練的家長。

裁判官認為非監禁式刑罰並不恰當,但亦同意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

裁判官就 4 罪以監禁 3 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 3 分 1 刑期,再考慮被告懷孕及總刑期原則,部分刑期同時執行,共判囚 5 個月。庭上透露,被告另涉及其他控罪,將與其他被告於區院處理。

官引求情指被告現懷孕
因案一度考慮墮胎

裁判官總結辯方求情、求情信及背景報告指,被告現時懷孕,預產期為 2023 年 8 月 31 日,父親患大腸癌。被告自幼立志從事兒童工作,她入職時的工作能力及對兒童的關愛亦獲同事認同。而被告及後工作壓力漸增,曾向同事學習以較強硬的手法照顧兒童,但她亦覺得做法與她理念相違背,一度萌生去意,但因屬家庭經濟支柱而選擇留下。

她希望向受害兒童及其家人道歉,懷孕後亦有更深思考,明白不論如何,都不應粗暴對待幼童,她亦曾因本案而考慮墮胎。

案情指被告扯幼童頭髮、尿片打臉

案情指,被告趙運紅(29 歲)於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12 月 14 日,曾襲擊 4 名 2 至 3 歲的兒童,包括在活動室內,當男童 U 在沙發站立,被告用力推他的頭部,使其往後跌至鋪有軟墊的地面;又用力推女童 I,使她失平衡倒地。

案情又指,被告於在廁所內,用毛巾大力「捽」女童 W 的臉,令對方大哭,被告再將她掉在地上,導致其臀部著地。餘下一名男童 B,案情指被告用力將他拉近自己,並用腿「箝」住對方,B 大哭嘗試逃走,被告逐扯其頭髮逾 1 分鐘,其後又用尿片用力拍打 B 的臉部,B 以手掩臉。

「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後,至今共 34 人被落案檢控。

KCCC37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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