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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高球場覆核案|高院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 至司法覆核有結果 

粉嶺高球場覆核案|哥球會申暫緩執行環評程序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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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 2023 年 9 月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香港哥爾夫球會於 7 月入稟高等法院,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高等法院上周開庭,處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的申請,法官高浩文周四(24 日)批准暫緩執行申請,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期間不會阻礙土木工程拓展署的檢視工作。

判詞認為,哥球會一方提出文化遺產、生態環境等原因,屬強而有力的表面證據,滿足暫緩執行申請的門檻,加上政府計劃 2024 年底才施工,批准暫緩執行申請不會影響工程。長遠而言,亦不會對「及時供應公共房屋的公眾利益」有重大影響。

司法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5 月 9 日處理,預料審期 3 日。政府發言人指,尊重法庭裁決,政府會如期於 9 月 1 日收回粉嶺公路以東 32 公頃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已交代其後的場地管理及開放安排,城規會將繼續推進現正進行的法定城規程序。
判詞:高球場是重要文化遺產
建屋影響是否未能判斷須爭議

申請人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建議答辯方為環境保護署署長,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大律師何卓衡代表。高院法官高浩文於 7 月 25 日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的決定。案件上周四(17 日)聆訊,處理是否繼續暫緩執行環評程序。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指,哥球會一方提到粉嶺高球場環境生態的重要性,法庭必須就此作出評估,但強調只是用作考慮本次暫緩執行申請,不影響將來其他決定。法官提到,高球會批評環評報告指建屋計劃,對球場的影響「未能確定」,而環保署接納有關結論,明顯不合理。法官指,高球場是重要的文化遺產,以目前暫緩申請而言,高球會的論點似乎有一定說服力,因為建屋計劃正正有機會影響高球場的完整性,究竟建屋帶來的影響是否「未能確定」,「在我看來,不僅是合理爭議」。

判詞:環評報告被指存「重大缺陷」
滿足暫緩執行申請門檻

高球場植物方面,法官指環評報告沒有記錄場內「被納入『古樹名木冊』的老樹」,他認為這並不奇怪,因只有在政府土地內的樹木,才會被納入「古樹名木冊」。然而,環評報告目的是評估土地的潛在發展,「那麼至少可以強烈爭議的是,環評報告根本沒有考慮到它應要做的事情」, 即沒告知環保署,高球場內有 80 棵可被列入「古樹名木冊」的古樹,部分古樹位置亦與建屋地點重疊。

他續指,哥球會曾在環評程序中,表示高球場內的多棵古樹,有潛質被納入「古樹名木冊」,但土木工程拓展署及環保署未有回應,「因此不清楚環保署曾否考慮這點,或是基於某個只有它自己知道的原因,而拒絕這點」。

法官又指,環評報告沒有分析建屋計劃如何影響水松生態,認為有相當有力的論點,指報告存在「重大缺陷」,並與《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不符。考慮上述原因,法官認為哥球會已提出強而有力的表面證據,滿足暫緩執行申請的門檻。

判詞:暫緩令不影響工程及公眾利益

判詞提到,政府計劃 2024 年底才施工,而本案司法覆核正審最遲在 2024 年 5 月開審,因此批准暫緩執行申請,不會影響工程或導致計劃延誤,長遠而言,亦不會對「及時供應公共房屋的公眾利益」有重大影響。判詞又指,若政府同意,高球場可於未來數月,繼續舉辦國際賽事,保持良好狀態。

就政府方指,一旦批出暫緩令,亦會為城規會的工作帶來不確定性。法官認為,這正是強烈支持暫緩執行的理據之一,「環評報告的狀況不確定,那些可能依賴環評報告執行程序的人,應該知道環評報告正受挑戰,並且有可能被推翻」。

政府方曾指環評報告「釋出善意」
官批說法「轉移視線」

至於政府方指,根據已修訂的《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用地少於 50 公頃毋須做環評報告。土木工程拓展署就涉案 32 公頃用地,繼續進行環評程序、提交環評報告,是「釋出善意」。法官認為,此言可引發兩個推論,一是政府提交環評報告只是「裝模作樣(charade)」或「門面功夫(window-dressing)」,以掩蓋已經作出的決定;二是政府真誠認為需進行相關程序。

法官指相信政府參與這個漫長過程,不是「裝模作樣」,因政府方在聆訊時強調,政府一直秉持善意處理事件,並充分考慮到環境保護的需要。

不過,法官同時批評政府的表達方式,是「轉移視線(red herring)」及差劣,提到與其政府說:「好吧,無論如何我們都不須遵守法規,所以你不能挑戰我們,這樣做是沒有意義」,市民或會期望政府說:「我們非常重視環境保護,因此我們決定遵循法定程序,符合我們所堅持的環境保護標準」。

判詞:暫緩令不會造成不可挽回損害

法官明言,高球場環境包括生態和文化遺產,確實存在嚴重、或可能不可逆轉的實際風險。暫緩執行令意味高球場須受保護,法庭會在司法覆核正審時,處理環評報告的「是非曲直」。

總括而言,法官相信暫緩令不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平衡公共利益後,批准暫緩執行申請,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期間不會阻礙土木工程拓展署的檢視工作,即實地考察、樹木調查及拍攝,再評估對環境、空氣質素、交通等方面的影響,重新向環保署及城規會提交報告,以及諮詢有關政府部門。法官強調,土木工程署的視察不包括任何建築工程,因此不會令高球場受到破壞。

HCAL125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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