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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倡武裝手法達「港獨」 武館教練及女助手認煽動顛覆、無牌管槍械 押後2.24判刑

被指倡武裝手法達「港獨」 武館教練及助手認煽動顛覆政權、無牌管槍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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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 2020 年起年半間,在 Facebook 發帖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辦「殺鬼隊訓練班」,被控《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男教練另與女助手,就藏有開山刀、弩、短箭等,同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餘下「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與控方達認罪協商、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男教練倡藉武術訓練建立「軍隊」,發動武裝革命推翻中國共產黨及香港特區政府。法官練錦鴻閱讀帖文內容後,關注被告會否有精神方面問題,決定押後案件至 2 月 24 日判刑,期間教練須續還押,以候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等,女助手則准以 5 萬元擔保。
案情:男教練倡武裝革命
推翻中國共產黨、特區政府

控方案情指,警方在網上巡邏時,發現兩個可疑 Facebook 帳號,涉在 2020 年 3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期間,合共發布 39 篇具顛覆性的公開帖文,兩帳戶均屬首被告、60 歲武術教練黃德強所有,並在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後繼續展示。

案情續指,該批帖文煽動他人參加其武術班「集英楊武堂 殺鬼隊訓練班」,以接受武術及武器訓練、加入其「軍隊」,在獲得足夠訓練後,發動武裝革命推翻中國共產黨、香港特區政府,以及在 7 月 21 日此特別日子,向警隊及中國共產黨發動戰爭「報仇」。此外,有帖文倡建立影子政府,配圖為有「獨立」字樣黑旗;及鼓吹公眾反抗政權帖文,配以 2021 年 7 月 1 日有警員遭刀刺傷圖片。

案情:警方派卧底入武術訓練班

案情指,2022 年 3 月 20 日下午約 5 時半,警方派出一名卧底警員,參加黃德強在尖沙咀所辦的武術訓練班「集英楊武堂」。黃德強為訓練班主持人,帶領武術訓練,同班另有 5 名參加者。約半小時後,課堂結束,警方帶隊突擊搜查訓練班處所,以煽動罪拘捕黃德強及其女助手、次被告張文芝。

案情續指,武術館內被搜出 8 張支持反政府示威照片或海報,包括周梓樂、陳彥霖、梁健輝照片,以及在荃灣、西灣河示威中受傷示威者。

案情:男教練有意成立「香港武獨黨」
武術班實為募軍

案情指,黃德強警誡下承認自己為武術班教練,及兩 Facebook 帳戶屬他所有。警方在其袋子搜出一批給「 Johnny 、Tony 」的信件,黃於信中提議成立「香港武獨黨」,及獨立建軍、建立影子政府,以推翻特區政府及獨立建國;又指他成立武術班,目的是招募學生接受軍隊訓練,最終推翻政府。黃另有文件比對不同武器威力、價錢;又曾與袁弓夷通訊。

案情續指,根據出席表,黃德強有 20 名學生,逢周日、一上課。黃德強及張文芝,之後被帶返住所搜證。

官關注男教練精神狀況

法官練錦鴻指,閱畢上述信件及帖文後,關注黃德強會否涉精神問題,尤其他使用兩個名字不同的 Facebook 帳戶,故會為他索取精神科、心理及背景報告。另為女助手張文芝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押後至 2 月 24 日判刑,期間黃德強須續還押。資深大律師李定國(John Richard Reading)則代表張文芝申請保釋,練錦鴻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獲批她以 5 萬元現金及 5 萬元人事擔保,期間須定時向警署報到、守宵禁令。

代表黃德強的大律師關文渭則指,在判刑方面,有意引用馬俊文案,指本案屬案情輕微一類。

男教練去年 9 月被改控違國安法

被告黃德強(60 歲,武術教練)、張文芝(62 歲,無業),在 2022 年 3 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至今一直還押。黃原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今年 9 月被改控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期間,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黃和張另被控各一項「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指二人在 2022 年 3 月 20 日,分別在沙田金獅花園金寧閣或馬鞍山新港城 N 座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或無牌槍械。黃被指管有 3 把開山刀、一把斧頭、3 把劍、21 支箭、40 支短箭及兩支弩;張則涉管有 3 把刀、一把斧頭、41 支箭、80 支短箭、多個箭頭及 5 支弩。

DCCC79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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