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歲男子被指於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間,於 X 及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控罪早前由「23 條」下的「發布煽動刊物」罪,改為《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周二(17 日)透露,被告打算認罪,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至 7 月 9 日進行認罪答辯,被告繼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2 歲男子被指於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間,於 X 及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控罪早前由「23 條」下的「發布煽動刊物」罪,改為《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周二(17 日)透露,被告打算認罪,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至 7 月 9 日進行認罪答辯,被告繼續還押。
22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6 月至今年 4 月期間,於 X(Twitter)和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早前控罪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改控為一項《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案件早前在辯方要求下押後,周四(31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表示涉案文件較多,亦需時再搜集被告的背景資料,希望再押後案件。法官王詩麗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22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6 月至今年 4 月期間,於 X(Twitter)和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早前控罪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改控為一項《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周四(21 日)於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陳浩騫身穿灰色長䄂外套應訊。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30 日 ,以獲取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辯方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22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6 月至今年 4 月期間,於 X 和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早前控罪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 23 條)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改控為一項《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五(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押後至 8 月 21 日區院再訊,被告續還押。被告穿灰色外套、神情嚴肅。散庭時,旁聽人士向被告說「撐住呀」。
2021 年 9 月,現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71 歲的何俊仁就另案服刑完畢後,於 2022 年 8 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惟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周二(21 日)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再次拘捕,扣查一日後,周三(22 日)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控方指,何俊仁保釋期間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反對他繼續保釋。辯方則希望何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撤銷何俊仁保釋,須即時還押。
尖沙咀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 2020 年起年半間,在 Facebook 發帖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辦「殺鬼隊訓練班」,被控《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男教練另與女助手,就藏有開山刀、弩、短箭等,同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餘下「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與控方達認罪協商、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男教練倡藉武術訓練建立「軍隊」,發動武裝革命推翻中國共產黨及香港特區政府。法官練錦鴻閱讀帖文內容後,關注被告會否有精神方面問題,決定押後案件至 2 月 24 日判刑,期間教練須續還押,以候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等,女助手則准以 5 萬元擔保。
尖沙嘴一間武館男教練,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另與女助手管有開山刀等,分別被控《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以及「無牌管有槍械」等罪,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表示,兩名被告擬認罪,「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存檔法庭。 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提出分拆案件,指其不涉《國安法》罪行;控方反對指,兩人涉及的控罪源於同一事件。法官王詩麗聽畢控辯雙方陳詞,拒絕分拆女被告的案件,兩人將於 2023 年 2 月 3 日答辯,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期間兩人繼續還押。
尖沙嘴一間武館男教練,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與女助手另疑管有開山刀等,本月 5 日被改控《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轉介區院,周四(22日)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11 月 3 日再訊,以待辯方檢閱控方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男教練與其女助手均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另外,女助手聽力弱,提堂期間需戴上耳機或多次由書記大聲轉述。官指下次提堂會安排耳機予她以便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