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日(4 日)開會二讀《2022 年撥款條例草案》,期間一名坐在公眾席的婦人突然叫囂,稱遭受警員迫害、向會議廳拋下身份證,疑與保安糾纏時傷及對方,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普通襲擊兩罪,今日(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等候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及為證人錄取口供。被告在庭上報稱受傷,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下令將她送院驗傷,期間交由警方看管,案件明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鄭敏娜(63 歲,報稱無業),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普通襲擊兩罪,指她於今年 5 月 4 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 2 樓公眾席,於立法會進行二讀辯論《2022年撥款條例草案》期間叫囂及亂扔雜物,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以及同日同地襲擊游健麗。
ESCC061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