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認連續狎男童4個月 案情指男童告知惟母未即時報警 官另質疑求情理由

荃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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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其中 9 罪

被告吳天宇(現年 24 歲,補習老師)原被控 13 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他周三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其中 9 罪,餘下 4 罪獲准存檔法庭。

控罪指,他在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九龍城某單位內非禮年齡 16 歲以下的男童 X。

案情指,被告自 2023 年 8 月起上門為 X 補習,案發時,X 的父母均外出工作,只有家傭在家。被告在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期間 ,利用自備的口罩遮蓋 X 的雙眼,要求 X 替他手淫。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被告同樣用口罩蒙蔽 X 的雙眼,要求 X 跪下替他手淫及口交,並指示他吞下精液。

案情:男童告知惟母未即時報警

X 感到嘔心,遂告知母親,但她半信半疑,沒有立即報警。其後被告繼續犯案,X 轉而告訴父親。X 的父母隨即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並拍下被告的惡行,過程歷時約 18 分鐘。被告在 2024 年 4 月被捕,在警誡下承認當男童不從時,會聲稱相關行為是一種「訓練」。

被告有 3 項同類案底

控方透露,被告具大學學歷,過往有 3 項同類猥褻兒童的案底。辯方呈遞書面求情後,補充指被告犯案時使用口罩遮男童雙眼,「某程度上可減少對男童的影響」。

法官譚思樂質疑,男童被遮蓋雙眼後,是否就不知發生甚麼事,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20 日,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和心理報告後判刑。

DCCC96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