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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煽惑破壞店舖「360」 36 歲男判囚 2 月 2 周 官:被告妻腫瘤或與案件壓力有關

認煽惑破壞店舖「360」 36 歲男判囚 2 月 2 周 官:被告妻腫瘤或與案件壓力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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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 Telegram 群組呼籲他人以「水攻」破壞店舖「360」,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周三(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2 個月 2 星期。

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沒證據顯示被告有預謀,或將計劃付諸實行。她又指,雖然本案並非延遲檢控,但事發至今三年,為被告及其家人帶來心理壓力,並相信其妻子的腫瘤問題與壓力有關,酌情扣減部分刑期。
辯方指被告妻有直腸腫瘤
官指或與事件壓力有關 酌情減刑

辯方求情指,本案是單一事件,涉案群組成員少,造成的影響有限,亦沒有引起廣泛討論,嚴重程度較同類案件輕微。辯方續指,被告有悔意,重犯機會低,並透露被告妻子今年 8 月發現直腸有腫瘤。

裁判官劉淑嫻指,社交平台影響力大,惟法庭認為,本案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預謀、鼓吹他人使用其他方式煽動,及將計劃付諸實行,又指被告只是回應他人帖文,遂以 6 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她續指,被告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考慮他過往奉公守法、熱心公益,及照顧患病的妻子,再酌情減刑一個月。她認為,雖然本案並非延遲檢控,但事發至今三年,為被告及其家人帶來心理壓力,並相信其妻子的健康問題與壓力有關,因此減刑 2 星期,終判被告監禁 2個月 2 星期。

案情指被告 TG 呼籲「水攻」店舖

被告劉梓峰(36 歲,學校圖書館管理員)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指他於或約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訊息應用程式 Telegram 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間名為「360」的店舖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情指,被告加入一個名為「香港全民議政會公海」的 TG 群組,截至 2021 年底,有逾 4,600 名成員。案發當日,多名群組成員討論用「火攻」形式破壞「360」店舖時,恐怕會波及附近黃店。

被告回覆指「唔贊成搶 360」及「火攻」會影響其他店舖,但建議「水攻」,並附上一個舉大拇指的圖案。他於 2021 年 11 月 16 日被捕。

ESCC10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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