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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涉殘廁三度非禮同一女子 醉酒鬧事咬傷同袍 被控7罪保釋至2.15再訊

警司涉殘廁三度非禮同一女子 醉酒鬧事咬傷同袍 被控7罪保釋至2.15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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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於 2022 年 6 月,兩日內三度於粉嶺一個殘廁非禮同一名女子,再於同年 7 月中疑酒駕及醉酒鬧事,咬傷同袍。他被控非禮、危駕及襲擊共 7 罪。案件周三(4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押後至 2 月 15 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至區院的文件。

陸振中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 5,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境、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警方則確認,陸振中現已被停職。
被控 7 罪包括猥褻侵犯、危險駕駛等

被告陸振中(43 歲,警察),被控 7 項控罪,包括 3 項猥褻侵犯罪,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罪。

3 項猥褻侵犯罪指,陸振中在 2022 年 6 月 22 日及 23 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 2 樓傷殘人士洗手間內,3 度猥褻侵犯女子 X。

他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被控於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粉嶺牽晴間一樓停車場,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即展示登記號碼 TR6788 的私家車;同日同地襲擊女子 X;意圖使男子蔡文浩身體嚴重受傷,而非法及惡意導致蔡身體嚴重受傷;另襲擊男子賴文顯。

FLCC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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